酌古鉴今:申不害请罪的启示(共四文)

罗善


【正见网2013年07月09日】

一、郑公伐胡的教训,人人都须警惕  

从前,在郑国西北面,有一个小国家,叫胡国。郑武公时时觊觎着水草丰美的胡国,总想一口吞并它。可是,胡国人擅长骑马射箭,勇猛骠悍,而且始终严密警惕着郑国,因此,郑武公不敢轻举妄动。    
 
怎么办呢?狡猾的郑武公,策划了一个阴谋。他派遣大臣,携带厚礼,前去胡国求亲,准备把公主嫁给胡国的国君。胡君不知是计,欣然答应了。郑国公主出嫁的那天,两国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公主又带去一大群陪嫁的美女娇妾,成天在内宫里欢歌醉舞,使胡君沉湎于声色犬马之中。
 
过了一些时日,郑武公召集文武百官,问道:“寡人准备用兵夺地,你们看看,哪个国家可以讨伐?”大家都面面相觑,不敢则声。有个叫关其思的大夫,知道大王平素总垂涎着胡国,便上前答道:“可以先讨伐胡国。”郑武公一听,拍案大怒,厉声骂道:“混蛋,胡国乃我们兄弟邻邦,你竟敢耸恿我去讨伐,快推出去斩首示众!”    
 
消息传到胡国,胡君越发信赖郑国,于是边防日弛,兵马不操。

在一个黑夜里,郑国悄出奇兵,偷袭胡国,不费吹灰之力,就占领了胡国。

(出自《韩非子•说难》)

【附言】

“将欲取之,必固与之。” “将欲亡之,必固兴之。”这是很符合辩证法的,不幸的是,这条辩证法,也成了郑公侵略的工具。    

胡君看不出郑公“欲取之”“欲亡之”的侵略意图,却被小恩小惠、假仁假义迷惑,以至国破家亡,因小而失大。这个故事,对生活在中共治下的我们每个人,都是有现实教育意义的。“欲取先与”之计,是中共“常用常新常得手”(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花样百出,防不胜防)的伎俩,一切人等,皆当警惕。
    
二、白马过关,也须纳税

兒说是宋国的雄辩家,以坚持“白马非马”的论点闻名。他在参加齐国稷下学宫的学术大辩论中,用滔滔不绝的宏论,战胜了所有的论敌。但当他骑着白马,通过边境关卡时,却被几个手持矛戟的兵士迎头拉住,要他缴纳马税。

士兵们严格执法,根本不管什么“白马非马”(其意为:白马不是马,可以不交马税)那一套,不交税就是不给过关。兒说真是“有理”说不清,只好老老实实地掏出钱来,遵照法令,纳税以后,才得以过关。
   
所以,依靠虚伪的言辞和思想,固然能够使不少大知识分子都屈服,但在严格执法的几个士兵面前,却只能乖乖的遵法不误。

(出自《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附言】

战国时,名家公孙龙,以坚持“白马非马”的论点,名噪一时,相传此论的创始人还是兒说。“白马非马”说明个别(白马)与一般(马)是两个不同概念,在逻辑学上有重要价值。但这个命题,只反映人们认识的一个阶段,把它看作结论,用在现实生活中,便是极大错误。尽管兒说,虽然高谈阔论,可以辩胜稷下学宫的一大批文人学士,却在事实面前,无法说服认真执法的普通的守关士兵:“必须纳税,方能出关!”
    
一切自以为理论上有一套,不实事求是地联系实际的人,要解决问题,还是得象兒说一样,老老实实地遵守法令,纳税过关。所以,无论任何人,不管你是持守什么主义、凭借什么身职地位,如何巧言令色,都应该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必须纳税,方能出关!”

那几位执法的士兵,地位虽低,但他们执法如山、如天,实在伟大!
    
三、“买鞋不信脚”

有个郑国人,想到市上去买一双鞋子,便先用一根稻草量了量自己的脚,作为尺码。但临走时,却把尺码丢在家里,忘记带去。
    
他到了市上,走进一家鞋店,看见一双鞋子,觉得很中意,可是一摸口袋,尺码没有带来,忙对店员说:“我忘记了带尺码来,让我赶回去把尺码拿来再买。”说罢,拔脚就跑。
    
这样一来一往,等他从家里拿了尺码再到市上时,鞋店已关门打烊了,他终于没有买到鞋子。    
    
有人知道了这事,就提醒他:“你为自己买鞋子,可以直接穿到脚上,试试大小,还要什么尺码呢?”
    
买鞋的人回答说:“我是宁肯相信尺码,而不相信自己的脚!”

 (出自《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附言】

宁肯相信尺码,而不相信自己的脚,这样的人,确实迂顽得很。但是另外有一些人,宁肯相信中共的理论、政策,而不相信社会现实;相信共党的宣传、相信央视的造谣,而不相信别人告知他的真相:这也是跟“买鞋不信脚”,同属迂顽一类了。另外还有人,把书本上某些道理,看成僵固不变的教条,而不相信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的、活生生的新生事物,他们不也和这个“买鞋不信脚”的人,同样迂顽可笑吗?
   
四、“申不害请罪”的启示   

申不害是战国时代有名的法家,他在韩国当了十五年的宰相。
    
有一天,国王韩昭侯,忧心忡忡地对他说:“实行法制真是不容易呀!”

“这有什么不容易的?”申不害振振有词地说,“执行法制,首先要赏罚分明,不徇私情,有功的人才给赏,有才能的人才封官。而您呢?虽然制订了法律,却经常私下接受那帮亲戚宠臣的请求,徇情枉法,却要让别人去执行法律,那当然就不容易了。”

韩昭侯红着脸点头说:“承蒙先生指教,从今以后,我知道应该怎样执行法律了。”
    
过了一些日子,申不害的堂兄,来到京城,想谋个一官半职。申不害就到国王面前说情,想讨个官衔。

国王韩昭侯低头不语,好一阵才说:“这好象不是先生一向所教给我的吧?我是违背先生的教训,开个后门破坏法制呢,还是听从先生的教训,不开这个后门呢?”

申不害听了,满面羞惭,这才如梦方醒,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申不害立即伏地请罪。

(出自《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附言】

要实行法制,就不能徇私舞弊。申不害是有名的法家代表人物,他不仅很懂得这一点,而且还用此来规劝国王。但是,知法的人未必守法,制订法律的人不一定就不会犯法。申不害刚刚把国王讲通,自己就想开后门,这实在是个很好的讽刺。

可喜的是,申不害经过别人一番问话的提醒,猛然记起:我的行为也触犯了法律!当即伏地请罪。

看来,“守法”二字,人人都须念兹在兹,并且还应虚心听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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