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5年02月16日】
我在学校读书期间,于2013年9月初接到去瑞士日内瓦联合国总部的邀请函,参加在2013年9月9至27日举行的国际人权会议。作为法轮功信仰者的受害者的见证人出席会议(幸存者曾在中国的监狱非法判刑十年遭受酷刑迫害。)
在我回学校上课时当即去找老师请假,并简述我的家庭在中国所遭受迫害的情况(家中六人被非法判重刑、两人被迫害离世)。老师听后深表同情和支持,眼泪几乎流出为此而着急;因为我请假的时间超出老师的权限,需等待相关部门的批准。她当即表示,你这件事情是非常重要的应该参加会议;她会把请假的资料递交给负责的部门。由于时间非常紧迫再等是来不及了。
若真如此恐怕会时过境迁,我不能坐视在中国仍时刻发生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暴行在延续;还有成千上万因坚持信仰而被酷刑折磨的学员。但做事不能走极端,除非在特殊情况下,而釆用不同的具体方式去处理。我便参加了在瑞士日内瓦国际人权会议,期间幸运地遇到各国派出的重量级层面的代表,上天给予我们的安排是非常巧妙而細致,在与会代表谈话和述说了自己亲身经历的同时,所递交的相关资料中再现了迫害真相,他们都慎重地表示回去要細读作更多的了解,并附上他们的名片。
当我从日内瓦回来后,相关部门官员約我谈话,并陈述了此行过程所提交的一个报告。瑞士是全球消费最高的国家,由于住宿费用太高,我不得不到处去找最便宜的住所,我也提供此行参加会议过程的合影照片和录像等资料;附上法轮功发言人在大会发言的英文稿件,及活摘器官和法轮大法的相关网址等等。
起初部门官员深表同情,并表示将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不久我得到上级部门作出使我意外的批复:扣罚两个月的生活费用,理由是我违反了相关的法规条例,告知我上诉是不起任何作用的。虽然投诉是允许的,但我想到是为了正义而写。
当时自己的想法是向上投诉高于此两级的部门就可以了,不求结果;只希望在此过程中,与所接触到的相关人员能明白迫害的真相,事实上也是这样做了。在投诉信发出后,第二级部门官员还是维持原判,并帮助我把英文投诉信翻译成为本国语言装订好寄回给我。
我深知投诉要改变官员的决定是很难的,西方国家执法较严,针对我违反了相关的法规第几例第几条;在我所提交的陈述资料中,引证了当年柏林墙倒塌后,对开枪士兵杀人的判决;例如,法官指出:“作为士兵,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自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伦理道德底线。”今天,你虽身为政府部门的官员,历史过去的悲剧教训难道不应当记取?更不要重蹈覆辙。
同样是杀人,所不同的是:中共政权所操控的许多医院,地下集中营等场所、在更隐蔽的、幽暗的手术台前,活摘器官贩卖杀人的残暴,生活在地球上的人,若还有道德良知尚存的,都应该起来揭露并制止邪恶,匡扶正义难道有错吗?
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当法令、法规与良知发生冲突的时候,就应该选择并坚守良知,因为良知是人类最高的行为准则。
一年多后的近日,我意外收到相关部门官员的信,终于改变原先所作出的错误决定,我在读书并补回处罚的两个月生活费,在填写费用的理由上列为旅游;此事对我本人来讲没有太大的损失,反而是一个相当难得的转折与契机,在特殊情况下又把事情办了,却让相关部门官员明白了迫害真相,连消带打可谓一石多鸟,若真相讲到位就好,当然其中不是表面那么简单,还有其他事的辅助在此不赘述了。
不当之处,请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