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5年04月28日】
大法弟子金莲(笔名)去偏僻农村发放“神韵”光盘,被邪恶非法抓捕。开庭那天,金莲做自我辩护。
当说到法轮大法对世界所有民族百利而无一害时问道:你们根据法律300条来定罪,请问各位党官:相信你们都看过300条了,对吧?全庭一直沉默。法庭上中间有法官,两边有合议庭的人、书记员、两个公诉人等等,均无人抬头回答。
金莲又问:可那300条中提到14种邪教,根本没有法轮功,连一字一句都没有,你们都是司法界专业的,难道你们都没有看过300条?还是全场寂默哑语。有人偷偷看了一圈每人表情,微微偷笑也低下头。
金莲又问:既然你们根据300条定罪,又没看过300条,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非法开庭,应该无条件释放!对吧?因为法轮功根本无罪!又一阵低头哑语。
有人赶紧宣布:今天庭审到此结束。
满天众神看见了:谁审谁呢?是大法弟子在审中共!!
它们为了维持无理的迫害,只好在我“上诉”回执的非法宣判书中写道:根据“两个解释”为依据宣判3年。
这样的开庭又一次足以证明 :中共对法轮功是非法迫害!难道任何人的随意“解释”就是中国法律吗?!金莲将这罪孽的纸书证据存放很久,最后却被狱中频频翻房间给翻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