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珍事:杨继盛就义留遗书教子

慧淳


【正见网2016年02月20日】

明代的杨继盛,字仲芳,号椒山,容城(今属河北)人。他是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授南京吏部主事,又迁兵部员外郎。当时朝政为严嵩所把持,杨继盛因弹劾严嵩党羽仇鸾,而得罪了仇、严,被他们所诬陷,贬为狄州(今甘肃临洮县)典史。仇鸾倒台以后,他被朝廷召回,升任刑部员外郎,改兵部武选司员外郎。到任刚刚才一个月,杨继盛便又秉其刚直不阿的品性,奏劾大奸臣严嵩有十大罪状,因而被捕入狱。三年以后,为严嵩所害。

杨继盛小时候,家中十分贫穷,七岁时,他的母亲去世,他便失去了母爱。庶母待他很不好,竟让小小年纪的杨继盛,每天去放牛。杨继盛走过乡里的学塾,见到别的孩子读书,心里很羡慕,回家后对他的哥哥讲,想要跟从塾师读书。他的哥哥说道:“你这么年幼,为什么要读书?”杨继盛反驳道;“这么小年纪不让我读书,却让我放牛!”他的哥哥对杨继盛的父亲,说起此事,父亲和哥哥便顺从他的心愿,让他去读书。而杨继盛却也没有因此耽误放牛。杨继盛是到十三岁才开始读书学习的,因为深知机会来之不易,所以学习特别刻苦,终致成名。

严嵩将杨继盛逮捕入狱后,杨继盛气节凛然,始终不屈。在狱中,杨继盛受尽酷刑,意志如钢。后来,他自知落入权奸之手必死无疑,曾作一首绝命诗,诗曰:

浩气还太虚,
丹心照千古。
生平未报恩,
留待忠魂补。

杨继盛自己虽视死如归,并不感到忧戚,却总是放心不下身后所留的儿子,所以临难之前,他特意留下一份遗嘱,以此勉励、教育儿子。他在遗嘱中写道:“人须要立志。若初时不先立下一个定志,则心中无定向,便无所不为,便为天下之小人,众人皆贱恶你。你发愤立志要做个君子,则不拘(即不论、不管)做官不做官,人人都敬重你,故我要你第一先立起志气来。”“心为人一身之主,如树之根,如果之蒂,最不可先坏了心。心里若是存天理,存公道,则行出来便都是好事,便是君子这边的人。心里若存的是人欲,是私意,虽欲行好事,也是有始无终。虽欲外面做好人,也被人看破你。”

杨继盛处于那样的艰难境地,仍鼓励儿子立志向善,做一个心存天理的君子,可见其人格之伟大。他又教诫儿子:“读书见一件好事,则便思量我将来必定要行;见一件不好的事,则便思量我将来必定要戒。见一个好人,则思量我将来必要与他一般;见一个不好的人,则思量我将来切休要学他。则心地自然光明正大,行事自然不会苟且,便为天下第一等好人矣。”这些都是金玉之言!

杨继盛教育儿子心地要光明正大,行事也要光明正大。他自己正是这样做的。

(《明史•杨继盛传》、《椒山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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