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6年08月19日】
自去年五月份诉江以来,不断的有同修因为诉江遭受中共邪党各种形式的迫害。有位老年同修,被几个上门的街道委员会人员和警察上门骚扰,说是要老太太去学习几天,实际上想绑架同修到洗脑班迫害。
当时老太太义正辞严的说:“你们谁是负责人,你给我写一份证明,把你的姓名、地址、工作单位写清楚,我要有个三长两短,我的家人要向你讨说法。”结果,这几个人推来推去,谁也不敢出头,就赶紧溜走了。事后,老太太再也没有受到骚扰。
参与迫害诉江同修的许多公、检、法人员都明白,对法轮功的迫害都是违法的,所以他们一贯的说法就是“领导安排的”等等,但是安排的领导并没有给他们出具任何书面的东西,都是口头表达,真的到时候追责起来具体参与者还是替罪羊。所以,让他们拿出书面的东西,对他们来说才是致命的,谁也不愿意当替罪羊。让他们拿出书面的东西,作为将来控告他们违法的证据,不失为抵制迫害的一种形式。
其实,警察在迫害法轮功中,很多行为都是违法的。明慧网上有很多有关的法律常识,认真学一学,在反迫害中是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