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7年07月15日】
早期的乐因为效法天地神灵的智慧,能够通神,所以主要也用作祭祀与沟通天地神灵的工具。
比如六代乐舞都是用来祭祀的,不同的时间与场合使用不同的乐舞,祭祀不同的对象。
《周礼》记载说:在祭祀时演奏六代乐舞,演奏一遍,就感召来了鸟类和川泽之神;演奏两遍,就感召来了短毛的兽类和山林之神;演奏三遍,就感召来了鱼类和丘陵之神;演奏四遍,就感召来了长有细毛的动物和水边之神;演奏五遍,就感召来了有甲壳的动物和土神;演奏六遍,就感召来了麟凤龟龙和天神。[1]
又记载:以夹钟律为宫音,使用雷鼓雷鼗,使用独生的竹子制成的管乐器,使用云和山上的良木制成的琴瑟,跳起《云门》之舞,冬至那一天,在都城南郊的圜丘一齐演奏起来,在演奏到六遍时,天神就会纷纷降临,这时就可以向天神行使祭礼了。[2]
同样,在演奏《咸池》祭地时,演奏到第八遍时,会召来地神现身。[3]
据此记载,在周朝早期祭祀时,演奏乐舞确实能够感召神灵降世,亲身接受祭祀,这也是早期乐舞能够通神的力量所致。乐舞因为可以通神、降神,在当时便大量用于祭祀,于是便发展出了巫舞。
上古时期的“巫”,可不是现代人心中的那些巫婆神汉的概念。现代人所认为的“巫”,是处于社会底层的那些装神弄鬼的,从事邪门歪道职业的人。上古时期的“巫”可不是这样,他们社会地位非常高,受人敬仰,很多同时又是部落的首领。上古的巫大多都具有神通,具有超凡的能力与智慧,能够通神,是神在人间的代言人,在部族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国语》中记载:远古时只有精神专注、聪明智慧、光明圣洁、纯洁高尚的人,神明才会降在他身上,使他成为人与神沟通的媒介,这样的人男的称为觋,女的叫做巫。[4]
上古人类与天地神灵沟通的仪式,基本是通过巫进行的;而巫往往是通过乐舞这个载体来达到与天地神灵沟通与降神目地的。
从商朝留下的甲骨文中,关于巫舞的记载很频繁,尤其在祭祀和求雨时,巫舞几乎是不可少的。如:“庚寅卜,辛卯隶舞,雨。壬辰隶舞,雨。庚演卜,癸巳隶舞,雨。庚寅卜,甲午隶舞,雨。”[5]
这里所记载的“隶(dài)舞”又称为“盘隶”,是上古求雨时跳的一种巫舞。古时候凡大旱必定会举行“雩祭”来求雨,“雩”是古时候求雨的一种祭祀。隶舞是雩祭时所跳的巫舞,一般舞蹈者是由巫担当的,有时帝王会亲自担当舞者的角色。如:“王乍盘隶”[6]、“戊子贞,王其羽舞,吉”[7]等,是商王亲自跳“隶舞”和“羽舞”的记录。
关于商王求雨,最早源于商朝开国帝王商汤,在历史上有著名的“汤祷桑林”的典故。
综合《淮南子》、《吕氏春秋》、《尸子》等众多古籍都记载:商汤推翻了夏桀,即位之初,天下连续五年大旱,颗粒无收。汤命史官在郊外燃烧柴薪,以牛羊猪作为牺牲,祭祀上帝,乞求降雨。汤在祈祷时引咎自责,列举了六条自己可能犯的错误,哀求上帝赐福降雨,但毫无效果。大旱延续到第七年时,民不聊生,汤又在桑林这个地方设坛,祭天求雨。史官占卜后说,要用活人作牺牲祭祀,上帝才肯降雨。汤说:祈雨本来就是为民,岂可因此而害民?便决定用自己充当牺牲。他剪去头发指甲,沐浴洁身,再向上天祷告说:“我一人有罪,不能惩罚万民,如果万民有罪,都降在我一人身上,不要因为我一人的无能而伤害了百姓的性命。”祷告完毕便坐到柴堆上,正当巫祝要点燃柴薪时,大雨骤然而降,连绵几千里地,百姓一片欢腾,作歌作舞颂扬汤的大德,这便是《桑林》之乐的由来。[8]
《桑林》之乐到了周朝时,仍然十分流行。庄子在描述庖丁解牛时,曾说疱丁的刀法、动作、节奏等,完全合乎《桑林》乐舞,将《桑林》之乐用在了解牛上,真是将乐舞用活用神了。不光是疱丁如此,那个时代好像人人都这样。
《礼记·玉藻》中说:“古时候君子必须要佩戴玉佩。右边玉佩碰撞发出的声音应该是徵音与角音,左边发出的是宫音与羽音,这样左右两边的玉佩在行走时就能发出音乐之声了。快走时要符合《采荠》之乐,慢行时要符合《肆夏》之乐。返身时所走的路线要符合规,呈圆形;转弯时所走的路线要符合矩,呈直角形。前进时,要将身体略俯,像作揖一样;退后时要微微仰起身子,这样,玉佩就会随着人体姿态的变化而发出和谐的乐声了。君子乘车的时候,能听到车上的銮铃、和铃的声音,步行的时候,应听到身上玉佩奏鸣的声音,因此一切邪念就不会进入君子的心中了。”[9]
《周礼·大司乐》记载:天子慢走时要合乎《肆夏》的节奏,快走时要合乎《采荠》的节奏,乘车出行时也是这样。向后转、左右拐弯、下拜行礼等,都要合乎钟鼓的节拍。[10]
看到这些记载,会让现代人费解:这是一个对乐如何痴迷的社会啊!但这就是我们高贵而又典雅的先祖们的真实生活写照啊。
周朝的贵族子弟从13岁开始就要学习“六小舞”,15岁要学“象舞”,20岁要学习“六代舞”,这些舞不学会都无法踏入社会。
那个时期,上至天子,下到平民百姓,时时都沉浸在乐中,处处都离不了乐,整个社会和国家都形成了一个由乐所构成的奇妙氛围,一个乐的世界。
(待续)
[1] 《周礼·大司乐》:凡六乐者,一变而致羽物及川泽之祇。再变而致裸物及山林之祇,三变而致鳞物及丘陵之祇,四变而致毛物及坟衍之祇,五变而致介物及土祇,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
[2] 《周礼·大司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大蔟为徵,姑洗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
[3] 《周礼·大司乐》:函钟为宫,大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灵鼓灵鼗,孙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於泽中之方丘奏之,若乐八变,则地示皆出,可得而礼矣。
[4] 《国语》: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
[5] 见《殷墟文字甲编》3069
[6] 见《殷墟书契前编》4.16.6
[7] 见《殷墟书契前编》60.20.4
[8] 《淮南子・主术训》:商史纪,成汤时岁久大旱。太史占之,曰:「当以人祷。」汤曰:「吾所以请雨者,人也。若必以人,吾请自当。」遂斋戒、剪发、断爪,素车白马,身婴白茅,以为牺牲,祷于桑林之野。以六事自责曰:「政不节欤?民失职欤?宫室崇欤?女谒盛欤?包苴行欤?谗夫昌欤?」言未已,大雨方数千里。
《管子·轻重篇》:“汤七年旱,民有无粮卖子者。”
《汉书·食货志》:“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
《吕氏春秋·顺民》: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翦其发枥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民乃甚说,雨乃大至。则汤达乎鬼神之化、人事之传也。
《尸子》记载:“汤之救旱也,乘素车白马,着布衣,身婴白茅,以身为牲,祷于桑林。”
[9] 《礼记·玉藻》:“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宫羽。趋以《采齐》,行以《肆夏》,周还中规,折还中矩。近则揖之,退则扬之,然后玉锵鸣也。故君子在车,则闻鸾和之声,行则闻鸣佩玉,是以非辟之心无自入也。”
[10] 《周礼·大司乐》:教乐仪,行以肆夏,趋以采荠,车亦如之。环拜以钟鼓为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