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前,在北京发生的一个故事

德辉


【正见网2018年01月26日】

也许是在北京的那段时间给自己留下的印象太深,即便已经过去了近20年,很多人、很多细节在脑海中依然清晰的记得,宛如昨日。

我与他(她)们之间,很多仅仅是数面之缘,然而,那种一见如故,那种敞开心扉,在普通的社交圈子里,再无处可寻......

讲一件令我难忘的小事。

1999年,我在北京所住的旅馆被警察抄了,后来我奇迹般逃出,凭着藏在鞋底的200元钱,给一位长春同修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已经脱险了。他二话没说,问清地址,马上打着出租车赶来,就这样,我又回到了同修中间。

一天,我偶然遇到了一位吉林白山的女法轮功学员,20出头,是我在原来旅馆的邻居。警察抓人那天,她也神奇脱险了。见面后,几位学员一起交流,互相鼓励。最后,她主动问我:大哥,你还有钱吗?我没明白她的意思,“没多少了”,她啥也没说,站起来,转过身。过了一会儿,等她再转回身时,手上已经捏着薄薄的一叠钱,“大哥,给!”我看着这叠钞票,大约有六七百元,钞票紧紧的压在一起,从钞票的形状,看得出是藏在贴身的地方的。瞬间,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师父说:“你们今后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别人,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精進要旨》〈佛性无漏〉)

一九九九年,我所遇到的同修,许许多多都是在真正的、默默的实践着这句话。在重大利益面前、在危险面前、甚至是生死面前,实践着这句师父的教诲。

我很感谢!但是我不能接受她的钱。因为她一定也不宽裕。 当时在北京的法轮功学员,都是这样素不相识,亲如一家。

这个故事写下来,一是和同修分享,二是自己的一个回顾,不管岁月如何变化,珍惜自己走过的路!珍惜这些美好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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