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是制造冤案的罪魁祸首

觅真


【正见网2019年08月21日】

据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八日报道: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做出枉法判决,其中七位老年人:89岁的张新伟,3年;82岁的张明朗,5年;71岁的康尊六,3年6个月;71岁的祝天贵,2年6个月;70岁的岳映聪,女,4年;70岁的代万义,男,3年;62岁的周丽华,女,4年;都被勒索不同数目的罚款。

被判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全都不服,递交了上诉状。在疑问重重、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二审在省政法委书记邓勇的干预下,没再开庭,分别通知家属到法院领取判决书,也没递交律师。当事人家属不服,询问法院,被告知“可以不开二庭”,剥夺了当事人及亲属的上诉权。二零一九年六月中旬通知家属前去看守所探望后,前不久当事人已被非法执行判决。其中孙容刑期已满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十名法轮功学员在巴中市巴州区法院第十审判庭被非法庭审。律师与家属辩护人依法一一驳倒公诉人的所谓“指控”,要求无罪释放。89岁高龄的法轮功学员张新伟白发苍苍,双手扶着拐杖,走上法庭,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法轮功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有奇效的故事,令很多旁听人感动。82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明朗是检察院退休职工,谈了自己修法轮功后的变化:过去一身病,修炼后身体变好了,主动做好事,多次捐款扶贫,修炼法轮功既净化了身体、又净化了心灵的事实。

有的旁听者说:“除了手握国家权力的高官有本事可以废止或者破坏国家的法律,这些平民老人,七、八十岁了,手无缚鸡之力,走路都要人搀扶,怎么可能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啊!”

据法院人员透露,这个案子是(四川)省政法委直接督办的,所以拖了一年多才结案。巴州区检察院几次以证据不足把案子退回公安,但是省政法委一再施加压力,要求巴中公安局千方百计搜集所谓证据,非要把这个案子做成铁案不可,甚至威胁要对不听话的检察官和法官采取组织纪律措施。巴州区法院本想关押多少时间判多少时间,开庭后就下判放人。可是省政法委直接指示巴中市政法委必须判三年以上,年龄再大也要判,而且要罚款,重罚。巴州区法院的“法官”,为了保住饭碗,昧着良心做出枉法冤判。

被枉判的当事人全部递交了“上诉状”。当事人亲属、知情人还举报政法委干预司法;当事人家属递交了控告两高负责人即《对周强、曹建明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举报信》;及请求上级对此“行政复议申请”。

据明慧网报道:二零一九年上半年中国大陆又有335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2,014人被绑架,1,369人被骚扰,1,008人被抄家,批捕144人,强制送入洗脑班78人。上半年中共公检法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2,708,341元人民币,8,000多美元。上半年至少有45名法轮功学员在迫害中含冤离世。

二零一九年七月份,中共至少绑架法轮功学员及家人922人(274人已经回家);抄家481人,18人被迫离家出走,骚扰289人,批捕及构陷66人(其中批捕23人,构陷到法院、检察院43人)。强制送入洗脑班42人。至少有124名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和骚扰,年龄最大的90岁。警察非法入室抢劫及勒索现金222098元。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对九名老年法轮功学员(其中有七名是老人)做出枉法判决的案例,是中国大陆众多老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一个缩影。近两年来老年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判刑、庭审的越来越多。据明慧网近期报道,近期又有许多老年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判刑、庭审,从迫害老人我们看到了中共的邪恶本质和丧尽天良。

从四川省的这次枉法冤判案例,我们也看到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傀儡角色,它们实际是中共抓捕、冤判无辜上善良民众的工具,真正操控它们实施犯罪的是幕后的政法委和“610”,它们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政法委和“610”都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隶属于恶党的机构,它们才是真正违反宪法、破坏法律实施的罪犯。

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年来,政法委作为中共操控、协调部门一直是镇压迫害的幕后推手。到周永康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时,中央政法委已经变成“第二权力中央”,周永康也成为“维稳沙皇”。到中央政法委书记不再是中央政治局常委后,政法委的权力实质并没有发生多大变化,地方各级政法委仍然是镇压迫害的幕后推手,继续操控、协调着公检法司及610等相关部门实施迫害,政法委是制造冤案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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