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的衙门里只有“党法”没有“王法”

觅真


【正见网2021年04月13日】

在中共邪灵的治下,在共产党的衙门里只有“党法”没有“王法”,依法治国只是一纸空文,是用来欺骗愚弄人民的幌子。在此仅举近期发生的部分迫害案例,看看中共是如何只有“党法”没有“王法”的:

案例1: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四平市公安局、梨树县公安局出动约几百警力,包括四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梨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巡警、交警、梨树县辖区内各派出所警察,在长春市当地警察的配合下,对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进行绑架。据统计,本次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三十多人。其中,十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重判。梨树县检察院曾多次以证据不足退卷,但是公安部门仍不放人。

其中:长春孟祥岐一家七人被非法判刑七至七年半。江涛被非法判刑九年。明慧网报道中说:“这十四位普普通通的社会合法公民,年龄从30岁到70岁不等,没有一个人对他人造成过伤害,也没有任何一部中国现行法律由于他们的思想问题而无法实施。相反,他们秉持着真、善、忍的理念做人、行事,于任何人都只有益处而没有害处。”

二零二零年九月初,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了九位辩护律师,法院不允许律师上庭为当事人辩护,非法剥夺律师权利。梨树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崔仁法官多次违法剥夺被害人辩护权,拒接律师正当手续,违法要求律师备案,并称:“愿意上哪告上哪告”、“上哪告都行”、“找习××签字”。公然违法。法律规定,被告人享有亲友辩护的权利,也被崔仁非法剥夺。

近日获悉,长春市政法委下达了命令:不按法律办,按政策办。(1)只要不认罪的,就只能请本省律师;认罪的,可以请外地律师;(2)只要是法轮功案件,在审查阶段,所有办案人都可以不见家属,这次见面是意外,保安没注意拦截,以后要让保安问明情况,不让家属进门;(3)只要是法轮功案子信访的,所有基层法院、检察院都有权不接待;(4)其它罪名的来上访都可以按正常法律去办,唯独法轮功不行,要按政策办。检察院相关人员称:政法委主管公检法,党管一切,这是市政法委下的命令。

案例2:南阳市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最高刑期九年罚金三万元。

河南省南阳市政法委、公安局从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凌晨开始,在南阳市区以及各县开始大面积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这次被绑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一百多人。他们都被非法关押在南阳市看守所,被不同区的法院非法审理。

今年三月法轮功学员曹爱兰、何喜梅、王铁壮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关押构陷一年半后,遭非法判刑,最高刑期九年。其中:何喜梅被非法判刑九年并勒索罚款三万;曹爱兰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金三万元;王铁壮被非法判七年、勒索罚款两万;帖林峰(何喜梅的丈夫)被非法判四年,被勒索罚款一万。十四名法轮功学员合计罚款达十四万元。

案例3: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杨建录非法判刑八年,罚金一万元。杨建录家属正在上诉和控告。

杨建录的律师有理有据的从法律、道德、良知多方面,论述了修炼法轮功无罪,指出公安搜家没有任何手续,也没有证人,检察院又作证人又做见证人,其程序违法。律师还宣读了杨建录居住的村的415名村民集体签字按手印的书面内容:我们是半坡街村民,听说杨建录被抓了,感到很震惊,我们三里五村的人都知道他炼功做好人,谁家有事用的着他,他都会去帮忙,我们老百姓不懂什么大道理,就知道做好人没错,(杨建录)都(被)关了快八个月了,放了他吧,叫他们一家人团圆。律师最后说:我的当事人是无罪的。

案例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报道,李美莲,女,56岁左右,江西省鹰潭市人。李美莲为坚持自己的信仰,告诉世人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曾遭两次非法劳教(共计约三年多)、一次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五日,李美莲再次被非法抓捕,目前已被枉判八年刑期。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李美莲等法轮功学员被鹰潭市贵溪市法院非法视频庭审。目前,李美莲已被枉判八年。铁窗下,她又将要度过怎样煎熬的岁月!她的悲惨遭遇,是江西省赣鄱大地众多法轮功学员无辜被中共恣意迫害的缩影。

以上只是近期发生的几个迫害案例,近几年来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判刑迫害疯狂无度,重判加重罚,失去理智,中共的邪灵本质暴露无遗。中共重判加重罚的罪恶目的就是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最终达到毁灭人类的目的。

据明慧网近日报道,二零二一年一至三月份获知的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总数为414人,又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冤判冤罚,又有多少善良的家庭被迫害得支离破碎、痛苦不堪!尽快解体中共,结束迫害,平安度日,已经成为这些长期遭受迫害折磨民众的热切期盼。愿中国人中具有良知正义的人们及国际社会关注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人们,尽快解体灭亡中共恶魔,结束迫害!

也奉劝那些至今仍在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大小小中共官员们,不要再继续作恶了,及时收手,悔过自新,为自己及家人留下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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