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21年06月22日】
我是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的晚上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这是我永生永世最难忘之日。下面我把让我受益匪浅、感动人心的亲身经历和体会写出来。
在得法之前,我是个只为钱、为个人利益而苦于奔波劳累的农家妇女,由于日子过得有些清贫、紧巴,我每天只想着挣钱,不顾忌身体,导致疾病缠身,由于多种病魔困扰着我,不能正常上班挣钱,还给家里增加了经济负担。二零一六年的冬天,我又患了腰间盘突出,坐骨压迫神经,整个右侧从腿到脚又疼又木,行走甚是不便、相当困难,到处寻医买药,花了很多钱也没治好,这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愁坏了我和老公,走投无路之时,老公突然想起,都说法轮大法能祛病,不如你也学大法吧,我随口答应,行。于是找到我家亲戚的邻居准备学法。
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晚上,开始跟同修学法轮功的五套功法,当我炼完功的时候,身体感到特别舒服,而且又很轻松,晚上睡觉一宿到亮,第二天早上起来,竟然能行动自如了,也没有任何疼痛的感觉了,这让我和老公惊喜万分,这功法实在是太神奇了,果然是名不虚传啊,这使我更加对法轮大法坚信不移,我下决心从此以后要好好修炼,去努力学,打那日起,我除了每天听法、炼功外,还能做一些家务,后来,同修又帮我请了一本宝书《转法轮》,我就每天学法炼功, 如今得法已快四年了,一片药都没用吃,一次医院没去过,而且就连以前那些疾病也通通的不见了,给家里减轻了很大的负担,这都是神奇的大法挽救了我,是伟大的师父救度了我呀。
除此之外,我还感到师父时时刻刻都在保护我。有一次,我和老公从地里干活回来,各骑一辆自行车,他前我后距离不远,老公到前边拐弯处一个小桥上突然停了下来,和另外人唠嗑,我随在后边,由于车闸不好使,我还下不来,眼看到桥就得掉下水里了,这时不知哪股力量使我猛的冲了过去,到这边桥头倒下了,这一幕吓呆了桥周围的人,太惊险了,这要不是师父保护我,后果是很难预料的。我要感谢伟大的师父,感谢您对我的慈悲救度。
证实法的路上,师父用佛法神通帮助弟子
在修炼、证实法中,师父给弟子展示珍贵的神迹,用佛法神通帮助弟子,写出来与同修共勉。
一、炼功和发正念大家都用炼功带,可我只用电子表,后来电子表全坏了,就有一亮了,坏有三四年了,之前我没修,后来我想去卖电子表那里让他们给修,可我又嫌路太远了。
一天,我学《转法轮》,里面有一句法叫做“修复”两个字,我突然有所悟,心想请师父帮我修复电子表吧,当时就把电源给通上,电子表一切恢复正常了,师父把电子表给修好了。
二、师父给我去怕心。有一天我带了一封真相信去我哥家,我们两家相距二里地,我哥家住四楼,我把真相信发在一楼的共用门上就出来了,这时我的怕心也出来了,怕我哥发现是我发的,我就想回去拿下来,这时门已经锁上了,拿不回来了。过了一个星期,我又去我哥家时,发现真相信在他家床上,我一眼就认出是我写的,我就问我哥从哪得的,我哥说是在自己家门上拿的,我心想是谁帮我拿到四楼的呢?那个楼也没有人知道我们是兄妹啊,再说也没谁知道是我发的呀?我明白了,这是师父给我去怕心呢。
三、师父用佛法神通帮助弟子。有一回我们四、五个同修一起去挂条幅,那个地方距我家有十五里地,大家一起去时是开车去的。同修叫我来拿条幅,大家分头去挂,我打开口袋一看有十五个大条幅,当时我以为也就二、三个吧,心想拿这么多什么时候能挂完啊,我就拿出来三个去找合适的地方挂,剩下一个走到一个学校门口,就挂在学校电子拉门上了,也没多想,和同修们会合后就回家了,到家后我才想起来,不能往电子门上挂啊,上边有铁丝,如果给电子拉门整坏了怎么办,不但没救了人还造业了,想到这我开始坐立不安,只有害怕了,想着我必须得回去把条幅拿下来,可当时又是后半夜1点多,心里怕,那个地方又是农村,可是自己怕是小事,如果学校的电子拉门坏了,学校的全体师生会怎么想,这不是救人是往下拽人呢,可是不论自己再怕,也得把法正过来,必须去,不能给法造成负面影响。
我做了点准备,拿一把刀 ,想着如果拿不下来就用刀把条幅割下来。从家出来到大门口时,来了一个小凉快车,真没想到,司机也没和我多要钱。到了学校我往拉门那看条幅还在那呢,我想我得快点把他取下来,可当时挂时还用铁丝拧了两下,挂时没害怕取时可就害怕了,我想好怎么快点拿下来,从袋子里拿出刀准备动手了,当我想用刀割时拉门上的条幅不见了,定眼一看,条幅在我自己站的地上放着呢,我还没有动手条幅就自己下来了,并且还来到我站的地方,我当时激动的心情无法用语言表达,我马上在大马路上给师父磕了两个头,感谢师父用佛法神通帮助弟子。
四、还有一件事,我回家那天坐车没有带够钱,就和司机商量我拿一半车钱行不,司机说行,当时车上有个十八、九岁的小伙,我给他讲真相,他说我知道,我们还纹身了,我问他纹的是什么,他说,他后背纹的是:“法轮大法好”。过后我总想亲眼看看他纹的是什么。
谢谢师父用神通帮助弟子,弟子只有修好自己多救众生,才能回报师父的苦度。
由于水平有限,不当之处请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