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4年08月28日】
此通告立即发往四川省广安市
对广安市市委、市政府谭力、王平、付清民、夏代荣、蒲波、
胡钢等不法分子的追查通告
2004 年8月19日
在本组织展开一系列就中国大陆发生的对法轮功迫害、镇压罪行的调查过程中,有大量证据显示,四川省广安市是中国大陆法轮功遭受迫害的较为严重的城市之一。截至2004年8月,确认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2名(曹平、李新奇)(据不完全统计,大量尚未完全核实清楚的案例未包括在内)。数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劳改,三千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转化班” 被强制洗脑(广安市华蓥市武装部招待所“法制教育基地转化班”),该市参与迫害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手段残酷,情节极其严重。
本组织根据“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的追查原则,对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负有主要责任、犯有严重罪行的人员进行追查,下列人员作为第一批被追查对象:
谭力(市委书记):将迫害法轮功视为首要任务,积极操纵、指挥迫害法轮功。2002年12月29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讲话攻击法轮功。2003年12月26日,在广安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多次表示要严打惩治法轮功,会后动员近10万名干部、党员等收听收看该报告及以电视、报纸等方式来灌输民众仇恨法轮功的思想,并假借记念邓小平百年诞辰为由,下令该市街道四处挂、贴诽谤法轮功的宣传画及绑架众多法轮功学员。2004年1月,该市公安局因大力迫害法轮功被省政府标榜为“先进”集体,谭力被大肆宣扬为全市干部典范,为迫害推波助澜。
王平(市长):2002年12月28日,出席污蔑法轮功的会议,2004年1月8日,在广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表态支持镇压法轮功,并声称要对法轮功的打击取得成果。
付清民(市委副书记):于2002年12月28日市一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及2003年12月30日全市工业工作会议上表态要严厉打击法轮功。2004年1 月15日和副市长夏代荣在迫害法轮功的公安工作大会上讲话,加重迫害形势。
夏代荣(市委常委、副市长):主管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公安局及“610”办公室,该市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手段残酷,情节极其严重,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蒲波(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在2003年省第八届“三优一学”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中,将仇视法轮功的思想列为重要洗脑灌输“教育”任务,该市积极配合参与,蒲为宣传部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003年12月30日出席攻击法轮功的会议。
胡钢(市公安局长):因积极指挥操纵迫害法轮功,造成该市至少2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众多学员被非法绑架、拘禁、强行洗脑等,对法轮功的打击不遗余力,所职掌的市公安局因此被四川省政府标榜为同法轮功斗争的“先进”。2004年1 月15日,在市公安局机关召开2003年度公安工作总结大会上,公开奖赏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不法分子,并在该会上积极表态要继续镇压法轮功。
许彬(公安局副局长) :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受到提拔。1999年10月,到北京以欺骗手段将依法上访的多名法轮功学员强行送到广安看守所非法关押或拘留。2000年7月,亲自到该市多个洗脑班视察之后将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罚款等。2002年7月13日,率数十名公安抓捕法轮功学员方小平,并判1年半劳教。
李向东(国安大队队长) :自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以来,李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2003年4月非法成立了为迫害法轮功的专案小组并亲自带队非法绑架大批法轮功学员。
鉴于谭力、王平、付清民、夏代荣、蒲波、胡钢、许彬、李向东等人等涉嫌操纵、指挥广安市迫害法轮功,对广安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他们进行立案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包括他们的配偶和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并保存上述人员迫害法轮功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尤其海外资产)的情况,在适当的时机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有条件的可以带到国外邮寄给我们。中国实行网络、电信监控,请注意安全。本组织将对您的正义之举给与特别的感谢和嘉奖。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国际”旨在帮助和协调全球的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追查一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被迫害致死的部分广安市法轮功学员案例如下:
案例1,曹平,男 ,40岁,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法轮功员。曹平于2001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在狱中惨遭迫害,内脏被打伤,2003年5月,被家人接回,2003年7月7日,被迫害致死。曹平全家有6人修炼法轮功,均遭过当地警方抓捕关押迫害。2001年5月28日,警察绑架曹平后就对其拳打脚踢,其中一警察叫赵勇,它用木棒狠狠打击曹平的全身,当即就把曹平的左脚打断,经医院检查,膝盖骨被打碎,经医院石膏包扎后仍被关押在县看守所,三个月后伤势仍未痊愈,县国保大队队长李吉良和警察赵勇等人在看守所提讯时,把曹平吊起来,残忍的用棍棒拳头毒打曹平的全身,这次又将曹平的左手打断。这两次不仅把曹平的手脚打断,还造成曹平的内脏严重损伤,身体明显消瘦下来。2002年5月8日,法院非法判处曹平有期徒刑4年,2002年6月25日,将曹平关押到四川德阳监狱。在德阳监狱,狱警对曹平施以各种酷刑,如在炎热高温天气下,罚曹平在烈日中举着双手站立,手脚还不准动,曹平因此经常晕倒在地,稍不如意,警察便指使刑事犯对其毒打,不仅如此,还私扣曹平的饭菜,每顿饭都是食不果腹。就这样长期的酷刑,曹平已经被折磨得没有人样,到2003年5月,家属见到他时只剩皮包骨头了, 2003年7月7日晚上10时,曹平含冤去世。
案例2,李新奇,男 ,60岁,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方坪乡长河村法轮功学员。李新奇是当地有名的好人,由于修炼法轮功。2001年7月22日,当地警察竟将他全家四人(妻子陈世碧、女儿李天蓉、儿子李天国)全部抓进广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并将他家中值钱的财物全部抢光。在长达一年多的非法关押中,他们每天都过着吃不饱饭还要被毒打折磨的日子,致使60岁高龄的李新奇日渐消瘦后全身浮肿,继而流黄水,于2002年4月18日含冤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