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24年12月03日】
中共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一直利用刑法三百条即“利用X教破坏法律实施”加害善良,然而这条罪名完全是欲加之罪,因为所有支持这条罪名的所谓法律依据和证据全是强加的,尽管当时全国人大在审议时已经明确将法轮功排除在X教之外,尽管法律界正义人士多次指出当局执法大错,尽管受难的法轮功学员一直在讲清这个法律真相,但是邪恶的中共610依然操控公检法司机械的运用此罪名陷害善良,二十五年来从未停止,欲加之罪何时了?
元凶江泽民利用中共暴政发动迫害法轮功灭绝运动后,作为中共的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全国人大,不得不仓促召开人大会议,制定通过《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下称《决定》)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的全文内容从头到尾都没有“法轮功”三个字。在此《决定》通过出台前,全国人大当时完全否决了一名人大代表侯宜宾的《关于认定法轮功为X教的提议》,以最高权力机关的名义认定法轮功不是X教,后来全国人大又修改刑法,增加了刑法三百条即“利用X教破坏法律实施”条款。
全国人大当时出台《决定》又修改刑法,真正的立法意图是什么呢?一是法轮功不是X教,二是中国若有X教就绳之以法。所以这就是公安部、民政部和中共喉舌媒体公布的十四种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的原因,既然如此,那中共的公检法司为什么违背最高权力机关的意图,长期以来仍然将刑法三百条施加在法轮功学员身上呢?这不是强加之罪吗?
中共的公检法司在作案过程中,仅有的一条法律依据就是两高的司法解释,以此支持刑法三百条加害法轮功学员,且不说两高是滥权立法,或者直接违反宪法这个母法关于信仰自由的法律常识规定,就其司法解释的次数和内容来看都是非法的,假设司法解释能成为迫害法轮功法律的话,就非同儿戏,但两高的司法解释前后已经进行了五次解释,有这么不严肃的法律吗?
关键的问题在于,两高司法解释里面根本就没有出现法轮功字样,所以解释的再完美也是徒劳的,因为严重违犯罪行法定原则及政教分离原则,更严重的是,两高居然将对X教的认定权这个本是司法机关业内资权,完全授权给市级公安国保,任凭国保胡作非为,陷害善良。可能两高对自己的解释行为失去了再解释的信心,干脆全权推给公安,自己留条后路。所以两高的司法解释是违法的,内容是非法的,根本不是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支持的罪名,那不是强加之罪吗?
那么,公检法取得的那些所谓证据如人证、物证、事证等,是不是能支持罪名呢?更不能,一个基本的事实是,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以此作为自己处事为人的标准,这不是真正的大好人吗?中共官方的最初调查也认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做好人有罪过吗?在遭到中共无理迫害后,他们为了诉冤寻正义,不得不走上和平理性讲真相之路,这不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行为吗?依法信仰,合法诉冤,究竟破坏了那一条法律实施?
那中共公检法人员在法庭上出具的所谓证据是从哪里来的?都是不法人员逼、骗、诱、编、凑来的。如山东临沂市血站法轮功学员冯贵春被国保绑架构陷时,警察为了骗得口供,对她说“只要签了字,中秋节就放你回家,如果不签就等着判刑”,后来把抄家来的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非法进行案件认证,凑合成一部分所谓证据,加上只有举报人名字不见举报人的所谓人证等,对她进行多次非法庭审,最后仍然以刑法三百条秘密枉判冯贵春四年重刑,庭审中辩护人提出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公检法始终不敢,如果当庭启动这一程序,庭审枉判冯贵春的所有证据都是非法证据,都将被排除。
公检法持有的都是非法证据,怎么会支持罪名?硬把连证据都不支持的罪名扣在善良人身上,显然是强加之罪。
那公检法陷害无辜真正的依据是什么?是谎言,就是江泽民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时,信口雌黄说法轮功是X教,中共喉舌立即跟风报道,加上江泽民爪牙们鹦鹉学舌,四处宣传,居然成为公检法加害善良的所谓法律依据,真是荒唐至极。
所以这场运动完全是江泽民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利用中共暴政又假以法律之名发动的一场政治灭绝运动,而公检法的行为于法相悖,于理相反,于公权相背,不仅没有真正的履行执法公职,反而沦落为暴政工具,其行为完全是以办案为名掩盖进行的违法犯罪,成为中共杀人的刽子手,不仅羞辱践踏了人类真正的法律,还触犯了国内所有的法律和国际法中的反人类罪。
江泽民的狡诈手法,并不是其发明创造,中共在历次运动中都是以谎言暴政进行政治迫害的,江泽民故伎重演,只不过将运动表演的更狡诈、流氓、恶毒罢了。但江泽民与中共这次却选错了对象,以往运动中,中共灭杀的对象都是社会中的平常之人,往往在很短的时间内达到政治运动目的,而这次面对的是一群信仰“真善忍”大法大道的广大群体,是上天眷顾厚爱之人,所以运动实质是中共与神佛相斗,人能斗过神吗?最后必定是中共获罪于天遭天惩,结局是天灭中共。
其实法轮功学员不是没有给迫害者机会,他们每次在被抄家、绑架、审讯、构陷、开庭、枉判、上诉、投狱时,不断的申诉鸣冤,都在给公检法司人员改过自新机会,法律界正义人士不断指出中共这种欲加之罪行为,也是不断给枉法者改过机会,但中共依然我行我素,充耳不闻,继续操作欲加之罪迫害善良。
这是因为夜郎自大的中共,信奉的是无神论唯物论,它以为凭借其强大的暴政力量,加上第二大经济体的支撑,征服手无寸铁的修炼者应该易如反掌,所以不相信天灭中共会如期到来,一直不收手迫害认罪伏法。
但天灭中共真实不虚,二十多年来,那些执迷不悟的迫害者不是一一遭到各种形式的恶报了吗?许多要“永远跟党走”的恶徒不是陆续走(死)了吗?特别是在针对中共而来的新冠瘟疫中,许多追随中共的各类专家、学者、教授、名人、军兵、官员等,不是已经和正在被大疫带走了吗?目前,中共内斗激烈,经济趋崩,腐败糜烂,外交四面楚歌,随时可能垮台解体,世界迎来光明,环中迎来承平,即将实现,届时,中共的滔天罪行自然停止,其巨大罪恶将被彻底清算,中共强行扣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各种罪名将永远被摘除。
欲加之罪何时了?且等中共恶政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