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6年02月02日】
自中共邪灵疯狂镇压法轮功以来,它不仅在国内用谎言欺骗民众,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而且将这种仇恨散播到海外,栽种在被蒙蔽的华人心里。近期的一桩案子和一个决议显示出正义的场已遍布乾坤,无论这邪灵如何的兴风作浪,也只是象陷在沼泽地里的一只垂死的狼,动一下,就离灭顶之灾近一步。
加拿大安省人权法庭裁决控告渥太华中国老年会歧视和诋毁法轮功学员一案
*加拿大安省人权法庭裁决
2006年1月18日,历时四年多的针对加拿大渥太华法轮功学员黄代明控告渥太华中国老年会(Ottawa Senior Chinese Culture Association)歧视和诋毁法轮功学员一案,安大略省人权法庭做出裁决:原告法轮功学员黄代明女士和安省人权委员会胜诉;被告渥太华中国老年会、渥太华老年会前主席郭慎、前秘书徐枫因宗教歧视违犯有关安省人权法规而败诉。法庭还下令(Order):被告赔偿黄代明女士伤害费用总计一万八千加元。
*起因
2001年5月,渥太华老年会在Dows Lake公园以“搞活动”为名,组织老年会会员签名反对法轮功。当时黄女士等告诉他们不要做这样的事,并讲述炼功亲身受益的经历。
2001年12月29日,黄代明女士参加了老年会庆新年活动,黄女士交付了2002年的会费。中国大使馆的总领事黄屏也出席了这一活动。黄屏在一位老年会理事陪同下,特别来到了黄女士的餐桌附近,专门看了看黄女士。黄屏离开后不久,老年会秘书徐枫代表老年会主席郭慎找黄女士“谈话”:说你们炼法轮功的不能参加老年会,违犯老年会会章,逼迫黄女士收回已付的会费收据。黄女士要求看会章,并写书面决定,并要求找主席直接谈话,都遭拒绝。
2001年12月31日,黄女士给老年会主席郭慎打电话。他说:不让炼法轮功的参加老年会是前天下午决定的,还声称是“为了维护国家团结和统一。”
2002年2月16日,老年会庆农历新年活动时,黄女士又被多个理事拒之门外。黄女士要求见老年会主席,也遭拒绝。老年会理事还公开诬蔑法轮功是“X教”。黄女士还看见在门口桌上摆放了发动老年会反法轮功签名。
在和老年会根本无法交涉的情况下,最后黄女士决定上告到安大略省人权委员会。
*专家证词:法轮功教导具有深奥的道德观
由于此案例是加拿大安省人权法庭审核的首例法轮功方面的案例,安省人权法庭特别要求安省人权委员会提供关于法轮功方面的专家证词,才可判决。
安省人权委员会聘请David Ownby教授为专家证人。Ownby教授是蒙特利尔东亚研究系主任,他对法轮功问题进行了六年多研究,发表了几十篇法轮功方面的论文。他还能读、说中文,而且直接对诸多加拿大法轮功学员亲自调查、取得法轮功的第一手材料。安省人权法庭在审核了David Ownby教授的学术背景后,按照相关法律准则,认可Ownby教授符合法轮功方面的专家证人标准。
David Ownby 教授在证词中指出:法轮功的准则概括的说就是“真、善、忍”,其精髓是精神境界的升华(The essence of Falun Gong is spiritual elevation。) 李洪志先生的法轮功经书(scripture)具有深奥的道德观(profoundly moral)。
Ownby 教授的证词还提供了众多人权组织的广泛报导,显示中共在中国对法轮功的迫害的严重性。同时还提供有关材料,指出:迫害法轮功不仅在中国发生,也延伸到了海外加拿大。
法庭根据专家证人的证词确认:被告因宗教歧视违反安省人权委员会的第1和第9项法规 - 即违犯不能因宗教信仰而歧视的人权法规。
*原告黄女士的呼吁
历时四年多的诉讼终有公正的判决。这是加拿大人权法庭第一例参考专家证人和详实的证据而做出的关于法轮功学员被歧视和诋毁的详尽的判决。
年逾73岁的原告黄女士在修炼法轮功前曾经是多病缠身,1996年专程回国医治,却带着失望又返回加拿大。黄女士在给法庭的证词中指出:“在我修炼法轮功前,曾患有多种疾病:颈椎增生、腰椎滑脱、冠心病、鼻窦炎等多种病症。我自1998年3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我的身心获得了新生。几个月内,疾病全都神奇的消失了!”“简言之:法轮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黄女士接到判决后感慨万分:“只有在真正提倡民主、自由、人权的西方国家,才会有真正尊重人权、正义的兑现。”她说:“中共迫害法轮功、在海外毒害了多少不明真象的华人,而成为中共对法轮功煽动仇恨的工具。这些被利用了的华人、华人团体也是中共谎言的牺牲品和受害者。”
黄女士呼吁:面对人权法庭裁决,在海外乃至国内的华人,应该立即清醒了!
旧金山市议会通过“谴责迫害法轮功”议案
旧金山市议会于1月31日下午通过了“谴责迫害法轮功”议案。“谴责迫害法轮功”议案由市参事戴立(Chris Daly)提出,经旧金山城市运作和社区服务委员会于上周一以2比1通过后,呈交到市议会,于1月31日下午,在市议会中,由全体共11位市参事共同投票,9 位市参事投赞成票,而Aaron Peskin 、和Jake McGoldrick, 2位市参事投反对票,最后以9比2通过议案。
*起因
由中华总商会主办组织的旧金山中国农历新年元宵节游行是旧金山海外华人的一项重要的文化活动,法轮功团体参加明年元宵节游行的申请被拒。主办单位的决定引起旧金山市参事重视,法轮功学员呼吁调查此事件。
旧金山市政厅去年12月13日下午召开的全体参事会议上,四名法轮功学员发言表示,由于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压延伸到海外,使他们的游行申请受到中华总商会的歧视而被拒绝,呼吁市参事会调查此事。
法轮功学员玛丽亚・黛莉表示,美国的法轮功团体应邀参加了很多文化活动,经常获得褒奖。中国农历新年元宵节游行的部分经费由旧金山市政府提供,申请参加的法轮功修炼者多数是该市市民。法轮功修炼者舒楠表示,中华总商会拒绝他们的申请是歧视,与中共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相关。
法轮功学员埃瑞克・黄指出,在法轮功修炼者被拒绝申请这个事件中,总商会顾问白兰(Rose Pak)在歧视法轮功学员上起了主要作用。在以前的一次市参事会上,白兰曾带几个人公开在会议上游说多位参事,使维护法轮功学员合法人权的决议没有通过。
在1月21日,旧金山市城市运作和社区服务委员会,就此事件展开调查,进行公听无果后;针对在市府提供资助的合约中有明确指出:游行主办者不许有歧视;而中华总商会违反了合约;代表法轮功的律师布里尔(Joseph Breall )已向市参事们发出律师信,说明如果市府不采取行动,则将不得不到法院要求冻结市政府对新年游行的资助,直到事情得到解决。
对法轮功问题似乎沉默了一段时间的中共驻旧金山总领事馆,于1月24日发表声明,要求华人社团不要欢迎法轮功,不要让法轮功参加游行,也不要提法轮功遭中共迫害的事,并说,否则将影响中美两国“友好”关系。
中华总商会和白兰则在1月28日,领头签署一份“联合声明”,其中包括亲中共的华商总会前会长池洪湖在内的一些人,要求拒绝法轮功参与新年游行。
为了反对法轮功参加游行,中华总商会在白兰的操控下,采取了很多方式,如:街头收集签名,并游说一些侨领,不惜动用“大手笔”在一些亲共报纸上刊登多个大篇幅广告等。
针对主办单位中华总商会拒绝法轮功参加2月12日旧金山新年大游行,旧金山市议员戴立(Chris Daly)决定在1月31日市议会中提出“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决议案交付全体议员表决,而湾区法轮功学员将就中华总商会的歧视行为向法庭提出起诉。
*世人的支持
“谴责迫害法轮功”议案的提出者市议员戴立表示,他不炼法轮功,但是作为一个一向关心国际人权的全球公民,他非常关心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所遭受的迫害。在这种背景下,允许在美国发生这样的歧视行为无异于是配合中共的迫害,对于以包容和多元化为荣的旧金山市来说是一种耻辱。
戴立为了法轮功学员的人权,面对了很多困难,因为他所面对的是整个的中共势力,包括中共控制的海外媒体。几年前戴立曾提出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议案,当时中共的总领事亲自致电戴立,要求停止支持法轮功,如果戴立答应,将获得红地毯待遇;但遭戴立拒绝。
在1月12日的“亚洲人周刊”(Asian Week)中,关心亚裔事务并娶亚裔为妻的戴立,在“亚洲人周刊”封面照片中额头被印上“滚出去”(Butt out)的字眼。而“亚洲人周刊”社长是一直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在担任上海市委书记期间,一再叫嚣要“深入开展对法轮功的斗争”的黄菊的女婿。
另外,因1月23日在委员会中支持“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议案的旧金山市参事马世云,在1月31日的《旧金山纪事报》中遭到全版匿名广告攻击。中华总商会顾问白兰并公开威胁“若支持议案,马世云政治生命将缩短”。面对巨大压力,马世云在1月31 日中誓言捍卫美国宪法及自由权利,对“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议案继续投下赞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