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6年07月26日】
7月25日,华府“人权协会”主任暨律师泰瑞玛什代表所有在中国监狱及拘留所中,在非自愿情况下,被强行活摘器官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向美国麻塞诸塞州的检察处正式递交刑事起诉状,要求对涉嫌强制活体摘取被中共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医生陈忠华和朱同玉進行调查。
据大纪元7月26日报导,被告陈忠华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器官移植研究院长,朱同玉系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研究室主任,两家医院的医生皆承认为病人移植的活体器官来源于活的法轮功学员(有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电话录音为证)。
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最近所发布的首批追查通告,被告陈忠华所主持的武汉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是中国卫生部的重点实验室,该医院仅2005年2月份所施行的肾脏移植手术就达1,000例以上。
刑事告诉状指出,陈忠华和朱同玉所任职的两家医院活体摘取良心犯器官的行为直接违反了联合国反酷刑公约(UN 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美国法律规定美国法院有权对進入美国境内的施行酷刑的罪犯進行检控和惩罚,而不受其国籍和受害人的国籍限制。
除正式的刑事告诉状外,“人权协会”还对50名参加此次世界人体器官移植大会的中国医生发出了书面警告信,警告这些参与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人员将要为其罪行负刑事和民事责任。
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 和前加拿大国会议员、外交部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7月6日在他们的独立调查报告《关于调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中写道,“根据公开的报告(中国)在2000年至2005年这6年间進行的41,500个器官移植无法解释其供体源自何处,……,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摘取器官的指控回答了这个疑问”。 “自从1999年以来,已把大量但具体数字不详的法轮功良心犯处死。他们的重要器官,包括心脏、肾脏、肝脏和眼角膜,几乎同时都被强行摘取,然后被高价出售。”中共内部一位老军医披露,真实的器官摘取数量是公开公布数量的3-4倍以上,即至少124,500个。
根据《纽伦堡法典》、《赫尔辛基宣言》、《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关于防止,反对和惩罚交易人体公约》等国际公约,“追查国际”正在汇集所有掌握的证据和事实,依法提交给国际法庭、司法机构与人权组织,依照案例法,“追查国际”将通过国际上一切可能的渠道寻求对每一个涉案人的起诉和法律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