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7年06月16日】
明朝中叶时有个周秀才,为人平素方正。因为家中极度贫困,租住在娄门韩家在潭子这个地方的一间小屋。一日,他在拆除旧灶时,在灶底方砖下得到了二个元宝。他的妻子非常高兴。但是周秀才说:“这是不义之财,怎么可以拿呢?”
于是,他取来笔在元宝上写道:“若是我的财,须是明白来。”然后将元宝藏在袖子中,来到胥门外上了渡船。当船行到水中央时,他将元宝扔到水中,然后回家。
船夫亲眼见到周秀才将元宝扔到水中,便叫来一个渔夫用鱼网打捞。渔夫找到元宝后,就藏了起来,并骗船夫说没有捞到。船夫不信,二人便争执起来。争持不下,船夫将渔夫告到了太守那里。太守威吓二人要加刑后,二人才吐露实情。官吏乃押解渔夫来到藏银之处,将银子取出。太守见元宝上有字,就命令收進库房。
那年秋天乡试,周秀才榜上有名。按照惯例,当地的县府要举行庆贺宴会。每个举人的前面都有名牌,及银两百金。而那两个写了字的元宝,恰好就摆在周秀才的面前。众人得知原委后,都很惊叹。周秀才后来又中了進士。
(资料来源:清朝释戒显《现果随录白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