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9年03月17日】
元朝时代,聂以道担任江右邑宰时,有一个村夫,早晨出门卖菜,在地上捡到了至元钞(至元是元朝时的年号)十五锭(这钞能代表银锭)。
回到家里,交给老母,老母很生气地说:“不会是你偷来的,反而骗我吧?即使有人丢失,也不过二、三锭罢了,哪有丢一束的道理?况且我家从未曾有过这许多银锭,可能会因此马上招来灾祸,应该急速送还。不要连累我啦!”母亲再三的说,儿子就是不听,老母生气了,说:“一定要送还,不然我就告到官府!”
儿子说:“捡来的东西,送还给谁呀?”老母说:“只要在捡到的地方等候,一定会有失主来取。”
这位儿子很孝敬、听话,于是依从老母,带钞前往守候。不久,果然见到一个寻钞者。乡村的人,本来就质朴,竟然不问那人丢的钱数,就送给了他。
旁观的路人,让寻钞的人拿出一些赏给村夫,那人说:“我丢的银钞原本是三十锭,现在才得到一半,怎么可以赏他呢?”
众人与寻钞者争闹不止,相持到了公堂上。这时在江右任邑宰的聂以道,是个正直贤达的官吏,他询问村夫,见其言辞诚实,又暗中唤来其老母细问之,与其子的言语吻合。于是令二人(寻钞者和捡钞者)各人在文状上画押压手印:失者确实丢失三十锭;捡到者确实捡到十五锭。
然后,聂以道对失者说:“这十五锭,不是你的银钞。而是天赐贤母以养老的。你丢失的是三十锭,你可以自行到别处再去寻找吧!”
于是便把十五锭银钞,交给村夫母子。那位母亲讲:“这不是我的,我不能要。”聂以道说:“这是上天赐给你这位贤母,现又经本官判定。你老人家就收下养老吧!”跟来的路人们,听了无不拍手称快!
(事据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