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9年09月25日】
鲁庄公要到齐国去看社祭(祭祀土地神的节日)。曹刿劝阻说:“不可以呀!礼,是用来端正民风、为民楷模的。所以先王制约诸侯,规定五年之中,要派史臣聘问四次,国君亲自朝见天子一次。
朝见之礼完毕,还要在会上讲习礼仪,用以再次确立爵位、班次的义理,遵循长幼、尊卑的秩序,训示上下、贵贱的原则,制定财用、开销的节度。朝会期间,不允许荒疏怠惰,无故缺席。
现在,齐国背弃先祖太公(齐先祖──姜太公 望)之法制,而将社祭向民众开放,任其围观,您则专为此事赶去观看,这不是成规,还怎么训导小民?春分时举行社祭,是为了赞助时令,祈福农事;收割后举行蒸祭,是为了贡纳五~b,以酬土神。
如今齐国举行社祭而观者甚众,这是违背先王遗训的。天子祭天时,诸侯去助祭,同时接受政令;诸侯祭祖时,卿大夫助祭,同时接受职事。臣从来没有听说诸侯之间互相观看祭祀的,何况这次祭祀又不合法度。
国君出行,史书一定要记载,记载下不合法度的事,让子孙们怎么看?”
庄公不听劝,还是到齐国去了。
在整个事件中,曹刿進谏的目的,在告诉鲁庄公,礼不可违、法不能背的道理。“崇德守礼”是先秦时代人们思想意识中的一个重要的内涵。这种观念,上自天子下至庶民,全都反复的被要求、被强调。“德”与“礼”相辅相成。能守礼者必有德,无礼者则无德可言。而德、礼俱废,那就大祸临头、丧邦辱国、天下尽失啦!
(取材自《国语・鲁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