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9年12月26日】
有一天,外地的一个乡民,進城给待嫁的女儿买嫁妆。路过一个汤圆店,吃完汤圆后,一摸口袋,里面却没有铜钱交付,便告诉店主:“我進城办事,只有银子,你暂时记在账上,宽缓些时候,我一定来还账。”
店主说:“本店资本太小,再说你我素不相识,你想白吃吧?”乡民没话说,拿出一个银元抵押,而离去了。
办完了事,乡民拿着铜钱来赎回银元,店主竟不认账:“汤圆一碗,仅值几文铜钱,我哪里会收你的银元呢?”
那个乡民气愤极了,找到赵讼师,赵讼师告诉他:“这里归乌程县管辖,乌程县令是个贪官,你在那里打官司,一定会输。你要找到归安县的郑裕国,人称郑青天,他是个通情达理的好官,找他才成。”乡民听信讼师的主意,就去归安县署门前等候。
一会儿,郑裕国从府署回来,乡民直接上去,冲犯了他的仪仗和卫队,郑裕国的车马受惊,郑大怒,喝令抓来打板子。乡民大喊:“我户籍在乌程县,你这个官,是归安县令。你应当送我回乌程县审讯,你本人不应当责罚我!”
郑县令说:“天下官管天下事,你在我这里犯事,免不了在我这里挨板子。”乡民说:“好!”
乡民被打了板子以后,呈上状纸,郑裕国看了状纸以后,说:“我这里是归安县,你应该到乌程县的县衙门去告状,这两个县相距很近。”乡民讲:“天下官管天下事,这是您刚才讲的话呀!”郑青天笑了,立刻发签,传卖汤圆的店主,店主传到,拒不承认。郑裕国就暗中派听差,找店主妻子取赃…听差对她说:“…你丈夫已经招供了,快交出赃银,可予免罪。”
店主妻子说:“我原先劝他不要昧良心!现在怎么样?”说罢,交出了那个赃银。
郑裕国获得赃银后,告诉乡民说:“卖汤圆的店主,不承认拿过你的银子。本县令还你两块银子吧。”乡民拒不接受。
郑裕国为了检验这个乡民,假装恼火,扔给他两个银元。乡民从地上捡起来,看了其中一个银元,很惊讶地说:“这是小人的旧物,怎么在这里?”郑裕国问他:“有什么记号?”乡民说:“这个银元是我女儿的聘金,上面有‘双喜’两个小字。”
郑裕国叫人拿给卖汤圆的店主看,店主看了这块赃银,低头认罪。
事后,老百姓中有粗通文墨的人,写了一幅对联:“郑青天办案认真,天下官真管天下事;某乡民甘愿受罚,挨板打还赞打得好!”横额是“官清民淳”!对仗虽不工稳,但内容很恰当。
(事据《清稗类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