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悠悠:孝子遥献,其心如金!(二则)

陆文


【正见网2010年01月03日】

一、书生遥献

清代,王子明,是甘肃通渭县的书生。他对母亲非常孝敬。他在外出时,每次得到新鲜的蔬菜瓜果,必定先供奉、遥献给母亲之后,方才自己進食。

有一次,他去外地赴试。他在家中的母亲忽然闻到经久不散的桃子香味,肺里胃里都觉得格外舒畅,好像吃到了甜美的桃子一样。她把自己的感觉告诉了女儿。女儿说:“这一定又是我哥买新桃后,在行遥献之礼了。”

她们记下了那天的时日,等王子明归家后查问,果真如此。

二、士兵遥献

清代,冯星明,甘肃秦安县人,入伍当兵,戍守龙山(甘肃境内的小山名)。他在吃鲜韭菜前,先把韭菜供在香案上,恭敬地向远在家乡的母亲叩首、遥献。

同一班组里的士兵问他:“你这是干吗?”他说:“我得到新鲜的韭菜,遥献给母亲尝鲜。”

大家都笑话他的迂腐。

但有一位好心的士兵,受到感动,把这件事,记在心里。恰巧他要回乡执行任务,附带去看望冯星明的母亲。这位士兵把冯星明遥献的事情和时日,告诉了她老人家,问她感受到了什么吗?她说:“怪不得那天我打盹时,梦见我儿,给我新鲜韭菜吃。醒来后,还觉得有余香呢!”

她所讲的具体时间,正是冯星明遥献新韭菜之时。

王子明和冯星明,都是甘肃人,一个是书生、一个是士兵,均系平民百姓,本无业绩,却被记载于《清史稿•孝义传》里,居然得以名垂青史,这全因有“遥献食母”的孝举。这是颇为发人深思,且能激励后人的。

甘肃地处西北,气候干燥,物产不丰。如史传披露,对鲜桃、新韭菜这等寻常果蔬,尚如此珍爱,足见当时当地生活贫困之一斑了。然而,我们古老伦理中的美德――孝敬父母――是无处不在的,贫瘠的黄土地上的母子真情,就尤为感人。所谓遥献,即是置新鲜果蔬于案,孝子跪拜默祷,祈请母亲的生魂先享,在作完这种仪礼之后,方轮到自己享用。

它与逢年过节的家祭,相似而不同:家祭是奉享亡灵,而遥献则是奉给活着的亲人。这两者在中共邪党看来,都是愚昧无知、甚至是要挨斗整死的行为。但无法否认,此举确实寄托着主事者的思念与虔敬,是纯孝之举,是高尚的行为。在这种静思默祷的场合,当然也有实际的作用。例如,那两位可敬的书生和士兵,真的传送了桃香和韭味,使他们的母亲,如亲见、亲闻、亲吃了一般!

世上有了这样的孝子,这个世界就有了温暖和希望!

正是:
二位平民,
位卑情真。
其孝至纯,
其心如金。
彪炳日月,
可敬可钦!

(二事均据《清史稿•孝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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