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0年07月12日】
一、五刑莫大于不孝
在五种不赦之罪状中,不孝为最大。对不孝之罪,不仅国法当诛,就是到了阴间,也要受到惩处惩处。
有四种状态的老人,特别需要儿孙的孝敬,即:老、病、鳏寡(无妻的男人为鳏,死了丈夫的妇女为寡)、贫困。父母身体健壮之时,起居都能自理,无须照顾。到了老态龙钟之时,扶杖难行,寒夜难挨,孤单寂寞。更有中风偏瘫者,坐卧不适,大小便失禁,床被难闻。子女难以伺奉的是此时,而父母最需要照顾的,也正是此时。
如果老伴先辞世,更无人关心冷暖。即使有儿孙满堂,怎奈小的不懂事.大的已成婚。在漫漫长夜中,人人鼾睡去,个个美梦中,只能自己暗洒泪水。还有家境贫寒的老人,为了子女成婚,早年卖命劳作,倾家荡产,到此时,还要为一日三餐而忍气吞声。
以上所述老人的悲惨处境,怎不令人痛心?因此,奉劝子女多行孝道,社会上也要大造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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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冯氏的义举
欧公池,是父亲的正妻所生。他的两个哥哥,均为父妾所生。他的父亲因此格外偏袒他。
欧公池的妻子冯氏,是正妻,人品也很公正。有一天,就此请教其公公,问道:“正室、旁室的儿子,为父母服丧,有什么区别吗?”公公答道:“没有区别。”
冯氏便说:“既然都是父亲的儿子,守孝又无差别,财产分配上为什么要有差别:正室的为多、旁室的为少呢?正室之子(她自己的儿子是正室)和旁室之子,都一样的公平分配才好!”她的公公听后,深为她的义举而高兴,表示同意:“公平无异”。
后来,欧公池家,世代显贵。
三、父子仁孝
张邦奇,是明代的鄞(今属浙江)人,官至吏部尚书。他的父亲,名叫张用川。
张邦奇担任学政时,家里房屋狭窄,过往官员来访不便。他家旁边是其叔父的房子,叔父因有旧债,愿意出卖。张邦奇便用双倍的价钱,将房子买了下来,准备拆了重建。张用川知道儿子给了叔父双倍的价钱,心里也很高兴。
可是,张用川忽然想到在弟弟的旧宅上,盖自己的新房,弟弟一家将会很伤感时,就觉得很难为情。张邦奇得知父亲的心情后,也深表同感地说:“我这就把房子退给他。”
他父亲忙说:“也许他家,已把钱花了。”儿子张邦奇回答说:“那笔钱,我们就不要了。”
张邦奇的父亲,高兴地说:“你能这样做,我就放心了!”
四、崔沔有至性
崔沔,是唐代长安(今西安)人。曾任秘书监、太子宾客等官职。
崔沔品德高尚。母亲失明后,他倾家所有,为母治病。连续三十年连睡觉时都不脱衣服,以便随时伺奉老母。每逢晴朗风和之日,便扶持母亲出外散步,谈笑风生,使她忘记了失明的痛苦。
母亲死后,他悲痛欲绝,素食终身。他还象对待母亲那样,爱护兄弟姐妹。他对待外甥、侄儿,胜过对自己的儿子。
他的俸禄,几乎全部用来周济同族的贫困之家,却不思虑自已的生计。
(以上均据明代郑瑄《昨非庵日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