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0年07月08日】
一、乐于助人的杨士奇
杨士奇,明代泰和(今江西吉安)人。曾任左春坊大学士,官至少师。谥文贞。
杨士奇聪敏好学,早年家贫,在乡里私塾教书。忽然有一个先生,带着几本残破的书本,来到他的私塾中,瘦饿凄楚。他的生活非常艰难,母亲年迈,无力奉养。
杨士奇就把自己的学生,分出一半,让他去教。以此收入,助其母子生活。
另有一位老妇,患了传染病,无人敢登她家的门。杨士奇知道后,便主动到她家中,帮助她料理生活,并求医买药,为她治病,直到病愈才离开。
二、衙役成仙
宋代,有一位在县衙司刑的差役,被犯人尊称为梵公。县令非常残酷,用刑苛重。梵公却悄悄地用葱管装血,藏在刑杖中,无人知晓。
每当县令叫他用刑时,他便假装高举刑杖,却轻轻的打下去。葱装里面装的猪血,很快就流出来,外似刑重,但实际上,受刑者却躲过了皮肉之苦。他用这个办法,减轻了许多人的酷刑。
有一天,县令见梵公年过半百,却能健步如飞,便问他:“你积了什么德?”梵公就讲了上述之事,县令听后,感到非常惊讶,从此以后,县令的凶暴也收敛了许多,不再动辄施展酷刑了。
后来,梵公又進深山修炼。功成后,用重达千斤的石臼为冠,登上仙冈山,升仙而去。
三、 孙一谦治狱
明代人孙一谦,为南都(今南京)司狱。狱中囚犯每天应发给一升米,但狱卒常将米盗去,囚犯的口粮,得不到保证。加上分发时,多少不均,以致有人吃不上饭。更有甚者,犯人初入狱,狱卒强迫他们交铺位钱,如不交纳,就让囚犯睡在潮湿的地方,并且不给饭吃。
孙一谦上任后,严禁这些弊端,并亲置一秤,秤米做饭,按囚犯的名册打饭。对仍然吃不饱的,给予适当照顾,做到每个人都能吃饱,公平合理。
他见囚犯的衣服破了,便安排人给补好。由于孙一谦严明纪律,狱卒不敢向囚犯索取分文。上司来视察监狱,问囚犯有什么意见,都回答:“孙一谦在这儿,让我们吃饱穿暖,我们深感荣幸。”
孙一谦在任职三年后,转到灵山任职。司寇(官职名)王世贞(明代太仓人,官至刑部尚书)作诗赠曰:
青衫白马帝城西,
祖道无人日欲低。
犹有若卢方亩地,
赭衣能作数行啼。
诗的意思是讲:
孙一谦穿着青衫,向西骑马扬蹄,
走了古道热肠的人,太阳也低迷。
那里还有一座凄苦的监狱,
穿着囚衣的人们流着泪,对他难舍依依!
王世贞的这首诗,是对孙一谦的真实写照。
四、不可恢复肉刑
宋代大臣韩绛、曾布,建议恢复肉刑,皇上召集大臣们讨论此事。
大臣吕公著说:“现在道德规范,还没有建立起来,而严刑酷法繁重,肉刑不可恢复。因为那样做,会引起百姓的普遍不满。”
大臣王?,想在死囚身上先做劓刖刑的试验,吕公著说:“不可。那样做,等于给肉刑开了先河,也等于恢复了肉刑。一个良好的社会,不可以建立在严刑酷法之上!”
最后,肉刑之事,没有通过。
(以上均据明代郑瑄《昨非庵日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