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1年03月09日】
我是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医院得法,从看到《转法轮》和其他大法书后,医生说我这大胯肿瘤没法治,吃药打针都没用,三次开刀,疼得我死去活来。我回家看书后,一个星期就上班了。要不是师父救我,我早就没命了。谢谢师父的救命之恩,我要当师父的真修弟子,师父怎么说,我就怎么做,时时刻刻牢记自己是个修炼人。
九六年同宿舍的同事早就叫我炼法轮功,我没炼,这一拖就是一年多,我虽然没走進大法修炼,师父已经管我了,我这命是师父给的。古人说: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救命之恩怎么报呢?只有信师信法,多学法,好好炼功。我是发自内心对师父的崇敬,无以言表,我确实找不到那样的语言去感激师父,有时想起师父的慈悲苦度,泪水涟涟,我希望自己做的更好。
九八年一月底,我的老伴又钓回好多鱼,又要我来杀,我说我炼功了,再也不能象以前那样干了。他就大发雷霆,拳打脚踢,拳头象雨点打遍我的全身。师父让我们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心里背着师父的法:“根本就不产生气恨,不觉委屈才是修炼者之忍”(《精進要旨》- <何为忍>)。直到他打累了,躺在床上喘气,我看他好可怜,我起身给他下了一碗鸡蛋面条。
九八年三月三十日,在上班途中,我被的士撞了,司机把我喊醒后,我说没事,结果不能站起来。他把我的亲人喊来,送我到医院,我说我不去医院,送我回家。家人非要送医院检查,大女婿背我下楼,到医院检查腰断了,要住院治疗,住了五天,没吃没喝,打吊针,一天二十四小时五脏六腑疼痛难忍。同修来看我,我要出去炼功,立即离开医院,拄个竹竿,坐三轮车到公园炼功,没多久就好了。我就把这神功传给云南的父老乡亲。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三日,早上六点多钟,我被大巴士撞了,撞飞出去六点八米,地上两滩血,被送医院,头被缝了三针。三天后我才醒过来,右侧肋骨内疼,左大腿疼,没有伤到骨头。强迫我吃降压药,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十多年没吃一粒药,不吃。我要出院,家人不准,每天早上在医院炼功,听师父讲法。住了十七天,劝医生、护士“三退”十多人。三月三十日出院,又回到正法洪流中。
出现问题向内找,这次我究竟错在哪呢?炼完功六点不到就从家出发,一路发正念,没到车站,车就到了,欢喜心起来了:今天运气好。再加上粗心大意,只顾抢车,没看后面,被旧势力抓住把柄迫害。我住在三女儿家,处于独修状态,发正念没有重视,三件事又不精進,星期六早上就没发正念,走在路上随便应付,师父点化但没悟到,结果魔难出现,让师父为弟子承受太多,我这不争气的弟子真是感到汗颜。
越到最后,要求越高,也越严肃,我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对师父的要求,方方面面都要做好。师父讲:“大法弟子超越于个人修炼的事,就是今天证实法、讲清真相、救度众生,这可是以个人圆满为基础的,你个人不能圆满啥也谈不上。证实法不是常人做的,大法弟子才配做的。”(《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在大法中修炼,必须扎扎实实修自己那颗人心,达不到标准都不行的。“学法得法 比学比修 事事对照 做到是修”(《洪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