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1年08月11日】
中共警察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实质就是绑架,因为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罪错,至今也找不到任何一条可以定修炼法轮功有罪的法律条文。而中共警察在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时,采用的手法又完全与黑社会绑架相同。七月二十六日,法轮大法明慧网上的文章《大连市金州新区警察的绑匪行径》详细讲述了两例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的案例。具体过程是这样的: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上午七点二十八分左右,一辆白色中华骏捷轿车开進金州新区东山路停车场院内。三男一女下车后,四处巡视了一会儿, 其中一个穿粉色T恤衫的中年男子,走進院内的洗车场屋内,進门就喊老板娘。李德会的妻子王玉平应声跟了出去,该男子指着车身漆面的划痕问能否处理,然后又指向车内的棚顶问能否清洗。趁着王玉平探身看车内时的瞬间,那个穿粉色T恤衫的男子把怀有近五个月身孕的王玉平,连推带摁塞進车里,并迅速关上车门扬长而 去。整个绑架过程只有一两分钟,其他人还没有明白过来车就不见了。
家人赶忙到派出所报案,说遭黑社会绑架,派出所的人说不可能。下午二点左右,家人接到拥政派出所电话,才知道王玉平是被派出所警察绑架的。
另一起绑架案发生在同一天上午,家住桃源的尹明利在家休息,大约十点钟左右金州站前派出所便衣在他家门外蹲坑。邻居开门时吓了一跳,问你们是干什么的?他们说是要债的。大约中午十二点半左右,尹明利要去母亲家,刚开门,就被蹲坑的便衣不由分说戴上黑头套强行绑架。邻居一看,这哪是要债的?分明是黑社会绑架。家属经多方打听才知道是金州区站前派出所干的。
这两例绑架案太典型了,如果没有后面的交待,谁看了都会说这是黑社会绑架。作为警察,执行公务,必须穿警服,而且还必须得出示证件,这是有法律规定的。可是这些警察在绑架这些无辜的好人时,却完全是黑社会手段。
然而这样的绑架案在大连可不只是这两起,笔者查了一下,六月二十九日这一天上午金州新区使用黑社会手段绑架法轮功学员竟达十余人。目前曝光出来的绑架案还有这么几件:
六点三十分左右,王日清在家附近的路上被一辆小轿车上下来的两个便衣,一人抓一手,连推带搡地拖進车里开走了。
于长顺在李丽家早上一出门就被等候在门口的便衣绑架,随后闯入家中绑架了李丽并抢走了她的手机。
李新在上班的途中,在无人的地方被便衣强行绑架到无牌照轿车中拉走。
显然这次大范围的绑架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并且事前有约定,那就是采取黑社会的手段。当然,邪恶们在策划这样的行动时是不会说采取黑社会手段的,他们会说尽可能没有影响地秘密抓捕。那么为什么要秘密抓捕呢?这不正说明他们迫害好人时很心虚吗?这样的秘密抓捕和黑社会绑架如出一辙,说白了就是黑社会绑架。
这样说,我们还是把中共和黑社会区别开来了。我们稍微追溯一下就能发现,中共在二三十年代起家时,为掠夺钱财使用的就是这种黑社会绑架。 抢夺了政权后,它什么时候对老百姓讲过法律?以前是砸烂公检法,为所欲为:现在虽说讲法制了,可是却把公检法当成它迫害好人的工具,所以只能说是比黑社会更黑。如此看来,中共穿着警服绑架好人,只不过是装模作样,欺骗民众而已;而用黑社会手段绑架好人才是它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