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官场得意,弃妻重娶者戒!(共三文)

默安


【正见网2012年06月21日】

一、官场得意,弃妻重娶者戒!

娄县人顾元吉,初作官吏时,手不释卷,勤奋努力。后来考诸生(明清时经省各级考试录取入府、州、县学者,称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名目,统称诸生),只要去考,总是冠军,他的学生一天天多起来。

后来,顾元吉多次进京赴考场时,就看见一个妇女跟随着他,使他文思混乱,不再称意。原来,顾元吉少年时曾聘一妻,后因官场春风得意,便忘乎所以。顾元吉觉得她出身寒门,就决定毁弃婚约,不娶她,致使那位女子抑郁而死。

后来,顾元吉在官场多有困顿。到晚年时,得了疯病,经常想要自击下身,他的门人(弟子)就看护他。稍微一松懈,就又要猛击。不久,顾元吉走到一座桥上,看见河水很清,感叹说:“此处可葬我!”就投水而死。当时是康熙某年六月初一日。
 
周氏按曰:因为对象出身寒微,就抛弃她,上天一定也会使他自己开始困顿。并让他虽有文才,却前程暗淡。还使他抑郁无奈,最终葬身鱼腹。这是对那些官场得意,便弃妻再娶者的警戒!
   
二、贪米害命,雷诛母子

清代康熙乙亥年,苏郡地带发大水。某村有位孕妇,因为丈夫卧病缺食,就抱着三岁小儿,入城借米,借得四斗米往家里背,途中遇雨困惫,离家还有一里地左右,再也背不动了。她看见前面一家门口,有一个少年,她就把米暂时寄放在他那里,约定:安置好小儿后,就来取米。

那个少年与母亲商量,就把米藏了起来。等到孕妇来取米时,那个少年和母亲,都矢口否认此事。

这位孕妇,要不回自己的米,害怕丈夫追究,不敢回家,又很饥饿,就吊死在那家的屋旁。

孕妇的丈夫失去依靠,没有多久,也死了。

第二年六月,藏米的母子二人,迁移到郡城养育巷。母亲口中,忽然说出鬼的话来:“我在某处告了你们的状,雷神就要惩罚你们了!”

不到三天,雷电交加,雷神提出那母子二人,扔到庭院中,把这母子二人,一起击死了。当时是康熙丙子年七月初三日。
   
周氏按曰:如果有后人不相信恶有恶报,说这件事时,就会说:“这母子两人,只不过是偶然遇到打雷,被无辜打死罢了。”世人一听此言,心里泰然,干起坏事来,就没有顾虑了。如此恶性循环,就会有更多的行恶者,因受误导,作恶不止,而被雷打死。所以,无神论者即是受害者,又是害人者。
   
三、貌似忠厚,实则贪淫的可耻下场

太仓县的文士王静侯,为人谦虚谨慎,却忽遭雷击而死,人们都很惊讶。

有一天,死者的家人,请一位神异道人来判别,道人拜祭、叩问神灵过了一会儿,神灵就书写说:“他在某年月日,应苏州府试,住饮马桥一人家,主人已在狱中,妻见王静侯貌似谨厚,就拿钱财托付给他,求他把丈夫从监狱里救出来。王静侯见这个主人的妻子,可以威胁,就强奸了她,并且占有了钱财,谋害了她。所以有这个报应。”

周氏按曰:这种隐密的罪,法律所不能涉及。如果没有报应,那么小人乐得为小人了。所以,佛教中论述因果的说法,暗中补救了法律之不足。佛法辅助名教,真是功劳不浅啊!

(事据清代周思仁《安士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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