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2年09月10日】
【原文】
帝尝作宫体诗,使赓和。世南曰:“圣作诚工,然体非雅正。上之所好,下必有甚者。臣恐此诗一传,天下风靡。不敢奉诏。”帝曰:“朕试卿耳!”赐帛五十匹。帝数出畋猎,世南以为言,皆蒙嘉纳。尝命写《烈女传》于屏风,于时无本,世南暗疏之,无一字谬。帝每称其五绝:一曰德行,二曰忠直,三曰博学,四曰文词,五曰书翰。
——《新唐书•虞世南传》
【今译】
唐太宗曾经作宫体诗,命虞世南接着和诗。虞世南谏道:“陛下作的诗,诚然工巧,但诗体并不雅正。皇上所喜爱的,下面必然有人去效仿、发挥。我担心这种诗体传开,天下风靡流行,有伤于雅正。所以,我不敢奉命和诗。”太宗说:“我是试试你而已!”于是赐给虞世南五十匹丝帛。
唐太宗几次要外出狩猎,虞世南直言谏止,都受到太宗的采纳和嘉奖。
唐太宗曾叫虞世南把《烈女传》写在屏风上,当时虞世南手头无书,靠默记书写,没有写错一个字。
太宗常常称赞虞世南有五绝,是天下独一无二的:一是德行,二是忠直,三是博学;四是文词;五是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