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2年12月17日】
【原文】
楚恭王与晋人战于鄢陵,战酣,恭王伤而休。司马子反 渴而求饮,竖阳谷奉酒而进之。子反之为人也,嗜酒而甘之,不能绝于口。遂醉而卧。恭王欲复战,使人召司马子反,辞以心痛。王驾而往视之,入幄中而闻酒臭。恭王大怒日:“今日之战,不谷亲伤,所恃者司马也。而司马又若此,是亡楚国之社稷、而不率吾众也。不谷无与复战矣。”于是罢师而去之,斩司马子反为僇(读路。侮辱,惩罸)。故竖阳谷之进酒也,非欲祸子反也,诚爱而欲快之也,而适足以杀之,此所谓欲利之而反害之者也。
——《淮南子•人间训》
【今译】
楚恭王同晋国军队在鄢陵—带打仗,战斗很激烈,恭王负伤而休战。司马子反口渴要喝水,竖阳谷(人名)捧了酒给他。子反这个人啊,就是有喝酒的嗜好,喝起来没个完。于是便醉倒躺下。楚恭王想要再战,派人召唤司马子反,子反推辞说心痛。
恭王亲自去看他,一走进军帐里,就闻到一股酒味。恭王大怒说:“今天的战斗,我负了伤,所依靠的就是你司马了。不料你却醉成这个样子,这是毁坏亡我楚国社稷,使我国不能率领众多兵马,与对方再战而胜之。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机会去打败敌人了。”于是,便停止进军而回国,杀了司马子反,作为对他的惩罚。本来,竖阳谷给司马子反进酒,并不是想加害子反,实在是爱他,并想要使他愉快,而恰恰造成了他的被杀的结果。这就是古人说的“爱之不当,适足以害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