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风平浪静的“分房”

大陆重庆大法弟子 春晓


【正见网2014年02月26日】

尊敬的师尊好!
各位同修好!

我是第一次投稿,向师尊和各位同修汇报我的一点修炼心得。不对的地方,望大家慈悲指正。

一、真修实修大法

1994年5月我有幸参加了师父在重庆办的讲法班。得法初期,炼功时间少,学法也不多。当《转法轮》发行后,特别是师父的《退休再炼》新经文发表后,我家四位大法弟子(爸爸、妈妈、我和弟弟)都深受感动,那时学法非常认真,我们集体学法时,大家都在热泪盈眶中拜读大法。

师父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往往你打算的挺好,可是你知道自己将来剩的时间还来的及吗?”“一旦失去机会,六道中轮回何时再得人身!”(《精進要旨》-<退休再炼>)师父的洪大慈悲震撼我们肺腑、震撼心灵,我们终于明白了人来世间的目地和意义。

我们知道得法不易, 佛法难得,非常珍惜大法。我家父母亲、兄弟俩都是大法弟子,父亲退休了,我们三人工作学习都很忙。为了精進实修,我们打破常规,“少睡眠多学法”。从九五年开始,我们凌晨三点多钟就起床集体学法、集体炼功了。这种精進状态是常年性的。我们平常走路、乘车、工作、学习间隙都在学法背法。总之,我们把时间抓得很紧,那时我上班、工作、学习、生话、修炼的时间都安排的井井有条,在节假日我单独学法时,四个多小时就读完一遍《转法轮》。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我真正做到了潜心学大法,悟性跟上法,修心同化法,学法勇猛精進。碰到矛盾总是向内找自己的不足,每日睡觉前都习惯反省自己一天的心性所为,以“真善忍”为标准,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为个人修炼、证实大法打下了好的基础。

二、分房的风波

1997年10月份,我单位有一套空房子,唯有我是无房户,我与家中妻儿住的出租房。医院的其他人都有房,都没有我这样的困难条件,按理那房子应该分给我。那时我在临床外科工作,科里有位快退休的老师她消息灵通,为这套空房子,她当着我的面给她关系好的同事打电话,叫她赶快找领导“要房子”?无独有偶,跟我关系好的老大姐心也跟着别人跑了,她不但不为我无房户说句公道话,反而还为别人(有房的人)要房的事忙上忙下的 ?

看来这套空房子是我得或是别人得的问题 ?像演戏一样,在我的面前发生了?

住房牵涉到我的切身利益,也是我家迫不及待需要解决的问题,分房的矛盾在这节骨眼上激烈的展现并碰撞着心灵。住房我需要、别人也需要,在我个人和家庭,在别人和她人的双方,谁得房的问题,毕竟有个取舍。

师父说:“任何事情都是有因缘关系的”(《转法轮》)。 从法中我悟到,如果把自己与家庭的利益看重了,将别人、她人的利益看轻了,这是损人利己的行为,不可取。

在高层次上看,谁是我们的家呢 ?大家知道,人间只不过是一时安身的家、在生命的长河中人间毕竟是最短暂最假相的家、不是真家,而我们真正的家在天上而不在人间。师父讲:“人家说:我来到常人社会这里,就象住店一样,小住几日,匆匆就走了。”(《转法轮-第九讲》) 修炼人境界高,心容量大,看透人间万象,不求索取,先他后我,不迷于人中事,更不能因为分房的问题与人争斗。

师父说:“有一天单位分房子,领导讲:缺房住的人都过来,摆摆条件吧,讲一讲个人如何需要房子。各说各的,那人不吱声。最后领导一看就他比人家都困难,房子应该给他。别人说:不行,房子不能给他,得给我,我如何缺房子。他说:那你就拿去吧。”(《转法轮》)

我按照师父的要求做了,我没有把个人的利益看重,我没有上下求索去争房、去要房,即使我理由充分能得到房,我也以祥和的心态对待。后来,那套房子分给了一个同事。有些出乎意料。医院规定,对已领取住房一次性补贴的职工是无权再次享受分房的。而该同事已领取了这笔钱,说明有房住,按规定不能分房。修炼人“得理要饶人”,当时我若坚持要房,领导必然将房子分配给我了,因为我的条件比她充分得多。我若不让她,那该同事有房想得房、再次分房的机会几乎没有了。路让人家走,无私天地宽,相信大法弟子按师尊要求改变旧宇宙为我为私的特性,以“先他后我”所走的人生之路,会给人间开创美好的前程。

分房这事虽小,震动不小:在人类道德下滑的今天,单位“分房”如此平静祥和,“该得房”的人不争房不要房能够坦然的放下房,唯有大法弟子。因此医院职工对大法弟子“无私让房”的评价很高,都有好的口碑,都赞扬“法轮大法好!”都认为大法弟子“为他人着想”,姿态高,真了不起。弟子证实“法轮大法好!”就在走师父安排的路,咱们为他人着想,房子让给别人,我心里也很坦然啦。 不过我也有缺点,这事我没向家里常人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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