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正科学”

大法弟子


【正见网2001年12月12日】

首先,什么是“科学”?个人认为,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应该是对宇宙、生命的真正认识,对万事万物运行规律的真正阐述,因此,“法”、“道”是最高的科学。而在人类的这个“迷”的层次,永远都不可能了解什么是真正的“科学”(这里用“科学”这个词不太合适,这个词在常人的观念里已经特定指现代西方的实证科学了,用“道”可能更好一些)。

而人都有好奇心,有着对真理的追求,所以就有各种描述、阐述宇宙规律的方式,各种的“认知方式”,这里包括了中国古代的科学方式、现代的这种实证科学,或者还有其它的方式。这些“认知方式”根本上说都不是真正的“道”,所能探索的只是神所允许人知道的那一点而已,其区别也就是离“道”远近不同而已;离“道”近,维系人类文明的时间就要长一些;离“道”远,败坏就快。

而人类的愚见总喜欢划地为牢,当人们发现自己掌握的“认知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事物的变化规律的时候,就认为自己掌握了真正的“道”了,然后,通过教育承传(系统的教育也是维系这种变异的一个条件),深入、发展,越发局限在自己的认识之中,从而将不是其范围的一切,包括真正的“道”都打为异端。再发展,更进一步划地为牢,将“科学”仅仅局限于西方的这种“实证科学”了;而在中国,又偷梁换柱地把“实证科学”替换为“教条科学”,宣扬“无神论”,把书本中的条条框框奉为不可侵犯的戒条。也就是说,人总是在框框里给自己划小框框,而再在小框框里划更小的框框,最后却说自己那个牛角尖里包含了一切。而且不仅是认知区域的不断局限,更主要的是变异,“失之毫厘,差以千里”,越往前,越是错误(这里,我又想到张果老倒骑驴了),到最后,却成了真正的“逆道”,成了大法洪传的障碍了。

上面的发展过程也给了我们一个警示:在修炼中即便是证悟到什么理,或者真正看到了什么,也不能把自己当作多么了不起,满足于、维护于自己的现有认识,否则,就是离“道”越来越远了。

正科学,基点上应该明确决不是为了维护、发展这个实证科学。个人认为,对这个人类的科学净化得再多、完善得再多,对未来也没有什么意义,因为科学的基点就是变异的。

那么,既然这一切都会消亡,我们为什么还要正这个“科学”呢?因为这个“现代科学”是正法的一大障碍,所以必须破除它。这个科学形成的这个场迷住了众生;其宣扬的“无神论”毒害着人类的灵魂,成为唤醒人的善良本性的一大障碍;而现代科学创造的这一切物质现实,都在伸出无数只手拉着修炼者不让往上升,让人堕落在这个虚假的梦幻泡影中。

也就是说,正科学的目的,不是要维护它、完善它,而是要清除正法中的障碍。通过破除人的“现代科学包容一切”的观念,让人们认识到现代实证科学的先天不足,从而真正思考什么是真正的“道”,从而有机会被挽救、得度。

对正法弟子的个人修炼来说,这种“破”也是不无裨益的,当那些我们平时生活中认为理所当然、默认的理被点破是一种变异时,就会豁然开朗,在另外的空间中就打破了这种变异形成的障碍。

那么,怎么破?采用现代科学无法解释的新发现,暴露其先天不足是一种破的方法;树立正见也是一种破除谬见的方法。

有的同修认为如果再用科学的手段来揭露科学的不足实际上还是在科学的框框里打转转,在这一点上我是这么看的,如果你在同一个层次上和其辩来辩去,实际上的确落入现代科学的圈套中,成了为它补漏的泥瓦匠了;而如果你是在一个更高层次上去看、去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它的根本缺陷就暴露无遗了,在方法的使用上也游刃有余了,可以采用“立”的方式,也可以采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式,即使是用它的方法也不会被它牵着走的。其实,不仅仅是这个问题,在其它问题上也一样,例如对外界的干扰,如果在同一个层次上用什么理去分析,最终还是跳不出它的圈子;而如果站高一些,一目了然,不但可以不受其影响,可能的话还可以利用它,将坏事转化为好事。

再谈远一些,不少同修都对正法中的某些具体形式方法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我是这么理解的:一个掌握高层次法理的生命怎么能被低层次的观念、方法、思维方式所束缚呢?人掌握了高层次的法理,应该是更聪明、更自在,因为一眼就能看到事物的本质,所以也不会迷在其中了。这点在个人修炼过程中深有体会,修炼之后,即使在一个复杂的社会环境中依然可以很轻松如意地生活,别人和我说话,他刚开口,我就知道他要说什么,再用法去指导我怎么做,往往做的很好,行为上做的还是普通人的行为,但背后已经有了高层次法理的内涵和威力。

其实,在正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一定程度上还有来自于我们自身观念对自己的障碍。在遇到问题时,如果把自己放在和对方同等层次上,甚至把自己放在比对方更低的层次上去考虑,就只能迷在其中了,甚至被对方控制了,即使自己实际上有那个能力,有那个智慧,也会被自己的观念给障碍住了;而且这个观念还会束缚自我,使人做事情时思前想后,这也不合适,那也不合适,最后只能是自缚手脚。而如果我们从高层次上、更高层次上去看,去解决问题,无形中已经比对方高了,不在对方所设的迷局中了,事物的本质就看得清清楚楚,再心无挂碍地去做事,法所给予的智慧和能力就能充分体现出来,那时即使手中的只是普通的小树枝,也会削铁如泥的。高层次的理去解决低层次上的问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吗?

个人认识,请慈悲指正,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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