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4年11月13日】
一、一物不取的裴太守
《周书•裴使传》记载: 裴侠任河北郡太守,廉明公正,带头勤俭朴素。待人接物,平易近人。任满回朝之日,一无所取。
当时的人民,歌唱称颂道:
肥鲜不食,(生活十分俭朴)
丁税不取;(不收苛捐杂税)
裴公贞惠,(为官持正惠民)
为世规矩!(作风堪称楷模)
二、张公口与千里眼
《开元天宝遗事》记载:张九龄判案,明辨是非和轻重,非常公正无私。所以,他口头判决的案件,都使囚犯口服心服,毫无怨言。无论判得多轻、多重,囚犯们都表示愿意服罪。老百姓对他讲的话,也都恭敬聆听,乐意遵循。
当时人称之为“张公口”。
又,《魏书•杨逸传》记载:杨逸, 清政爱民,尤其憎恶土豪猾吏。其手下官吏,到乡下办事,皆自带干粮。有的人家,请他们吃饭,即使是在暗室,也坚决回绝。
人们都说:“杨太守有千里眼,他能知道任何一个下属吏员是否正派。”所以,大家都能遵纪守法。
三.诸葛丞相,事必躬亲
《蜀志•诸葛亮传》注中记载: 司马懿接见诸葛亮的使者,只问其吃饭睡觉的情况以及饭量大小,不问军事。
使者答道:“诸葛丞相,夙兴夜寐,只要是处罚二十文钱以上的案件,他都要亲自批示。”
四、太守上任之前
《后汉书•羊续传》记载: 羊续,字兴祖,太山平阳人。被任命为南阳太守,他到达南阳郡界后,即改穿便服,走小路,身边只带有一个童仆。
他沿途考察了各县的情况,采集不少有关社会风气的民谣,然后才进州府,去上任。他对州中各县县令的贪污与廉洁,官民风气的好与坏,他都了如指掌。因此,郡内震惊,无不慑服。
五、做官只是遵循“直道而行”
廖德明,字子晦,南剑人。任广州太守。在办公之余,常常召集部下和诸生,亲自为他们讲课。
他曾经对别人讲:仕、学之要,在于“德明”。从开始步入仕途,到任郡守,只是遵循《尚书》中的“直道而行”一句话,就够了。
六、速如电扫,苏轼大赞
《宋史•钱勰传》记载: 钱勰任开封知府,办事精明。苏轼乘他在案头批示文件时,送他一首诗,钱勰援笔立即写好答诗还回。
苏轼评论他说:“其处理公务,电扫庭讼,响签诗简,敏捷无误。我在近代,实所未见也。”
七、六州太守抵不上李幼廉一个脚趾
《北史•齐 李幼廉传》记载: 李幼廉,赵郡高邑人。北朝齐武帝行军经过河北,汇总河北六州户籍档案,了解统计户口的增、损。
齐武帝亲自部署,多在马上。所要审阅的档案文字,指出后,立即备齐,况且事出多头。而李幼廉却当机立断,都如事先已有准备,要什么立即呈上,成为诸州的样板。
武帝批评大家(指六个州的太守)说:“将你们加在一起,办事的效率之高,能抵得上李幼廉一个脚趾吗?”
八、深知犯人之苦的法官
《宋史•陈太素传》记载: 陈太素,字促华,河南缑氏人。任大理(最高法院)少卿。
他每当审理案件时,由于专心认真,都废寝忘食,不管是三九寒冬,还是酷暑炎夏。其子女有时劝阻他:“还是稍事休息,先吃饭吧!”
陈太素却说:“犯人在牢狱之苦,岂不超过我多少倍?我怎能懈怠、稍息?”
九、以宽平乱
《后汉书•鲍永传》 记载: 鲍永,字君长,上党屯留人。调任扬州太守。当时南方尚多匪盗。鲍永看到扬州官民刚刚遭受战争的创伤,于是放宽法禁,只惩办首犯,而警告、安抚其余。
于是百姓得以安居乐业。
十、杀人、讨好上官之事,坚决不做!
《宋史•周敦颐传》 记载: 周敦颐调任南安军司理参军(官职名),有一罪犯,按照法律,不应当判死罪。但是,转运使王逵,想严办他。
王逵是个严酷的悍吏,人们谁也不敢与他抗争。只有周敦颐单独与王逵争辩。
王逵一意孤行,不听规谏,周敦颐于是拿出手板,递给王逵,要辞官而去,说:“您这样坚持滥施刑罚,我还能干下去吗?杀人、讨好上官的事,我坚决不做。”
王逵觉得是自己的不对,只得依从了周敦颐的主张。那个囚犯,得以免死。
十一、一张卖田契
《宋史•元绛传》记载: 元绛,字原之,钱塘人。任永新县令。他为官清廉,实心济民,把自己的智慧,都用在办事、破案上。
豪门子弟龙聿,引诱少年周整赌博,用手段赌赢周整,令其以田产抵其赌资。签立契约很久,周整的母亲才知道,就上诉到县。前任的县令,向周母索取契约作凭证,而上面却有周母手印,所以县令不予受理。
新县令元绛上任后,周母又来诉讼。元绛看过契约,就把龙聿传来,对他说:“契约上的年月,盖在手印上面。这一定是你用另外的契约尾印而伪造的。”
龙聿见自己的诡计被戳穿,大吃一惊,当场认罪,第二天就将所欺占的田地,归还给周整。
贤官惠民,周家感恩不尽,百姓颂声不绝。
(均据清代程维周《人镜类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