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6年04月10日】
《旧唐书•列传第八十一》记载:
唐代人李皋(733——792年),在温州任职时,有一次到辖区内,去巡视,看见一位老妇人,哭得很伤心。他心中怜悯,便上前询问。老妇人回答:“我是李氏的妇人,有两个儿子,一个名叫李钧,一个名叫李锷,都外出求功名去了,二十几年没回过家。我家境贫寒,没办法维持生活了。”
事实上,老妇人的儿子,已经显贵:李钧官至殿中侍御史,李锷任京兆府法曹,两人都因为文艺超群,而考取的功名。因此,李皋就说:“做人,无论在家里还是出门,都必须孝顺、尊敬长辈。做到这点后,再用剩余精力,去学习文化。像李钧、李锷这样的不孝子,怎么能在朝为官呢?”
于是,李皋将此事上奏朝廷,皇上便下令免除这两人的官职,终身不予录用。世人也耻于与他们交往。
父母对子女的恩德最重、情义最深,为人子女,应该知恩报德,力行孝道。儒家有言:“孝为百善先。”又讲:“亲亲为大。”可见孝养父母乃是立身处世的根本,天经地义的大事。
一个人对其他人的感情,是亲疏有别的,关系与自己越近,感情就越深,这即是孔、孟所讲的“爱有差等。”父母之于子女,无疑关系最亲近,一个人若待自己的父母都行同路人,还说什么“仁民爱物”呢?
古人认为入仕参政,是为了治世化民,若空占官位而无化民之德,那即是尸位素餐。所以,李皋一听说李钧兄弟身居显位、名重一时,居然还弃母不顾,自然要上本弹劾。若在今日,不孝者在任上若无大错,还可保无虞,只不过名声不好罢了。可古代重孝,这一条通不过,即使名望再盛、文章再佳,也会为人所不齿。因此,李钧兄弟的被除名是顺理成章的。孔子对“孝”有许多论述,其中有一些至今还值得深思,如“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及“父母唯其疾之忧。”也就是说,孝养父母不是单纯提供物质享受就够了,更重要的是,在心中要有个“敬”字,要在精神上急父母之所急,想父母之所想。
时至今日,孝顺父母仍被奉为美德。若无此美德,必然被正派的文明人所轻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