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6年12月19日】
一、与法结缘
阿姨在日本得法,每次回来探亲就会向我们洪法,我想说在公园练气功的都是老人家,完全没有想到要自己练,但对妈身体健康应该有帮助,就去买《转法轮》给妈看。后来,妈没看,我就拿来自己看,从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开始,每晚睡觉前都会翻看几页,我感觉每天的观念都在一点点的被归正。“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失与得”(《转法轮》)等等,从来没听过,但觉的很正,想一直看下去。
书看完一遍,接着就看阿姨给的师父讲法录影带、教功带,自己跟师父学。后来去金石堂看到有卖其他经书,但是书名看起来都很直白,例如:《法轮大法义解》、《悉尼法会讲法》等等,我应该会看不懂吧,所以连书都没翻开,就走了。幸好过一段时间,想说买一本看看,才发现自己被书名障碍住了,内容非常好看。后来就一本接一本的买来看,自己在家学了大约一年,有同修来家附近的公园建立炼功点,才走出来跟大家一起修炼。几年后,妈妈也走進大法修炼。
二、参与媒体工作
二零零七年,我结婚迁居高雄,转换了新的修炼环境,同修找我帮忙推广新唐人摄影大赛,师父说:“大法弟子都有一个想法,反正是冲到第一线去,再苦、再累、熬夜、不睡觉,什么我们都干、都能干,可是一说到经营就不行了。大家不是做什么都行吗?(笑)大家不都是从不会到会吗?那为什么大家就不能够把这件事情做好?把媒体搞好,它才能够更有力,更能够发挥作用。”(《二零零九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当时新唐人同修打电话说,现在媒体要经营,找我做高雄办事处的行政。这篇经文对我触动很大,衡量自己的存款及家里开销,即使一、二年内没薪水拿,勉强撑得过去,到时再去找工作也行。取得没修炼先生的支持后,我辞去安亲班老师的工作。从管不动学生到最后把他们成绩拉上来,对学生也有个交代了,班主任一直留我,但能把助师正法的项目成为正职工作,对每位大法弟子都是求之不得的,也义不容辞。辞职前,安亲班上班时间长,下班之余做编辑真相材料的项目,很吃紧。当时修炼状态差,没平衡好常人工作、家务事、修炼的三方面,与先生互动时间也少。当时还觉的真好,他不来打扰我编辑真相材料,之后才发觉其实是对我冷漠,他曾淡淡的说家里有没有我都没差,我听了也没意识到,只顾忙自己的事。后来進入新唐人工作,比较有时间煮饭给先生吃,与他互动的时间比较多了。
二零一一年,我怀孕二个多月时小孩没了心跳流产,先生竟也同时肺部生病住院,本来公婆留我在家休息,他们去照顾先生就好,但后来先生还是要求我去照顾他。他睡不着觉身体又不舒服,说难受得像在地狱一样,他跟我说:“我知道你会给我听什么。”我才恍然大悟,让他把普度济世、师父讲法下载到手机听,我在他病床旁边炼功时,发现他会睡得很好。很感谢办事处的同事们来探望他,不久就出院了。这次巨变成了他得法的契机。后来,婆婆说在先生本来严重到要开刀前,她去庙拜拜,求签说他有做好事会逢凶化吉,后来果真不用开刀。我想他做的好事就是支持我在新唐人工作,当时我对家计没什么贡献,先生还是支持我,非常感谢他。
后来,师父发表《二零一五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如果你今天不是大法弟子,你就是世界上数的上的大财阀,钱有的是。因为你如果不做大法弟子,你的威德,你带的巨大的德,可以换来很多财富,每个人都是。”我笑着跟先生分享这段法,跟他说我没赚很多钱是因为我换成德了,他也会受益,要继续支持我在新唐人工作。
三、从工作上的矛盾查找不足
在媒体工作,同修同事像是一面镜子,常会让我们看到自己还没修好的那一面。
有一次去常人的活动设摊位,我没有列印出要放在桌上给民众扫描的图案,会让民众不了解我们的摊位诉求。主管希望我能再回去办公室印出来,当下我很不情愿,争斗心就起来了,跟她讲话的语气很不客气。还好,没多久就意识到自己的魔性,恢复正常。其实都知道每次办活动常会发生矛盾,是让我提高用的,但常常没过好。
希望自己主意识再强一些,矛盾来时马上意识到是让我黑色物质转化成白色物质的机会,是好事,像之前打坐时被蚊子叮会觉的很恶心、很闹心。后来查师父经文,明白可以让我们还业。后来观察被蚊子叮之后,打坐比较不会痛,想打瞌睡的话马上就会清醒起来,比任何提神东西还厉害,认识蚊子带来的种种好处之后,被叮就比较不在意了,明白是好事。
另有一次主管问我台北演讲是否有帮大家报名,她的口气似乎在质疑我,马上大声回呛她说,哪有发布要报名的讯息,手机滑了很久终于找出当时的内容,拍给她看证明不是我的问题。结果我一转身,拉扯到胸口一阵剧痛,从来没有这样痛过,马上意识到师父在点我。即使我对,也不能用这样的态度对待主管。这件事看起来表面是我对,但再深挖向内找下去,原来我不能忍受我的工作能力被怀疑,求名的心原来这么强烈,所以我反应才会这么大。后来,我还发现自己有大头症,仗势自己行政能力不错,在办事处大家常赞美我、依赖我提供文件、查资料,潜意识中更把自己看大,我只是做个行政人员,竟然也能自视甚高,这念头可真坏。
媒体项目是个修炼的好环境,每天与同修一起共事,时常有大大小小的矛盾,后来我体悟到这也是好事,不断被同事激起连自己都没察觉到、隐蔽很深的执着,曝光出来就可以修去它,不要累积久问题大了才发现,为时已晚。师父说:“你表面上做的冠冕堂皇,而在你心灵的深处你还保守着、固守着自己不放的东西,那是绝对不行的。”(《美国西部法会讲法》)
四、集体学法 比学比修
二零一四年初新唐人与大纪元整合,要求我们的基本修炼,才能做好救度众生的使命。我们早上学《转法轮》一小时,晚上线上学其他经文一小时。晚上学法时,听到一位同仁学法不疾不徐,一个字一个字清楚的念,听她学法感觉很纯净。我学法原本都是字与字黏在一起,试着像她一样,却发现了意外的收获:自修炼以来,眼睛总有一层膜隔着,要把字的意思读入脑子非常吃力,念完马上忘了刚才学什么,长久以来学法一直无法入心,跟着同事们早晚学法一阵子之后,我惊讶的察觉到这层膜竟然不见了。自此我深深体会学法的神奇及好处,师父说:“学法不怠变在其中”(《洪吟二》)。修炼十多年,以前学法状态差到,一整年也看不完一遍《转法轮》,在家没学几页就犯困,集体学法、甚至参加法会大部份时间都是昏昏欲睡。后来有约同修晚上线上学法,但常常接不上被同修叫醒:“婉玲!去洗脸!”才发现自己又睡着了。后来改与办事处同事早晚一起学法,要求自己站着学才不容易犯困,坚持到现在快三年了。学法时会净化,一直流鼻水,到现在比较不流了,头脑也比较清醒了。这两年来的法会,我终于能清醒听着每位同修的心得了。
与办事处同事一起集体学法,大家磨合了很久,学法的大小声、速度,看似小事,实际上考验每一个成员是不是能放下自我,配合整体,更体现在实际工作上能否互相配合。我以前常念太大声、太快,完全没有顾及到整体,同事时常都会提醒我,学法要小声念,要听得到大家学法的声音,慢了要跟上、快了要放慢速度。愿意听别人的声音,反映在工作上比较会听進同事的意见、听懂他们交代的事情。我学法有时会念错字、漏字、加字,我的体悟是还带有自己执着不放的观念,念成其他字了,完全不是师父的法了。体现在工作上,会固守自己的做事方法,不愿接受别人的建议。要求自己学法不要放松主意识,不然修的不是自己,没修好工作也做不好。更明白了公司要求我们早晚学法的用意,媒体项目是公司形式,有常人式的管理规则,但矛盾一来谁也不服谁,规范不了这么多王,唯有让大家时时从法上对照,才能让这些每个能力都很强的员工从法上向内找,整体提升。
今年推广亚太音乐大赛,打电话去学校问可否过去办说明会,发觉比往年要容易,没有说什么,有的学校去年不答应今年换了另一位老师负责就同意了,有的打过去一下就答应了。让我在在体会持续早晚学法的重要,不是我有口才,是法的力量在起作用,把法学好,不会耽误时间,反而更能做好讲真相的工作。
师父在《二零一六年纽约法会讲法》说:“我一直在这么讲,我是叫负责人把这个地区的人带好。”“关键是要经常带他们学法,叫他们认识责任重大,他们慢慢的就会做好了。”
五、突破每天炼五套功法
之前去炼功点炼完第二套就会回家帮先生准备早餐,希望给他吃好,改善他精神不振的状态,但一直不见好转,对先生的情一直放不下。持续早晚学法一年多稳定之后,师父接着点化我的炼功状态。
有一天炼完第二套功法骑车回家,结果竟然发不动,牵车回到家的时间跟炼完第三、四套回家的时间是一样的,我意识到是师父要我炼完五套再回家。我回家跟先生说我要把功炼好,对他才会好。隔天出门炼功前就把米放电锅,先生起来就有稀饭可以吃,我炼完第三套功法才回家,第四套功法下班回家补炼。
过一个礼拜,我放第五套功法音乐大约十分钟就停了,前一晚才充饱电怎么可能?这点化很严重,害同修打坐没音乐,很过意不去,后来悟到是点化我炼功就像这音乐一样没有完整,所以当天我就把五套都炼完,看看会怎样?回家只剩十分钟换衣服随便吃个东西,还是能赶在八点到办事处准时学法上班。
节省炼功时间拿来照顾先生,对他身体一点也没有帮助,自己的修炼状态也停滞不前。每天炼完五套功法,先生逐渐有元气了,让我体悟到,如果自己周围有不正确的状态发生,都得向内找,修好自己,才能“佛光普照,礼义圆明”(《转法轮》)。
本来以为自己修的不错,打坐腿不会痛了,其实是睡过去了,炼功点的同修常常会提醒我,打坐、发正念都在打瞌睡,其实这个状态已经十多年了都没有改善。随着早晚的学法,从法上认识越深,主意识强起来了,决心要改正,这阵子打坐就不时的睁开眼睛,保持清醒修的是自己,就会消业,腿其实是会痛的。
现在修炼有一点点的提升,都要感谢每天一起学法、工作的媒体同事、一起炼功的同修,他们不厌其烦提醒我的不足。最后恭读师父在《二零一六年纽约法会讲法》的一段讲法和大家共勉:“集体学法是我给大家留下来的,集体炼功是我给大家留下来的,除了迫害极其严重的情况下,中国大陆之外其它地区都得这样做。”
以上修炼体会,不当之处,请慈悲指正。
谢谢师父!
谢谢各位同修!
(二零一六年法轮大法台湾法会发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