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3年03月10日】
司法医学检查处公文纸文头
地址电话(略)
由俄联邦内务部法医研究室的高级法医鉴定专家古罗奇金教授(医学博士)和司法医学检查处的主任鉴定医师-精神科医生斯明塔尼先生组成的调研组对俄罗斯部分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调查研究,调研项目包括:修炼者的有关医疗证明文件,修炼前后的健康指数,法轮功功法内容,修炼者的日常生活。
调研组采取随机抽样方法,从32名法轮功学员中选取12人进行了调研,调研时间:2001年4月23日至2001年6月24日。
调研组的鉴定内容:
1. 身体器官和系统的健康状况;
2. 调查对象的客观情况和主观意见;
3. 调查对象的动态精神状况。
12名调查对象的状况:3人40岁以下,9人40岁以上;4男8女;修炼法轮功已超过一年的2人,超过2年的11人。
调查对象在修炼法轮功前均患有疾病,其中:
--3人患有胃肠疾病(溃疡和炎症);
--1人内分泌失调;
--1人患有呼吸道疾病;
--8人在家庭和工作关系中有问题,精神抑郁,易疲劳。
法轮功由一套呼吸平缓,精力集中的功法动作和关于精神修炼的著作组成。修炼者自愿参加集体学习和炼功,没有任何硬性规定强制学习和炼功。
调研组在开始调研和结束调研时,运用牛津分析测验理论对调查对象进行了测试,测试其对日常问题的客观反应,观察炼功对解决这些问题的影响。
12人中,9人的测试结果是正的,8周的测试期内,测试曲线总增长超过100个点。
对调查对象进行的临床医学检查结果:无病诉,血和尿的化验指标正常,经全面身体检查无病理反应。所有调查对象的精神状况都很正常:精神稳定,积极,反应正确,负责任,容易相处。调查对象的主观意见:修炼法轮功使他们的身心健康得到了改善。
调研组的鉴定结论:
1. 修炼法轮功的祛病健身效果为75%;
2. 对法轮功学员的医学鉴定表明,修炼法轮功能使人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得到明显的改善;
3. 法轮功对人的身体和精神没有任何危害,是一种可接受的保健方法。
2001年6月26日
调研组成员签名,司法医学检查处戳记
(转自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