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义法庭〗全世界的审判



【正见网2003年08月20日】

比利时法轮功学员将以群体灭绝罪起诉江xx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8月19日报导,比利时法轮功学员目前正积极寻求以群体灭绝罪等起诉江泽民。群体灭绝罪是本月稍早在比利时国会刚刚通过的法案。该法案授予比利时法庭不拘被告国籍和罪行发生地点审判战争犯罪和反人类罪行的权力。

比利时的法轮功学员被邀请到国家电视一台和国家电台一台做了采访报导。法轮功学员介绍了法轮功在中国大陆1992年被传出后的发展过程,以及1999年7月20日遭到残酷镇压以来的遭遇。法轮功学员表示,“由于迫害,我们原本平静的生活遭到严重的影响。在江氏实施的国家恐怖主义下,法轮功学员面临亲朋好友、无辜群众被恶毒谎言误导而产生的敌视、仇恨。”

比利时法轮功学员还表示,“法轮功学员宽广的胸怀能够忍受一切,但是我们决不承认这场强加于我们的迫害。全球公审江泽民就是在否定这场迫害,以停止这场灾难,尤其是对中国人民的巨大的灾难。每一位法轮功学员都是受害者。”法轮功学员并同时呼吁所有善良的人们共同反对这场对正义和善良的迫害。

诉江案澳洲启动 集体诉江案开澳洲法律诉讼之先河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8月17日报导,江泽民又将面临新一桩法律诉讼案。继澳洲法轮功学员章翠英以个人名义控告江泽民后,澳洲悉尼部分法轮功学员将在澳洲联邦法庭提出集体诉讼,此案目前已进入进一步咨询及准备诉讼材料阶段。

据该集体诉讼案的主要联系人李麒忠先生称:“澳洲居民在澳洲当地联邦法庭控告外国的领导人,这在澳洲历史上是第一次。美国等国家有这样的法律允许进行这样的诉讼,但在澳洲还没有相关的法律。经过反复咨询,律师明确告诉我们,由于这个案例的特殊性,相关的诉讼是能够进行的。简单地说,第一,澳洲是加入联合国国际刑事法的成员国,第二,江集团在中国境内迫害中国公民,澳洲的法律管不了。但在澳洲境内的人正在受到伤害,这就已经在澳洲法律的管辖范围内了。另一个事实是,如果联邦法庭受到来自政府的压力,就有可能不接受案例,但是如果有很多人作为原告,并且证据确鉴,法庭就不得不接受了。”

自2002年10月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群体灭绝罪”等罪行将江泽民及其“610办公室”告上美国伊利诺伊州地区法院以来,中共在海外活动频繁,欲在阻止诉江案的进行。据悉驻澳洲中国使馆曾联络过澳洲外交部,咨询在澳洲境内起诉江泽民的可能性。

对“受迫害”的法律概念的解释,据法轮功方面的法律师代表的介绍,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情况:
1〉亲人在中国受到迫害,也把海外的亲人置于一个痛苦境地,澳洲法律认为这种伤害已间接地迫害了在澳洲境内的人。
2〉为强行推行镇压政策,中国媒体铺天盖地的造谣宣传,通过各种渠道输向全世界。根据澳洲法律,这种造谣宣传起到了毁坏名誉的作用,使海外的法轮功学员直接受到精神压力,或者由此引起任何人(比如亲戚、朋友)的歧视,这已在澳洲法律管辖范围内了。
3〉澳洲居民回中国大陆探亲时被拒绝入境,在中国境内被任意拘留,非法关押;名字被收集上“黑名单”……只要这些经历还留在你的记忆中,澳洲法律认为当事人正遭受连续性的伤害。特别是与中国的亲人无法相见(甚至临终前都不被允许见一面),则被认为是受到了最大的伤害。

以上三条满足任何一条,当事人便有权在澳洲境内提出控告。

律师说,“从这一角度看,每一位法轮功修炼者都有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原告。其实,无论你是否练习法轮功,无论身份如何(澳洲公民、澳洲永久居民或在澳的外国人),当你受到或曾经受到江泽民集团直接或间接的迫害时,在澳洲境内都有权进行控告。”

据悉,有15个律师行表示愿意帮助进行该项诉讼。不少律师行都认为,这个案子非常特殊,是澳州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目前法轮功选定的是一个著名律师行,愿意免费提供一切诉讼事务,包括上庭的大律师也是免费的。该律师行表示,此诉讼案可成为一个研究课题,他会让法律系的学生来研究这个案例。

法律规定,集体诉讼案的原告至少需10人,但无上限。目前已有80多位法轮功学员报了名,32份原告证词已准备完毕,一切有关的事务都在顺利进行中。法轮功学员表示:”我们不反对任何的国家和政府,我们反对的是镇压,控告的是双手沾满人民鲜血的罪犯。作为被迫害者,我们只是站出来做我们该做的。我们坚信,通过这一系列的诉讼活动,当更多的人们知道迫害真相的时候,江泽民实际上就已经受到人心、道义的审判,那么法律意义上的审判也就是自然的指日可待了。”


章翠英:我为什么要向联合国起诉江泽民

在享有盛名的国际人权大律师杰弗里 ・ 罗伯逊的帮助下,我正在向联合国起诉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近日,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和新唐人电视台的记者都对我进行了采访,问我为什么要向联合国起诉江泽民。我的目的很清楚,就是要通过法律程序把残酷迫害中国千百万无辜法轮功学员的罪魁祸首江泽民绳之以法,结束这场发生在中国的完全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的破坏人类根本道德的浩劫。

这场迫害从1999年7月20日开始,至今已有四年之久。在这场迫害中,多少善良无辜的法轮功民众仅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就被关押、劳教、强制洗脑、酷刑折磨、甚至被虐杀;多少幸福家庭被迫害得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多少可贵的中国人被江泽民的欺世谎言所蒙骗,在高压下不得不昧着良心说话;又有多少公安干警在江泽民“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问身源,就地火化”的邪恶指令下对人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也延伸到了海外,他派出大量特务对海外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威胁、甚至大打出手,有的已被当地警方拘捕。江泽民还利用国际会议的机会把他诬陷迫害法轮功的谎言资料发给与会各国首脑,妄图欺骗和毒害世界人民。他的行径令不少与会者感到吃惊与反感。

江泽民犯罪集团不只对中国法轮功学员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还加害于外国公民,如美国公民李祥春,至今还被关押在中国的牢狱中。我本人也因维护法轮大法,向中国政府为法轮功说一句公道话,而被非法关入过四个监狱,历时8个月之久。我在狱中受尽了种种迫害,浑身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痛得无法入睡,冬天就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头前就是厕所。他们还把我跟一个精神病患者关在一起,以此来折磨我。同时,还非法强迫我们每天劳作十几个小时,一周七天,天天如此,从来没有休息日。七个多月,我被关在阴暗潮湿空气污浊的囚室里,不许放风,致使我全身皮肤腐烂,化脓。他们看我仍然坚信法轮大法,就把我强行关入男楼牢房,进一步对我进行身心迫害。

美国黑人领袖马丁・ 路德金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地方的不公正是对所有公正地方的威胁。”江泽民迫害中国广大按照“真、善、忍”原则做人的善良民众,实际上也是对全世界一切爱好和平、崇尚正义、遵循诚信的民众的迫害。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绝非“中国的内政”,而是关系到世界各国人民利益的大事。

联合国是一个保护人权,维护世界和平的国际机构,中国也是成员国,而江泽民的暴行严重违反了联合国宪章,所以我要把江泽民告上联合国,让全世界人民对他进行审判。

我非常高兴能得到著名的国际人权大律师杰弗里 ・ 罗宾逊先生的支持和帮助,非常感激他能在百忙之中特地从英国飞到澳洲与我见面,商谈起诉江泽民的事宜。他一见到我就说:“我读过关于你的故事,你为真理付出了很多,遭受了很多磨难,很了不起…” 他还告诉我,他每到一个地方都要去中国的使领馆,看到法轮功学员静静地坐在那里和平抗议的场面使他深受感动。他说法轮功学员真了不起,还说,很多重要人士都去中国使领馆,他们看到法轮功的和平请愿,就会想到中国的人权受到了迫害,就会努力帮助解决中国的人权问题。他表示非常高兴帮助我们起诉江泽民,把他告上联合国。

我坚信正义一定会压倒邪恶,江泽民必将受到全世界善良公正人民的审判!

章翠英
200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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