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义法庭〗全球公审首恶及其610办公室 (完)

--- 宣告首恶”反人类罪、酷刑罪、灭绝群体罪”成立
美国大法弟子


【正见网2003年08月08日】

[第六部分──精神折磨和控制]

公诉人现在叫赵明到证人席。一位戴着“精神折磨和精神控制”字牌的演员坐到证人席上,将一块小一点的写有赵明名字的牌子举过头顶。

法警让证人宣誓就位,公诉人开始对赵明进行直接提问。

公诉人:在被警察非法拘留时你的个人情况如何?

赵明:我是在爱尔兰的三圣学院攻读研究生的时候回中国的。我被捕后被关在劳改营里。就在2002年新年之前,为了将我与其他人隔开,他们把我关到另一栋楼里。他们不让我睡觉,整夜不让我合眼,要么每隔几小时就把我叫醒。一天晚上,一名警察将我推进一个办公室。我一进门就看见地上有一块木板,上面有几条毯子撕成的条。房间里有5名警察包括另外几个部门的主管。我立即就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事情――他们要使用电击的酷刑。他们先是恐吓我,试图用他们的话来讲“转化”我,意思是让我在放弃我的信仰并抵毁法轮功的声明上签字。被我严正拒绝之后,他们将我绑在床柱子上。他们把我的脚、腿、身体和手臂捆住,用一根布绑在我的嘴上将我的头固定住。把我捆住后,他们再次恐吓我,试图转化我。当我再次拒绝之后,他们拿出一把电棍开始发给在场的警察和部分主管。

电棍有50多厘米长。除了在一头有两个电极以外,电棍上缠满了金属丝。用这一部份放电,可以在更大面积内施以电击。他们用了至少6根电棍同时电我的全身。

我的身体开始跳动发抖。期间,他们会停下来继续逼我签名,接受他们所谓的“转化”。有一名恶警看上去已经多次做过这事。他双手各拿一根电棍,并排放在我的胸部转圈,用绕在电棍上的金属放电。我感到上身麻木,往起跳动,呼吸加重,喉咙象着火了一样。我的牙齿紧咬绑在我嘴上的布,吃力地呼吸着。我能闻到自己皮肤烧着的味道。我无法描述那种痛苦的感觉。我的一条腿痉挛起来。我只觉得时间是那么漫长,那么漫长……。在那个时候,我做了一件事……。

公诉人:赵先生?

赵明: (停顿)我签了放弃法轮功的“保证书”。

(停顿)事后,许多大法弟子问我在劳教所里最痛苦的是什么。这才是最痛苦的事情。他们的酷刑,最终目的是对人实行精神控制,彻底剥夺人因为有道德和精神信仰才拥有的作为人的信心和尊严。他们不择手段,就是企图把自尊、讲良心的人变成为了一时的苟且偷安而出卖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的人!

更有甚者,他们不仅仅是对法轮功学员这样做,他们这种精神迫害和精神控制是面对全社会、面对全中国人民的。大陆的国安人员和劳教所警察,一边讲述着精心编制的谎言,一边用不同手段向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的人们传达这样一个强烈的信息:你只有同意我告诉你的,你才能保留和得到你想得到的安全感、你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他们对社会上需要使用火车、长途汽车,需要出国旅游,以及所有需要得到官方手续和许可的人们都是这样要挟的。

- 你要坚持信仰吗?不管你心里的真实想法是什么,他们就是要不择手段地迫使你辱骂自己的信仰、背叛自己的恩师,让你眼睁睁地因为一时的软弱出卖自己一生最宝贵的精神追求!

- 你要保留工作、住房和社会地位吗?你必须声明不炼法轮功、不为法轮功说话,否则等待你的是开除公职、进洗脑班、甚至劳教;

- 你要乘火车吗?他们在车站入口处让你践踏李洪志先生的画像;

- 你要乘坐长途汽车吗?你得当着警察的面重复他教你的骂法轮功的话,否则你不但不能上车,还可能被当场拘留;

- 你要回国探亲吗?你得同意610一伙对法轮功学员的灭绝与迫害是“合法合理”的,或者同意给他们当特务在海外搜集关于法轮功的情报也行;

- 你要和中国做生意吗?你首先不能是个法轮功学员,还得同意不雇佣法轮功学员、不谈论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情况,说不定你还会被要求更多地配合江氏及其610办公室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

他们教唆人们选择对善恶、正邪的麻木,他们迫使人们出卖良心而不以为然。这四年来,江xx和它的帮凶对一个占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国家的人民就是这样干的,他们对需要和中国来往的海外人士也是这样干的――欺骗加要挟。这难道不是对人类社会的精神侮辱和良知贱卖吗?让人们在出卖良知中换取生存条件,让人们在背向“真善忍”中麻木享受利益追求,这才是这场迫害最残酷和最无耻的关键所在!这才是被告江xx及其610犯罪集团反人类罪的关键所在!

谁愿意为了保留学籍而出卖自己的父母?
谁愿意为了保住工作而出卖自己的妻子?
谁愿意为了不受牵连而出卖自己的邻居?
谁愿意自己的孩子听见“真善忍”三个字就吓得发抖或者破口大骂?
谁愿意看到人类社会变成崇尚强权暴力、鄙视良知、唾弃道德的废墟?

这也是为什么这场迫害必须被全世界正义、讲良知的政府和人民制止的原因所在!

酷刑留下的伤痕和疼痛将随着时间渐渐愈合,但思想和精神酷刑留下的烙印常常能伤害人一生。做了自己万万不应该做的事情之后,即使当他们不对我做任何事情时我都感到压力深重。我希望回到以前的自由生活。我一回到爱尔兰以后就全身心地学习大法书籍,向公众讲清真相、揭露这场迫害。我知道这是唯一能使我从这场良知和精神迫害中被解救出来的通途。

(寂静)

公诉人:(似从沉思中惊醒)赵先生,您现在是一名法轮功学员吗?

赵明:是,我是一名法轮功学员。我曾亲眼目睹了其他法轮功学员在中国的劳教所里遭受酷刑和洗脑。现在在自由的环境中,我可以公开地告诉大家:我因修炼法轮功而身心受益,我内心对法轮功的信仰始终不渝,我在劳教所里写下的所有与我对大法的信念相违背的东西没有一样是我心甘情愿写的,我将用自己的余生来弥补自己因一时的软弱而带来的道德损失。

他们明知道我不会真正放弃,却用那么邪恶的手段强迫我违心地出卖自己的信仰和良知。我希望法庭能知道他们都在干些什么,这样大家就会明白,江所发起的这场迫害的邪恶躲藏在阴暗角落里,毒害人们的心灵、剥夺人们的尊严和良知。我很荣幸今天能站在法庭前,不仅仅是为了尽我的力量把江绳之以法,也是为了帮助其他和我有过类似经历的人们能真正走出这场迫害的阴影,在大法修炼中重获新生。

公诉人:谢谢您。我没有其它问题了。

法官向公诉人问话

法官:你还有其他证人吗?

公诉人:有。我现在传唤被告,前中国领导人江××上证人席。

[被告律师开始与江烦躁不安地交换意见。律师站了起来。]

江的律师:法官阁下,我的当事人希望行使他保持沉默的权利。

法官:你是说它现在拒绝出席作证吗?

被告律师:是,阁下。

法官:那就将被告拒绝出席作证正式记录在案。作为他的律师,你会代表他做最后陈述吗?

[被告律师与江商讨]

被告律师:是,阁下。

法官:那就请开始吧。

被告律师:法官阁下,我的当事人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因为他现在是,嗯……哦……过去是,嗯,国家主席……阁下,我想放弃作最后陈述。

法官:公诉人,请你作最后陈述。

公诉人:谢谢阁下。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们。你们大家都已看到、听到这一历史性案子中大量的证据。将一名前世界领导人或国家元首送上法庭不是一件小事,一点都不是小事,因为此人所能犯下的罪行不是一般的罪行。这些罪行是大面积的。程度极广。毕竟,群体灭绝罪就是大规模的谋杀。一个人可以一时对另一个人进行折磨,然而,一个掌握国家权力的人可以命令他人同时对许多人施以酷刑。一个国家的元首可以选择明智地,仁慈地施政,也可以选择滥用权力。根据本案已出示的大量证据,江××滥用手中的权力对法轮功学员及中国人民造成巨大伤害,挥霍了中国宝贵的资源,这些都是确凿无疑的。我们确信,江罪恶累累,罪责难逃。谢谢各位。

法官:本法庭判被告所有罪名全部成立。在审判过程中证人的作证,提交给法庭的宣誓证词,证明那些直接受迫害的学员们在劳教所被强迫参加洗脑班,以及被非法关押在精神病医院、派出所、监狱、拘留所、旅社及医院的文件不胜枚举。此外,本庭要考虑上百万间接受害者,他们是法轮功学员的亲朋好友、同事及海外亲属。无数家庭被拆散,文明社会被肢解,邻里社区成了搜捕法轮功学员的战区。本庭进一步要考虑宣传机器为使迫害合法化而诬陷无辜的各种手段。本庭注意到迫害的程度及波及到的千千万万民众。本庭还注意到在这场迫害中为强迫人们背叛他们的良知,背叛他们的尊严以及对“真、善、忍”真理的信仰而动用的精神迫害的程度。

本庭进一步注意到江××及其610组织在中国、亚洲、欧洲和美国各地所编造与散布的无数谎言。正因为江××的谎言,无数民众被误导而误解、歧视法轮功学员。

法庭还注意到这场迫害的非法性──被告违反中国宪法;妄用、滥用其国家首脑的权力;通过威胁手段、抓捕酷刑、行贿诬陷等方式腐蚀侵消政府职能;背叛其有法律责任去保卫并为之服务的整个政府和全中国人民。

毫无疑问,被告犯下了本世纪最严重的罪行。他将被视为最无耻,最恶贯满盈的人物而受到谴责,遗臭万年。最为关键的是历史将从这一案件中吸取重大教训。这一审判不仅仅是为了当今的人类。这一审判所面对的是更广大的观众──古往今来所有的人们。所有听到证词的人都会明白,对法轮功的镇压不仅仅是被误导,而是受了人类缺点中最丑陋的妒忌、贪婪、恐惧、自私和无神论的驱使。

而使得这场迫害得以结束的则是人性中最优美的品质─诚实、善良、慈爱和坚韧不拔。法轮功学员在这场迫害中所展现出的高贵品质和勇气将万古长存。这场迫害成为他们不屈不挠和勇气、以及承受人们根本不应承受的能力的见证。

本庭将在两星期后再次开庭,届时将对被告作出宣判。

休庭。

[法官敲击槌子]

法警:全体起立!

[戴志珍携女儿上台发言]

我叫戴志珍,女儿才三岁。我们都是澳洲公民。大家刚才看到的尽管都是真事,只是由演员在台上演出。但迫害中还有许多真人真事,我的故事就是其中的一个。

我丈夫仅仅因为坚持为法轮功说真话而被杀害。他上北京向中央信访办递信,告诉他们我们全家因炼法轮功而受益非浅。法轮功是正法,不应受到迫害。他结果被中国警察逮捕,投入监狱,死时才34岁。我们的女儿才九个月大我就守寡了。

我丈夫的姐姐也因为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被判劳教2年。我公公无法承受接踵而来的打击,不久离开人世。

我丈夫被害后,我要回中国去领我丈夫的骨灰。但中国大使馆拒绝给我们签发签证。我不得不抱着女儿走访了我在澳洲能找到的所有的议员、媒体和非政府组织。最后澳洲政府出面帮我领回了我丈夫的骨灰。

让我最伤心的是面对女儿的提问:“爸爸在哪里?我要爸爸。”我不知道如何向幼小的孩子解释她爸爸是被这场恐怖运动夺走了生命,我担心这会影响到她的一生。

在中国,这样的惨案并不只发生在我们一家。数千万、上亿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同样遭到了江××的迫害,他们根本没有机会向这个世界发出呼吁。

最后我想说,今天,我代表所有遭受江××及其610办公室迫害的母亲和孩子们站在这里,要求全世界为公审江××,立即停止迫害而助一臂之力。

[法官离席,律师们跟着离开。]

(完)


* * * * * * * * *

[编注:这场迫害从1999年7月20日(俗称7.20)已经持续了四年,江泽民滥用职权强使个人意志,他为迫害法轮功而非法成立的610组织的系统性谎言制造、谎言宣传,江氏集团的大规模犯罪和对其罪行的竭力掩盖与粉饰,这些都给人们认清这场迫害的全貌、深度和广度造成了很多困难。上述公审在华府国会山庄第一次上演历时1小时15分钟。

四年来他们精心编制和散布的谎言,以及对几千万上亿人的直接迫害,使得江xx及其610犯罪系统的罪恶三个星期也说不完。为了更好地给人们提供全面系统地了解迫害真象的方便,上述内容将继续完善与充实。烦请需要借用本资料的读者注意参考日后随时可能提供的更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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