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7年08月07日】
同修在交流中讲了一个事例:某地一个同修遇事向内找,实修自己,在同修被非法绑架时挺身而出,帮助找正义律师打官司,并在这个过程中讲真象救人,尤其是公检法人员,至今已经帮助了好几个被非法绑架的同修找了正义律师,受到了同修们的赞赏。他自己也表示,通过帮助被非法绑架的同修找正义律师打官司,并在这个过程中救人救同修这就是我证实法修炼的路,走到底。听了这个事例,对同修为人负责,为同修负责的精神表示敬意,但对同修对自己修炼的认识也感觉有需要交流的地方。
首先,大法不承认迫害,迫害是旧势力强加给我们的,是我们必须全盘否定的,全盘否定旧宇宙为私为我的根本属性,全盘否定旧宇宙的存在,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存在。同修被非法绑架该不该营救,该救,有条件的情况下请正义律师进行无罪辩护,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和同修家属、公检法人员、接触到的各种人讲真相对不对,对。遇到这样的情况就应该这样做,那就是在否定旧势力,就是在证实法。但是把通过不断的为被迫害同修请律师打官司作为自己证实法修炼的路去走,那是不是在无意中承认旧势力、承认迫害、承认同修可以被迫害呢,在无意中承认迫害的存在中去通过正义律师来反迫害,来救人,救正在被旧势力控制进行迫害的人,那个路能走通吗。你承认了旧势力,你就清除不了它,清除不了它,它控制的人你就救不了,受迫害的同修也救不出来,在承认迫害中反迫害怎么做都是在受迫害,都是在走旧势力安排的路。
这就象我们遇到杀人放火的,那么修炼人遇到了必须要制止,因为你不承认人应该干这个事,告诫它这是不对的,必须立即停止,并正念解体它作恶的思想,这样制止了恶行也挽救了行恶的人,使之没有走到不可挽回的境地。但你说把制止杀人放火救人当你的一个目标,那就等于说你首先承认了可以有杀人放火这种事,你是要在这种事中展现你的慈悲,是不是一个道理呢。同样是反迫害,遇到和当作修炼路去走可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啊,那当然结果也是不同。也有的同修说过,你不承认邪恶,不承认迫害,那邪恶不是客观存在吗,迫害不是天天在发生吗。是的,是客观存在的。我们不承认它,是不承认它存在的合法性。就象搞经营必须首先取得工商部门的执照,这叫合法经营,但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就是到处都有无照经营的,但工商部门不承认它存在的合法性,叫它非法经营,所以才去取缔它呀,承认了还怎么取缔呀。
我们也一样,虽然旧势力现在还客观存在着,但它的存在是不符合大法的,我们就不承认它存在的合法性,我们发正念就在直接解体它,平时我们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就在解体它。所以多学法加深对全盘否定旧势力的理解有助于消除修炼认识上的误区。
其次,这还有个修炼基点问题,把帮助被迫害同修请律师打官司,并以这种方式救人当作自己证实法修炼的路走,那么这个认识里面可能还混进了一点为私的因素,因为这个为他的过程中有人为成就自己的因素。
再有,有些同修以师父说过修炼路不同来为自己人为的安排自己的修炼路找借口,自己觉得应该这么做,那么做。但是在我现有层次的理解,师父对每个大法弟子都要做好三件事的要求是相同的,不同是师父是针对每个人来的位置不同,根基不同,生命的特点的不同,在人中救的人不同,救人的方式不同,起的作用不同,在未来宇宙中的担当不同等等等等不同,而对其如何做好三件事所做的安排不同。人为的臆想、认定自己的修炼路是什么,那很可能会导致修炼走偏。如果哪个所谓的开了天目的人说看到某某修炼人修炼的路是怎么回事,不论他平日的修为如何,表现如何,也不论他是无意间随口说的,还是他自心有问题显示自己说的,还是他被外来因素指使说的,那说的都不是真实的情况,都是在起干扰破坏作用的,因为他说的不符合大法。师父明确说过每个大法弟子的修炼路都是师父给安排好的,而且是不能被任何人看到的。能被干扰到的人可能也不是偶然的,也许那就是针对你潜意识中哪颗你可能还没意识到的心来的,那就要找一找为什么让我听到了这句话。可千万别听完了,嘴上虽然什么都没说,内心还挺受用,那可坏了。
本文只是就事论事看问题,就话题谈体会,不针对任何人,只为切磋认识,不符合法理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