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8年04月22日】
大家知道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制度的殿试中,取得第二名成绩的,被称为“榜眼”, 与第一名状元、第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在古代这是极大的荣耀,在仕途上往往会因此飞黄腾达。明朝万历、天启年间有一位榜眼却英年早逝,令人叹息,今天就讲讲他的教训。
庄奇显(西元1587-1622年),字允元,号九微,泉州晋江(今福建省晋江市)人,万历四十一年(西元1613年),仅二十六岁,就高中榜眼,是有名的青年才俊,补国子监司业之职,父母也因他受朝廷封赏。然而就在他即将在官场上大显身手时,却突然病故,其中的缘由在古籍《见闻录》里,有详细的记载:
庄奇显很喜欢喝酒。有一次,他在老家的承天寺里饮酒,大醉后跌跌撞撞走到藏经阁,他睁着惺忪的醉眼,看见大家正在听高僧传法,众人都很专注的聆听,根本没人理睬他这位榜眼。也许感觉受冷落伤了自尊,也许内心对佛法不满,也许他根本就不信佛法,总之,不管是哪种原因,庄奇显此时酒后发狂,他走到桌前,拿起桌上的佛经就扔到地上,还用脚对着佛经又踢又踩。一通胡闹之后,他才返身离去。快出庙门的时候,庄奇显恍然间觉的一尊护法神像正冷眼看着他,他的怒气借着酒劲又来了,竟然伸手就把神像推倒在地。在众人惊惧的目光中,扬长而去。
数月之后,有个小厮无意中惹怒了他,庄奇显抬脚就踢,不料却踢在了一根大柱子上。脚趾都踢裂了,伤口经久不愈,逐渐变成了一种怪疮,从脚慢慢肿到了全身,疼痛异常,昼夜难安。庄奇显被病痛折磨的神志不清,恍惚中,看见护法神似乎在责问自己,在痛苦与悲伤中,他留下了“憾者永憾”的遗言便去世了。
庄奇显酒后无德亵渎佛法,造下了巨大的业力,酒醒后也无任何悔改弥补,终至恶报加身而亡,给自己留下了永远的遗憾。他的悲剧除了告诉我们不可酗酒外,更说明了佛法不仅慈悲神圣,还是威严不可冒犯的,凡是破坏者必有恶报,庄奇显以身试法遭恶报而死的案例警醒着后人。
然而历史的進程到了今天,迫害佛法的悲剧依然在上演着。当今洪传世间的法轮功又名法轮大法,是修炼最方便的正传功法,乃佛家上乘修炼法门,是真正的佛法。大法传出直指人心,让人修心向善济世度人,在社会上传播越来越广泛。1999年时的中共总头目出于妒忌发动了这场延续至今的迫害。迫害中,中共用尽了从造谣污蔑到包括活摘器官在内的,各种邪恶的手段迫害法轮大法弟子,犯下了滔天大罪,已注定其灭亡。相当多的世人,在无知中,在被欺骗中被卷入,参与到这场迫害中来,造下巨大的罪业,各种厄运相继而来,纷纷以各种形式遭报,承担自己种下的恶果。
中共高层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之流,靠迫害法轮功跻身中共高层,不相信善恶有报的天理,一意孤行的迫害,看他们今日下场,被判重刑。这还是中共现任当权者出于保党需要的妥协,只公布其贪腐罪名的结果。按他们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的罪恶,万死都难赎其罪。能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更大的恶报肯定还在后边等着他们呢,其报应之惨烈可拭目以待。
各阶层中最普遍的遭报形式就是各种灾祸、意外和疾病,例如被中共捧成典型的任长霞,曾任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多次利用手中权力积极迫害抓捕法轮功学员。2004年任长霞所乘车辆在高速公路遭遇车祸,她坐在后排最安全的位置上,结果司机没事,她却当即重伤昏迷,抢救无效,年仅40岁正是年富力强大有作为的年纪就死了,尸体据说合不上眼睛,死不瞑目,惨不忍睹。她死后4年,其丈夫也突然死亡。为何如此?其实就是因为参与迫害,才招致恶果。
因为迫害法轮功而遭报的事例实在是太多了,数不胜数。看看当今的例子,再回头看看历史,从古代迫害佛教的三武一宗,到本文提到的榜眼庄奇显,再到今天任长霞,无数的事例都在劝告当今的世人:千万不要迫害佛法,法轮功是伟大的佛法,迫害者法轮功者必有恶报。那些曾经参与迫害的人啊,赶快悔改吧,立刻停止迫害,想办法善待法轮功学员将功补过,否则庄奇显、任长霞的悲剧将会在你身上重演。
另外因为中共是这场罪恶的罪魁祸首、发动者,已经注定被淘汰了,对所有曾加入过中共党、团、队的人而言,跟党走就是走向毁灭,走向地狱深渊。不退出就意味着你是中共的一部分,是中共的一个细胞,中共灭亡时你就是它的殉葬品。所以,要想走向光明的未来还必须声明退出中共的一切组织。注意,不是让你到中共那里退,而是到法轮功学员那里声明退出,而且声明时完全可以用化名,姓名只是代号,神灵只看你声明退出的行为与那真心一念。
法轮功学员为什么冒着生命危险讲真相?就是要唤醒人的正念与良知,不要相信中共制造的谣言,不要参与迫害,不要支持迫害,从而免遭迫害佛法的恶报;认清中共造谣诋毁法轮功的实质就是蛊惑全中国乃至全世界人直接或间接,主动或被动的参与到迫害法轮功,迫害佛法中来,最后遭恶报灭亡。中共就是为了毁灭人类而来的魔鬼。退出中共就是获得新生,从而有机缘得到神佛的救度。法轮功学员真的是救度众生的修行人,支持法轮功,常念“法轮大法好”,善待法轮功学员,必获大福报。
资料来源:《见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