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去除了我的争斗心

习法


【正见网2003年11月26日】

2003年11月15日台湾法轮功学员在总统府前的凯达格兰大道上举行“制止残害人类,维护基本人权,全球公审江xx,台湾递状控告”万人声援大会”。当日天气晴朗、艳阳高照,近万名学员齐聚于总统府前,集体炼功、静坐,场面极为祥和。大会首先由理事长、学者说明此次大会的意义,接着为声援林晓凯的环岛自行车队列队进入会场,七名诉江的自诉人也鱼贯进入,发表“递状控告宣言”,场面肃穆、庄严。后来,几位立法委员发表致词时,有些学员情绪波动,缺少修炼人的宁静和祥和......大会结束后,各地读书会皆有讨论此事之议题,不同学员对此的理解与看法相差较大。

对此事我的反应很强烈,在读书会中我强调我们应谨守师父所说的“不政治”、“大法不可被利用”,在心里我实在痛心当时有的学员行为不在法上,认为他们辜负了师父的用心,同时,觉得对那些民意代表怎可利用我们这么神圣的场上作为他们拉选民的工具?……读书会结束后,我心中还充满了惆怅。经过一夜的翻腾,我忽然惊讶发现了自己的“争斗心”这么重!这一发现真是如晴天霹雳!

接着这几天,我闭门思过,抓紧时间学法、读书,感谢师父慈悲,在我读的经文中适时给我点醒。

当我自己觉得立法委员们的行为充满选举色彩时,我怪罪对方未能让会场保持纯净。学法后我体会到,立法委员讲话的场面其实是有序的,只是不符合自己的想法、愿望,这时也是考验自己、提高自己的心性。

在读书会上看到同修对此事持不同的想法时(其实他们也是在法上理解法),我的心激动起来,居然在心里甚至言论中充满“争斗心”。以前以为要使自己黑色物质转化为白色物质只是用在不要和别人吵架、要逆来顺受、或者消极的承受病业等,没有想到要去自己的“争斗心”。

师父说:“遇到这种矛盾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冷静,不应该和他同样去对待。当然我们可以善意地去解释,把事情说清楚都没有关系,可是你太执著了也不行。我们如果遇到这些麻烦的时候,不要和人家一样去争去斗。他这么搞,你也这么搞,你不就是个常人吗?你不但不要和他一样去争去斗,你心里头还不能恨他,真的不能恨他。你一恨他,你不就动了气吗?你就没做到忍。我们讲真、善、忍,你的善就更无从有了。”(《转法轮》)。在矛盾中,我以常人心、用自己的观念去衡量立法委员的行为、曲解同修的用心,导致自己愤愤不平,这种争斗心不就是不善的表现吗?

师父在《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中讲:“过去有许多学员可能都有这样的一个体会,就是我们大法弟子之间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会出现争论,而且有的时候表现得比较激烈,甚至于常人心出来之后会影响了你们证实法的大事。”以往读到这一段时,自认自己心性很高,一定不会和别人起冲突,没想到这次我居然由于理念不同,在心中和同修间产生了那么大的争斗心!这不善的心,真令我汗颜。我应该容纳每个人的看法啊。

平时自己学法不深,未能扎扎实实地实修,此次大会让我暴露了自己的争斗心。由此我想到天上的神、天上的王那么谦卑的去面对彼此不同的意见,从来不固执己见,那是一种多么圆容的世界啊!我应遵从佛道神的风范,彻彻底底的放下自己的执著。

感谢师父,在这次考验中使我不断悟出自己的不足,也终于知道什么是“在法上去认识法”。希望我们都能在学法中不断地净化自己、净化自己。


(英文版:http://www.pureinsight.org/node/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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