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9年06月08日】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山东省沂南县岸堤镇西岩路村民邢西美,在岸堤镇兴旺庄集市发法轮功真相台历时,被岸堤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审问,后被劫持到临沂市看守所。十一月九日,派出所长与几个警察找到邢西美的家人,讹诈家人查体费四百一十元钱,又要家人拿出三千元钱办取保手续,并欺骗说邢西美身体很好。被家人拒绝后,他们就急匆匆将家人带到临沂市人民医院南院。家人发现邢西美正在医院抢救,身体偏瘫,腹部肿胀,意识不清,生命垂危。问她时,她嘴里只是虚弱的说“欺负人”。 派出所警察见状,怕承担责任,扔下三千元钱就跑了。
十一月二十日,邢西美抢救无效,含冤离世,终年六十六岁。
这个案子已经过去一年半了,家人的悲苦可想而知。但是从这个案子中,我们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警察为何先是讹诈家人三千元,后又匆匆丢下三千元跑掉了呢?这其中有什么隐情吗?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
警察要家人拿出三千元钱的口头承诺是办理取保手续,并且欺骗家人说邢西美身体很好。显然,警察办理取保只是一个借口,讹诈这三千元钱也不是他们的最终目的,目的是引诱家人去办理取保手续。如果家人一旦在取保手续上签了字,警察就会把正在医院抢救的邢西美推给家属。因为从中共的法律程序上讲,人一旦被取保候审,就与警察没有什么牵连了。取保候审生效后,对邢西美来讲,如果她被抢救过来了,以后警察不定什么时候还会来骚扰绑架她;如果抢救不过来,参与迫害的警察在法律程序上就与邢西美完全切割了。如果家人去告,对警察来说,他们根本不在意的,因为对这类案件中共是不会立案的。所以,我们看到,警察讹诈三千元钱就是一个诱人的幌子,推卸罪责才是他们的根本目的。当然,如果家人拿出三千元钱的话,他们肯定会拿走,并作为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或者押金什么的照单全收。这样他们就为自己推卸罪责又多了一个理由:字是她家人签的,连手续费或保证金都是她家人亲自交的,还和我们有什么关系。中共警察真是流氓啊!
那为什么警察又丢下三千元钱跑了呢?警察是讹诈好人的主,怎会无缘无故扔下钱?显然,警察是急于脱身,面对生命垂危的邢西美及其家人,他们无法交代,人被他们绑架走还不到三天的时间就被摧残成这样,所以扔下三千元就是为了脱身,怕家人找他们的麻烦。可是扔下的这三千元钱却恰恰成了他们迫害好人的罪证,不是他们迫害的,为何要拿出这三千元钱?这时候也不见他们再引诱家人签什么名了,赶紧逃走就是生怕牵连到自己。
在这个案件中,我们不但看到了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毒辣,更看到了警察推卸罪责的卑鄙与阴险。这也提醒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一旦参与迫害的恶人,找到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假献殷勤说是要给法轮功学员行什么方便时,说不定背后藏有什么罪恶的图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