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22年02月03日】
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提出了“平庸之恶”的观点:即因不思想、无判断、盲目服从权威而犯下的罪恶。阿伦特在《耶路撒冷的艾希曼:关于邪恶之强制性报告》中这样描述审判席上艾希曼(纳粹高官,奥斯维辛集中营总管),“不阴险,也不凶横”,完全不像一个恶贯满盈的刽子手,就那么彬彬有礼地坐在审判席上。艾希曼为自己辩护时,反复强调“自己是齿轮系统中的一环,只是起了传动的作用罢了”。作为一名公民,他相信自己所做的都是当时国家法律所允许的;作为一名军人,他只是在服从和执行上级的命令。
而阿伦特则认为:如果说集权统治者的恶是“极端之恶”,那么盲从执行者的恶就是“平庸之恶”。艾希曼理直气壮地认为自己遵守法律、执行命令。他没有犯罪,因为他不是法律的制定者,命令的发布者,只是命令执行者,罪不在他,罪在恶首。而法庭判决他犯反人类罪等16个罪行,他被处以绞刑。他没有赦免的理由是他心智正常,有是非善恶辨别能力。杀戮无辜、乱施酷刑是对基本人权的践踏,触犯的是反人类罪行,即使当时的法律支持。
艾希曼已经被执行绞刑,六十多年过去了,但那些毫不思考从不判断,对命令趋之若鹜者,视他人如草芥者,不正是当代艾希曼吗?
自从1999年中共非法镇压法轮佛法以来,被迫害致死并确认姓名的修炼者至少四千多名。被活体摘除器官的修炼者无法统计,被判刑被劳教被拘留的修炼者不计其数。每天都有人被恐吓、被骚扰、被酷刑折磨。而这一切都是中国同胞们亲手干的。
据报道,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金红目前仍在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摧残。2021年6月26日,金红被送到七小队,狱警找来八、九个犯人群殴金红,第二天,他们把金红的衣服扒光,往她身上放好多虫子,又把她赤身绑在上铺的床栏杆上吊起来,腿被叉开,用胶带固定在下铺的踩梯上,找来塑料袋套在她的头上,拿着装满水的塑料瓶猛打她的头部,导致金红几乎窒息昏迷。又揪她的乳头,用胶带粘阴毛,猛踹她的腹部。一个叫陆艳清(音)的犯人用长满脚气的脚猛插金红的阴部,扬言要传染给她。警察孙纬静让金红穿长袖衣服,戴上口罩,跟着老残队伍一拐一瘸的走。[1]
也许犯人们并不觉得自己残忍,是警察指使她们做的,她们不得已而为之。而警察也认为迫害政策是中共制定的,人也不是她抓捕的,她也是例行公事。但是艾希曼的处决已经证明:执行命令不是逃脱罪责的理由,不思考不判断的,落井下石的平庸之恶,与罪大恶极有过之而无不及。正是数以百万的平庸之恶,造就了惨绝人寰的集中营;也正是数以百万计的平庸之恶,导致了中国信仰迫害的持续。艾希曼难逃法网,孙纬静等警察也难辞其咎。
人是万物之灵,人性的光辉体现在同情、理解、帮助;人性的底线体现在不陷害、不作假、不盲从。对于明显的恶法,要用良知抵制;对于粗暴的恶人,要以拒绝对抗,这是起码的人格,这样才够人字的一撇一捺。如果人沦为机械的机器、沦为打人的工具,人面兽心,那么人间法庭、天理法庭的审判,或迟或早,决不可逃。
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副院长张文刚在判决四名法轮功学员六到十一年的判决书上签字后不久,就得了一种怪病,还没确诊就死了,还有一个叫亢荣东的法官参与迫害,出了车祸,骨头都撞折了。[2]当恶贯满盈,当天理难容,天惩就在先。
每个人都可能经历道德崩溃的时代,倒行逆施、黑白颠倒、乌烟瘴气。但任何背景都不是我们作恶的借口。政敌也是人,信徒也是人,是与我们一样有血有肉的人。当你举起你的拳头,当你拿出刑具,请你思考请你判断,如果这一拳打在自己身上,如果这刑具施加在自己身上,感受如何?人不应该是邪恶链条上的齿轮,人应该是有人格底线标准的。
平庸之恶,似乎不是大奸大恶,但是在阿伦特看来,“平庸的恶可以毁掉整个世界”。只有人人从内心意识到:不放弃自主思考,不逃避判断对错,心中有畏惧,行为有底线,才能抵制平庸之恶。请记住:服从于罪孽,是平庸之恶,即无赦之罪。
备注:
[1]资料来源:《明慧周刊》第1042期
[2]资料来源:明慧网《迫害法轮功 十九年间逾两万人遭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