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24年02月24日】
1999年底,我与同修进京护法。当时北京及周边有来自全国各地进京护法的同修,因此也有了遍地开花的联络点,有时一个房间或者一个小院里容纳了几人甚至几十人。
听同修讲过这恶事:有一个联络点里面住着20至30多人,有个同修在洗碗后顺手就将洗碗水倒了,污水流到邻居那边,邻居很不高兴,就警告说:再乱倒水就举报他们。这时邻居已经知道他们是大法弟子了。由于每天进进出出一些同修,有停留一下就走的,有新来的,后来,又有同修顺手倒脏水,脏水就流到邻居那边,邻居便向警察举报了。据说有20多位同修遭到了邪恶绑架,给大法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联络点被破坏,邻居无知中还犯下大罪。只因为同修的行为不拘小节,给了邪恶迫害大法弟子的可乘之机。
我当时所在的点在房山区,一天点上来了一位安徽的同修C。同修C说他在出租屋被邪恶发现,跑掉了,他还欠房东1800元租金,但是他身上没有钱了。我想:被恶警追捕,还赖掉常人的欠账,那常人更会误以为大法弟子是坏人了。于是我对C说:我这里还有钱,你拿去付给房东吧。第二天,C同修坐车几个小时前去将欠的房租付给了房东。房东夫妇还有儿子都在,C同修给他们讲了大法被迫害的真相。房东夫妇本以为这个钱再也收不到了,没想到C冒着危险主动送回来了,一时感动的热泪盈眶,他们明白了修炼大法的都是好人。
上面两件事可看出来,第一件是很小的事,但是没有按照大法的要求做,没为别人考虑,在邻居知道他们是大法弟子后,没有让邻居明白大法真相,没有救邻居。第二件事按照大法的要求,站在为他和为法的角度去做了,让一家人明白了真相,可能这一家人都得救了。截然相反、天壤之别的两种结果,今天仍然值得我们深思并严格要求自己。
以上仅是个人体会,希望同修以法为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