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之真意

刘晓


【正见网2024年05月31日】

在过去十多年里,大陆媒体频频出现“刑不上大夫”之语,很多人对此的理解是古代王朝士大夫以及与之对应的中共高官,如果犯了罪,就可以免除惩罚。与此同时,中共最高层却频频释放“刑一定会上大夫”的信号,并通过抓捕徐才厚、令计划和苏荣几个副国级高官以及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等,来作为佐证。

彼时,中共习江阵营博弈激烈。不管是“刑不上大夫”还是“刑一定会上大夫”,意思无非是高官受不受惩罚的问题,涉及法律面前是否人人平等的问题。这样的理解对吗?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出自于西汉时期成书的《礼记·曲礼上》,这部分主要介绍先秦日常生活中的细小礼仪,原文是“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式”是先秦马车上的横木,“抚式”则是一种乘车礼仪,意思是乘车时要两手倚凭车前横木,将身体前俯。具体来说,上文中的“抚式”是一种见面礼仪,即一手扶横木,一手行礼。

大意是说,国君坐在车上出行,路上遇到卿大夫一级的官员时,国君行“抚式”礼,而卿大夫则要下车向国君行礼;同样的情况,卿大夫与士人见面时,卿大夫行“抚式”礼,士人则要下车向卿大夫行礼。因为普通老百姓并不乘车,所以老百姓根本不用遵循这种乘车礼仪,这就是“礼不下庶人”的意思,这里的“礼”是特指有身份的人乘车时见面打招呼的礼仪,言辞中完全没有歧视老百姓的意思。

对于违反乘车礼仪的下级,处置时要“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意思是对于卿大夫,国君不得使用带有侮辱性质的“肉刑”。先秦时期的肉刑包括“墨、劓、剕、宫、大辟”五种,分别是在脸或身体部位刺刻符号或字迹,割鼻子,砍掉脚,宫刑和死刑。

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先秦时期卿大夫、士大夫是位于“君侧”之人,都要品行端方,具有道德。先秦时期,尤其是传国近八百年的周朝,是一个君子辈出的时代,如周公、召公、邵穆公、仲山甫、郑武公、卫武公、曹刿、叔孙穆子、管仲、鲍叔牙、晋文公、晏子、狐偃、赵衰、赵宣子、范文子、魏绛、祁溪、叔向、赵襄子、子产、伍子胥、范蠡、师旷、老子、孔子、孟子……他们不仅具有内在的美德和智慧,而且举止优雅得体。他们就是孔子所说的“文质彬彬”的君子。

在周朝时,诸侯需要定期朝见天子的,而士也是要经常拜见卿大夫的,如果卿大夫或者士受了肉刑再去朝见,是违背礼制的,也无法随侍在国君身侧;如果不去朝见,也不符合礼制。

因此,才有了这样的规定,即卿大夫或者士违反了规定,犯了罪,受到惩罚时不能使用带有侮辱性质的“肉刑”,以维护君王和大夫的尊严。

无疑,“刑不上大夫”蕴含着周代丰富的“礼文化”。传统“礼制”既维护着人类社会关系、社会秩序,也维护着人类的道德。彼时的天子、诸侯、大夫、士子、庶人,虽然等级不同,却相互尊重。

后世对“刑不上大夫”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刑”从简单的肉刑有了更多的内涵。如《唐律释文》说:“刑不上大夫。谓大夫以上之官,犯死罪非十恶之类,则在八议之内也。”

八议又称“八辟”,是周朝时期的礼规。“八议”是指“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具体指皇亲国戚、皇帝的故旧、德高望重的贤人、有才能的人、对国家有功之人、贵族、勤劳有大贡献之人和前朝的贵族及其后代。

这些人应该受到皇帝的礼遇,不能皇帝想杀就杀。周制规定八种人的犯罪须经特别审议,他们犯死罪可以减刑免死,但不等于不处罚;如果他们犯了十恶不赦的罪,皇帝也不能包庇,可以勒令或劝其自裁等,以维护体面。可见,“刑不上大夫”不过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免除死刑而已。

后世随着道德的下滑,尤其在中共篡政、通过一次次运动毁坏中华传统文化后,当代中国人已无法真正了解传统文化、传统“礼制”的真意,包括断章取义曲解“刑不上大夫”,还以此抨击传统文化,这是怎样的悲哀啊。

添加新评论

今日头版

人物

神传文化网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