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雅乐之风格

墨尔本大法弟子 Paul Chen


【正见网2024年06月26日】

本文记录了我在创作《秋礼 · 大典之乐 · 力行之章》期间,对雅乐风格的一些感悟与总结。 提到“雅乐”,人们往往会理解为这是某种风格的“纯音乐”,所谓欣赏就是用心聆听。我觉得这是现代人的一种误解。

在“礼乐一体”的古代社会,雅乐作为礼的一部分,既有不同的社会功能,也兼具教化人心的作用。我理解,“社会功能”和“教化功能”,这是雅乐功能的一体两面。实际上,礼、乐,以及雅乐功能的一体两面,在历史上共同起到了维系社会运转、以及维持人的心法约束的作用。

雅乐的教化功能,关乎音乐对人的身心影响。

而雅乐的社会功能,实际上是无处不在的。譬如《仪礼》中提到的“士冠礼”、“士昏礼”等,更大的场合譬如“社稷大典”,乃至邦交仪式、国宴,等等。现在有些大的庆典,来源于古代的祭祀仪式 ,比如新年晚会,过去从官方到民间各地都有举办——官方的仪式是祭祀社稷,而地方上则有 社戏,当然,官方活动更庄重一些,而地方活动的娱乐成份更多一些。

日本继承了中华文化,现在他们的各种庆典活动,很多叫做“某某礼”、“某某祭”,虽然已经民俗化、娱乐化了,但是根本上讲,都是基于祭祀、祈福等目地,这些也都在“礼”的范畴之内。

上述这些场合,都需要音乐。实际上需要的是雅乐。雅乐辅助成礼,这是他的主要社会功能 ——那么细分起来,不同的场合需要不同的音乐,不同的音乐起到不同的作用。比如:婚礼的音乐、丧礼的音乐,其具体功能是不同的,一个是烘托喜庆、另一个是极尽哀伤。所以说雅乐具备不同的社会功能。

当然,如果是蛮夷之地、不知礼仪,无礼也就无所谓雅乐了。雅乐是精致的文明产物。有了文明才有礼的需要,有了礼,才有了对雅乐的需要。发展到后来,没有雅乐又不足以成礼,所以 是“礼乐一体”。

从音乐的角度来看,雅乐固然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特定风格的音乐,但实际上,雅乐的风格,是由他的功能需求来决定的。而无论从“教化功能”还是“社会功能”来考虑,雅乐所要表达的核心内涵以及审美标准,都离不开“礼”。

可以说,“礼”是雅乐风格的根源。要理解雅乐风格,需要理解“礼”、以及“礼、乐”的关系。

 何为“礼”

在创作《秋礼· 大典之乐》过程中,我的体会是,“礼”融贯于传统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对天地秩序(从宏观到微观)的承认、学习、遵从、维护并彰显的形式。

在传统文化中,“礼”有时指祭祀仪轨,有时指国家政治制度,乃至指生活仪式、交往方式、行为规范、交流和表达方式等等,看上去非常复杂。但本质上,“礼”就是关乎人如何对待秩序的一系列规范形式。

对古人而言,天地有秩序,天地的秩序即为道。所以,人在天地之间,要明确自己的位置,安于自己的位置;而人类社会作为天地之间的一个部分,既在天地之间有自己的位置,也有人类社会的内部秩序;更细分,乃至社群的生活方式,个人之间的交往方式,甚至一人独处时的自我约束,这些都是有秩序的。而这层层的秩序,都在不同层面上体现了“道”的不同要求。

当然,作为大法修炼人,我们知道宇宙是有法的。师父在《洪吟》〈求正法门〉中讲:“大法是根本”。我悟到,宇宙的法开创了宇宙、也开创了宇宙的秩序。

“礼”虽然不是实质的修炼,但却给人奠定了“天人合一”的文化,并且在历史中维系了人类社会的运转,又奠定了人的生活方式与生活理念,还为人将来能理解修炼奠定了文化基础。

所以,人在天地秩序中,要祭天;在人文秩序中,会祭祖;在社会秩序中,要君君、臣臣;在生活秩序中,要有仪式、规范;在相互交往中,要有礼貌、礼品、礼节;甚至在一人独处时,要慎独, 不可失礼,等等等等。可以说,“遵循秩序”这个概念,是“礼”的核心内涵。

“遵循秩序”,那么必然涉及到个人怎样理解秩序,怎样实践对秩序的遵从,要自己恪守秩序、 也要帮助别人明白秩序,要维护秩序、也要彰显秩序的重要......这些伴生的需求,决定了“礼” 要具备的各种功能。

当然,“礼”是从人的“心法约束”这个层面建立的。所以当心法约束不太灵了之后,就是所谓“礼崩”之时。此时,靠心法约束已经不足以使人守礼,于是诞生了“律法”,对人的行为产生强制性的约束。所谓“礼法”,我理解,既是此义。

何为“乐”? 首先,“乐”是频率的组合,这种频率的振动,对人是有实际意义的,可以调节五行、阴阳,进而影响人的情志与能量状态。

由于“乐”的这种特点,他就特别适合作为“礼”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礼”说白了是一套形式,这套形式是用来帮助人理解秩序、学习秩序,教化人遵从秩序,同时也维护秩序、彰显秩序。

 而“乐”对于人(或空间场)有种种影响,如果能善用,会有助于使天地和畅——从宏观到微观 的各个层面,全都保持着良好的秩序。

所以,“礼”的形式中,需要包含“乐”——这样,才能使“礼”发挥更好的作用。换句话说,“乐”已经成了“礼乐一体”中的重要部分。在传统社会中,符合“礼”的要求的乐,才是雅乐。

“礼乐一体”

举例来说,时至今日,人类任何重大的社会活动中,都离不开音乐。无论是政治活动、文艺晚会、外交、国宴、阅兵。这些活动,其实都是不同形式的礼,而音乐的使用,会对人产生更强的震撼或感动——潜移默化的,人也在这过程中接受了这些活动形式中体现的理念。

现在很多人不觉的这些社会活动是“礼”,我体会,这是因为现代的很多价值观与理念已经变异了,导致这些社会活动空有“礼”的形式,却不再表达“礼”的内涵,甚至很多此类活动被用来表达“非礼”的内涵——比如:现代的一些反传统、反秩序、反神,甚至反伦理的文艺演出,其打着 “纯娱乐”的名义,但却传播着反传统的变异理念。

在我看来,不存在“纯娱乐”的文艺。因为一部文艺节目在创编时,必然要考虑表达什么,以及其内容对人的影响。如果有意无意的忽略一部文艺节目对人的影响,从轻来说,是不负责任, 从重来说,是为败坏人类提供土壤。

上述例子,不仅说明了“礼、乐”之一体,还说明了“礼崩”必然伴随着“乐坏”。在那些表达“非礼” 内涵的社会活动中,其使用的音乐、舞蹈等文艺形式,必然也是变异的,反传统的。

雅乐风格之研究在传统社会中,“礼”对“乐”的要求,是全方位的——既包括功能需求,也包括音乐风格,还有配器、配舞、配诗等形式要求,以及内涵表达的要求。这些要求,共同决定了一部雅乐的风格。 不过,现代社会与古代任何一个时期都不一样了。所以,当探讨雅乐风格、或研究雅乐创作时,就不宜完全照搬古代某个朝代的标准。 作为大法弟子,我在研究雅乐创作时,首先想到的,就是人类对大法的感恩。

在《精進要旨二》〈法正人间预〉中,师父讲:“对大法行恶者下无生之门,余者人心归正、重德行善、万物更新,众生无不敬大法救度之恩,普天同庆、同祝、同颂。大法在世间全盛之时始于此时。”

 大法在世间全盛之时,人类必然要对大法感恩。音乐、典礼,这些都是人类感恩的方式之一。 对大法感恩的典礼,这确实是“礼”,因为他关乎人类对“天人秩序”的理解、认同,而为此创作的音乐,必然也要符合此典礼的要求,这样的音乐当然是雅乐。

这样的思考,是《秋礼 · 大典之乐》的创作契机。

同时,雅乐作为一种存在数千年的音乐形式,其音乐风格在时代背景下,很可能会有一些变化。因为在历史上的每次朝代变更时,他都在变化。那么,将来的人类社会如果重建雅乐,其风格很可能也与历史上的雅乐不同。

在《秋礼 · 大典之乐》的创作中,首先要确立适合当下的雅乐风格(因为将来还未可知)。这里 ,我把握着两个原则:首先,雅乐的内涵要求和基本的风格特点不能变;其次,在具体形式上, 雅乐应该适应人类社会的变化、并适应于现代人的欣赏水平。惟有这样,雅乐才能焕发出活力 ,并真正的在人类走回传统的过程中,起到教化人心的作用。

在《秋礼 · 大典之乐》中, 如果说《明心之章》和《宣德之章》是雅乐风格之正体,那么《力行之章》则是雅乐风格之变体。何为正、何为变?我的看法是:要先明确雅乐风格的规范,以严守规范为正体,以打破规范为变体。而变体也要有节制,其形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打破规范,但必须与雅乐的主题与内涵相和谐,否则就不是雅乐风格了。

而探讨适合当下的雅乐风格,我想,还是从雅乐的现状谈起。

雅乐的现状

雅乐是神传音乐文化的重要部分,其风格与内涵都是“中、正、平、和”的。在人类文化中,雅乐通常用于祭祀、邦交等重大场合。后来,把用于国宴的燕乐、以及用于天子征伐的军乐,也都归为雅乐范畴。燕乐和军乐,都是带有情绪的,不可能完全的平和,但内涵是中正的、形式是宏大的,这也不失“雅”之义,因此可以算作雅乐之变体。

但是到了现代社会,我感觉,随着人类道德的衰败,雅乐也衰微了。前些年的中国大陆(中共政权)甚至会在国家庆典上使用雅乐乐器演奏民间小调,这就属于不伦不类了。我觉得,这是中共文人在文化上的无知。而民间小调无论用于再大的场合,也绝不是雅乐。

不过,在中国的音乐界,确实有发掘传统雅乐的努力。北京天坛公园“神乐署”近年来会公开演出《中和韶乐》——这是一套明清两朝用于祭祀的皇家音乐。演出采用的是大清的服饰制度, 但是规模很小。虽然这套音乐在“神乐署”演出,但也只是一场文化表演而已,并不具备雅乐的功能。

相比之下,台湾地区,对传统雅乐保存的比较好。台南孔庙至今保存着清制的祭孔典礼(释奠典礼),使用的也是这套《中和韶乐》。台湾祭孔是一种民间活动,民众参与度较高,所以雅乐规模较大,但是,相应的专业成度就没那么高。据说台湾北部地区的孔庙,采用的是中华民国 1966年推动复原的仿明制的释奠典礼,但我还没机会看到。

 在创作《秋礼· 大典之乐》之前,我还发现上世纪约90年代,有一些打谱出来的唐五代时期的燕乐,这批燕乐在中国上海及日本的音乐学者们的共同主导下被整理出来。作为参照,我对比了日本现存雅乐,以及传统的波斯乐,为了体会波斯乐的音节特点,还听了一段时间波斯语的新闻报导。总体感觉,这批燕乐的风格似乎还算纯正。但是也不敢十分确定,因为当今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参照标准。

说到日本雅乐,我感觉,日本雅乐应该是继承了唐燕乐的很多形式,因为其与波斯乐仍有类似之处,而日本乐与波斯乐产生关联的节点应该就是唐乐。但是,既然叫雅乐,那么在传入日本之后,就必然会根据日本的通用语言特色、以及日本的文化特色加以改造,才能在日本当地实现其雅乐功能。所以,今天的日本传统雅乐,除了常用羽调式之外,其音乐风格更体现日本文化特色——虽然不是中原雅乐,但是对于日本而言,这仍然是“日本雅乐”或“日本传统雅乐”。

上世纪日本有一些所谓“新作雅乐”,我择其著名曲目,听了一点。感觉这类音乐,在创作时可能并没有明确的雅乐功能需求,所以是以表演为目地而创作的,而且其风格也混杂了西洋音乐特点。由于我不懂日语,对日本文化了解不深,所以对此种“新作雅乐”暂时不敢太多妄议。

现在日本还有自称为“雅乐”的现代音乐,但我听了之后,感觉那只是使用了日本雅乐乐器来演奏的现代音乐。因为其音乐风格,谈不上“中、正、平、和”,没有太多的节制,而更多的是渲染与宣泄情绪。所以本质上,这种所谓“雅乐”只是一种现代音乐,并不具备雅乐风格。

相对于日本,韩国传统雅乐对中原特色的保存更加完整。我看了韩国的社稷大典,其虽然也体现了韩国音乐特色,但总体上仍然保存了明清时期的雅乐制度。不过,虽然保存的完整,但现代人可能不太容易欣赏,因为现在的人心复杂了、环境也嘈杂了。这种社稷大典,在韩国只是作为传统音乐文化而保留,具有表演性质,并无实际的雅乐功能。

韩国和日本的传统雅乐,受到明朝雅乐的影响可能很多。因为韩国基本上继承了明朝文化传 统。而日本,在明亡之后,得到了明朝的雅乐,即今日所称《魏氏乐谱》。

今天,日本的传统音律,以A4为黄钟(而不是C4),据考证与明朝律制相符。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明朝雅乐对日本的影响。至于日本律制是否延续自唐宋律制,我暂未考证,但是已知的是,从唐至明,雅乐与律制历朝历代都变化很大,而且争议颇多。所以,虽然日本雅乐保留了唐乐的痕迹,但是其律制受明朝雅乐的影响可能更大。

日本有一些音乐社在挖掘唐乐(燕乐),我听了觉得很好,但是似乎速度太快了。现代音乐和 古代音乐的速度,应该是完全不同的。这一点,从《魏氏乐谱》可以看出来。

如果单独看《魏氏乐谱》,尤其是其中用于社稷大典的祭祀曲,旋律非常古拙,听起来怪怪的。 现代人在对《魏氏乐谱》的研究中,一直在质疑其是否可以演奏。

但是,如果把速度放慢,就不一样了。对于现代音乐而言,66拍已经算是慢曲了。那么,把上述 《魏氏乐谱》的曲目,放慢到33拍,然后每个长音吹四至六拍,就完全是另一个感觉了。传统的雅乐,在旋律上就是很慢的。

现代生活节奏快了,人心也浮躁了,很难真正的慢下来,所以在现代语境下,无论在讨论音乐的“快”或“慢”,相对古代音乐而言,可能都是“快” 。

“快”会带来两个变化:

 - 人对音程变化的倾向性会改变,这一点我在另一篇文章《音律中的阴阳五行:五度相生 律浅析》中做过分析;

- 不容易体察弹拨乐及敲击乐音量自然衰减所带来的空灵静谧之感。 我认为,上述第一点,是现代人觉得《魏氏乐谱》不可演奏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上述第二点,则使得音乐不静,从而更容易促使人心浮躁。

《力行之章》作为雅乐风格的一个变体,速度上采用了72拍。在实践中,我感觉,这个速度已经是一个极限。如果再快,那就不庄重了,并且容易在旋律堆砌中,把音乐发展成民间俗乐。雅俗之分,在于是否从音乐形式上,对情感进行节制。而体察情感,与人的心跳速度是密切相关的,所以,在作曲时,我评估了不同心理状态下的心跳速度——这一部分,以后会分享细节。

还有一些据说是越南雅乐的,我听了觉得其形式象潮汕民乐,但是配器可能更丰富。至于其曲风,已经完全不是传统中原雅乐了。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类音乐之所以称为雅乐,很大程度上也许是因为他的功能性。如果是用于国家典礼、或两国邦交的音乐,称为雅乐也有其文化正当性,但已经不是传统雅乐风格了。

近年来,我看到有些中国大陆的年轻人,也开始研究唐乐(实际是唐燕乐),并有了很多把传统音乐形式现代化的尝试。在中国大陆,还有一些现代人写的曲子,也用到了各种雅乐乐器。

但是,我听了这些新曲或新编曲之后,觉得就形式和技巧而言,都很成熟,但是在音乐的态度上,不甚合雅乐之义。这些大陆的新曲,其音乐态度并不节制。

对于雅乐的“节制”,有一个标准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如果一首乐曲是为了抒情甚至煽情, 而不是对情绪的节制,那么从这一方面来看,也不能算是雅乐。不节制的音乐,是不可能符合 “中、正、平、和”的。

就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的《中和韶乐》而言,因为其音乐形式保留的较为完整,所以只要不做大幅改动,就仍然保存着其音乐内涵,包括节制情感的音乐态度以及“中、正、平、和”的表达方式。

但是,除了少数仍然保留的传统雅乐之外,如果只是用雅乐乐器及雅乐制度直接去写新曲的话,就可能带来一个问题:作曲者如果没有身体力行的按照传统文化理念去生活,那就很难真正理解传统文化的生活态度、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一来,写出的新曲,很可能形似,但是神韵与内涵却似是而非。

这种情况,不只存在于中国大陆,也存在于台湾及其他地区。

前述日本有名为“雅乐”的现代音乐。其实我看到台湾地区也有表演所谓“八佾舞”,舞蹈用了籥翟,但音乐并不节制,而且使用的乐器及风格都是现代西洋乐的。在中国表现的尤其明显,有一些表现祭孔的舞台演出,音乐也是叮叮咣咣的。这些音乐的共同点是:都用到了传统雅乐的某些元素,但是音乐却失去了传统雅乐中的节制、谦卑与和畅。

此外,台湾还有一些称为“雅乐”的演出,把宗教音乐和民间俗乐也算在内了。我觉得,宗教音乐其实算作民间音乐,因为宗教活动更多的是民间活动。当然,民间俗乐,有一些也来源于前朝的雅乐、燕乐或军乐,但是既然流落民间,必然随着民间的欣赏口味而变化,时间久了,也就不再有雅乐的特征了。从这个角度看,我觉得,宗教音乐和民间音乐,不能算作雅乐范畴。

 总之,从我了解到的以上情况来看,现代人虽然保留着一些传统雅乐,但却没有一种适应时代变化的现代雅乐。传统雅乐固然作为一种文化形式被保留着,但却难以被更多的现代人所真正欣赏,也就起不到教化人心的作用。

雅乐形式之辨

《秋礼 · 大典之乐》在创作时,选择的是雅乐体裁,但目前只是一套雅乐风格的典礼乐曲。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雅乐之所以成为雅乐,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他的功能性与音乐形式。 如果一套音乐真正的应用在(或能够应用在)国家典礼、或同等规模的重大场合之中,这样的音乐,才成为雅乐。 那么,要在国家大典中承担音乐的功能,雅乐必须具备一些必要的特性。首先是他的音乐风格,要“中、正、平、和”。这不仅关乎审美,也关乎音乐功能的实现。

其次,雅乐在形式上,必须包括歌舞。载歌载舞,才能成为乐,否则只是曲,或称乐曲。 《秋礼 · 大典之乐》在创作中,考虑了如何加入舞蹈,但是目前只有一套曲(仍在创作中),还没有相应的舞蹈,所以还不是一套完整的乐。

不过,在国家大典上,不能从始至终都是歌舞。一套典礼中,总会进行一些活动,如:进场、退 场、祭祀、宣告等等。这些活动,都是需要音乐配合的。所以,一套完整的“乐”,不见得每一首曲都有舞蹈,但是每一首曲都有与之配合的活动——舞蹈则是这些活动中的一部分,也具备着不同的典礼功能。

此外,雅乐在乐曲形式上,还要讲究配器。在宏大的场合中演奏,必然要考虑音乐的气势、以及音量。现代虽然有了电子扩音设备,可以把细小的丝弦声音扩大至震撼全场,但是音乐的气势,不是靠一、两件乐器来实现的。八音齐鸣,才能做出庄重、宏大的音乐。

配器,就要考虑音色的齐备、以及音色的搭配与交响。

《秋礼 · 大典之乐》的当前版本,在配器上也达不到雅乐的要求。因为我手里的乐器有限,仅靠古琴的不同音色来代替钟磬,靠手鼓和铜铃来完成打击乐部分,这很难展现出雅乐应有的辉煌。以后也许可以重新配器,但就当前版本而言,《秋礼 · 大典之乐》尚不是一套完整的雅乐。

但是,把这套音乐称为典礼乐(曲),我觉得是合宜的。因为典礼不必是国家大典,规模也有大小之分。如果是一场小型庆典、或室内庆典,这套音乐以当前的形式,是可以胜任的。

因为创作这套乐曲的初衷之一,是探讨现代音乐如何走回传统,所以在整个创作过程中,我对传统音乐的风格及审美,做了很多探索。随后发现,传统雅乐可以蜕变为现代雅乐,继续起到音乐的教化作用,并以其“中、正、平、和”的特点、及其节制的表达方式,为各种现代俗乐重新树立规范。

这种树立规范,并非要把所有的俗乐都规范成雅乐,而是以雅乐标准为核心,建立一个合理的范围。譬如“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允许更乐、更哀,但到了一定程度,总要有个节制。如果一种音乐过度的煽情、甚至追求无度的宣泄情感,那对于人体、对于社会,都是有害的——在我看来,此种音乐最好还是不要存在。

对现代雅乐而言,“中、正、平、和”,既体现在音乐的形式中,也体现在音乐的内涵中。下面会从形式上分开探讨,再引申到内涵。

雅乐之“中”

雅乐之“中”,关乎音域之取中。

我觉得,一只下徵调的管乐器,取低音5至高音1,为其音域之“中”,这是比较合宜的。超过这个音域,乐器的音色会逐渐失去特性,趋于尖锐。

对于一首乐曲而言,主旋律的音阶跨度,如果从黄钟开始,那么至清林钟,这样比较合乎“中”, 一共是一个八度加一个五度。现代音乐用到了非常丰富的和声,在这种情况下,非主旋律的声部,可以用到更低或更高的八度。但是,这些非主旋律的声部不可喧宾夺主。

由于雅乐速度很慢,其主旋律往往用管乐器来演奏,因为管乐器的发声可以持久稳定。敲击乐和弹拨乐往往是伴奏。因为敲击乐和弹拨乐,音量都是一响之后迅速减弱,所以这些乐声适合作为点缀,其音域即使超出主旋律的音域,也不会对主旋律造成冲击。

不过,任何规则,有“正”就有“变”。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突破上述限制。比如,在主旋律中可以用到清南吕来标示高潮,但是必须要慎重。如果无节制的打破规范,就耽于“淫”了。

试想,如果清南吕被过度使用,那便不足以标示乐曲高潮了。这种情况下,就不得不用更高的清应钟。如果不节制的话,当清应钟也用滥了,就不得不继续使用更高的声。

但乐器不断追求更高声时,一方面,音色可能越高越不佳,另一方面,当乐器不断追求更高声时,其所描述的人类情感、理念或故事,并不会因此而更深刻或更强烈,只是表达上越来越无度了。这有点像中共文艺作品的某些表达方式:不断的强调,当用尽了词汇去描述一件小事之后,碰到大一点的事,就只能想尽办法更强烈的去表达。

如果看到中共的一些影视作品,尤其是上世纪所谓的那些“主旋律”作品,可能会发现:台词句句强调,语气字字加重。等到了真正的重点内容时,没办法用语言来更加强调了,就咬牙瞪眼、点头甩手,用强烈的表情和动作来继续强调,或者把声调提到更高、想尽办法更加极端的表达......

对于音乐而言,要避免陷入这种境地,就需要有所节制。以“取中”的原则划定音域使用范围, 在限定范围内,分出情感表达的强烈或淡泊。如果有真正需要更加强调的内容时,允许突破规则。这样,音高并不会升至极高,但听众已经能分出音乐表达的强烈了。

对于一只下徵调的管乐器(管子除外),其音色较好的音域可以达到两个八度(基音八度和第一 泛音八度)。那么以一个八度加一个五度为“中”,实际上是为突破规则留出了余地。这样的话, 无论音乐之“正”、“变”,均不失其“中”。而管子的基音本身就有一个八度加一个五度,这个范围也正是它音色最好的部分。

现代音乐有时会采用多声部管乐。多声部如果都限制在一个八度加一个五度之内,有时很难 ,也会局限多声部的表现能力。现代音乐已经变得比古代复杂了,这种情况下,可以为管乐声部再拓展一个八度,即:多声部管乐的音域,允许达到两个八度加一个五度。但是,对于合奏中任何一只单一的乐器,其使用音域仍然是以一个八度加一个五度为“中”。

《力行之章》采用了C调曲笛和F调箫做主乐器。其总音域限制在了两个八度之内。但是,由于表达需要,F调箫承担了两个角色,一个是和声,一个是在第二段以曲笛音域奏主旋律,这导致F调本身就用到了两个八度。这不是打破规则,而是缺乏乐器的变通之术。为了弥补箫在高音区的音色不足,我在第二段用埙微微的补充了低八度旋律,把埙箫共同作为了一件乐器。从第三段开始,埙才作为一件独立乐器来使用。

现代雅乐,也可以使用更低的声部,比如古琴,其散音最低可以达到C2。作为整部乐曲的打底与铺垫,是没问题的。但是多声部管乐的音域,无论从黄钟或太簇起,一般就以两个八度加一个五度为限,不宜再高了。

雅乐之“正”

雅乐之“正”,一方面是频率之正,另一方面是内涵之正。而内涵之正也决定了音乐的表现形式之正。 频率之正,在于准确的定黄钟。定下黄钟之后,严格的按照三分损益法生律。

由于雅乐的主要作用之一,是教化人心。要教化人心,首先要感动人。但是,雅乐对于情绪的表达又是节制的。节制的情感如何能感动人呢?当然,如果人心很静的话,就能体察出细微的变化,用很细腻的表达就可以感动人。但是,如果人心不静呢?

如果频率正,就可以与人体或空间有更大的共振,从而直接从阴阳五行的层面,对人体或空间产生影响。人体的五行直接影响人的情志,当五行得到调节之时,人的情志就会得到调整。

所以,雅乐对人的感动,不体现在煽情,而是直接从物理层面带动人体变化。通过频率的共振共鸣,以有节制的音乐表达,使人感悟到“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由此体会到自我约束与守礼。

雅乐内涵之正,就基于这种“节制”。因为雅乐的作用,一方面是教化人心,另一方面是正礼制、 明秩序。秩序的建立,必然基于个体的自我约束、守礼守节。

所以,频率之正、内涵之正,这两者是雅乐实现其音乐功能的两层保障。

 说到内涵,就是音乐要表达什么。雅乐必然不会用来表达偏激的见解、不会用来否定秩序,会着眼于全局、而非强调片面。内涵之正,就决定了一部成熟的雅乐,其曲风、技巧、表现形式都是正的。

雅乐之“平”

一部雅乐,旋律不需要大起大落,也不可大悲大喜。其节奏要庄重,不可轻浮。音乐要引导听众的内心趋于平静,并在此基础上感受到有节制的情感。以这种有节制的情感,使听众体验到庄严、肃穆、洪大的境界。这样的音乐,才可称为典雅,才能使人明白要守礼与谦卑。

“平”不等于“淡”。其实“淡”也不等于“无味”。我觉得,一部好的雅乐,可以有平淡之风,但是细听之下,穆在其中。

何为“穆”?从造字来看,我的理解是:华彩内蕴,质贞而文实兼备。

做到了这一点,那么乐曲无论或平或淡,都会成为内涵洪大之征,绝不会落于“无味”。怎么做到这一点呢?我觉得,对于现代雅乐而言,要靠和声及配器的细腻配合、以及音乐的动静和留白来实现——有了这些内蕴,可以充实旋律之“平”。

要做到这一点,还必须对音乐的内涵有丰富的理解。只有具备了丰富的人生经历,洞彻了世间种种,才能平淡的看待一切,但却能体察出毫末之中的种种微妙。把这些经验应用到作曲中, 才能使音乐平淡不失天真,而且滋味深长。

《力行之章》属于“平”之变体。因为力行之章表现的内容,一方面是人,另一方面是生存环境 ——既包括生存环境带给人的艰辛,也包括人面对艰辛时的内省与保持达观。所以这首曲子并不完全平和,而是在矛盾的交互中有一点点激昂。

不过,这样的安排,其实是用另外一种形式来展现平和。譬如“路遥知马力、板荡识诚臣”,写“路遥、板荡”,是为了通过对比来衬托“马力、诚臣”。

即使如此,这首曲子对于环境的艰辛,也是点到为止。很多时候并不是直接去描写环境,而是通过描写人在努力的保持达观,暗示了环境给人的压力。

这可以说是作曲中的写意或留白。只写人的积极,把客观困难留白。但是稍有生活经验的听众就能理解到:要这么努力的保持达观,必然是存在生活困境的。

这样的写法,使得乐曲在表现形式上,仍然是节制的,没有脱离雅乐的要求。

雅乐之“和”

雅乐之“和”,主要是写作时的态度与写法。 音乐旋律的各部分要相应,各声部和声要和谐,不宜刻意突出矛盾或制造矛盾。音乐中的偶尔冲突,是为了铺垫随后的和谐。 “和谐”意味着所有音乐元素要主动的配合与协调,从而达到整体圆满——这既包括过程、也包括结果。 这样的音乐,会使人平和宁静,增强理性,使神智清醒,使内心充实。这对听众的人生态度与追求,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这也限定了音乐的主题与内涵——必然是正大光明的。因为这种写作态度与手法,只适用于这样的主题与内涵。

此外,从阴阳五行角度来看,只有纯八度和纯五度是和谐的。五度相生律的大三度一般属于五行弱相生,小三度普遍属于五行弱相克。相生从弱,就是没那么和谐了,至于相克,也不那么和谐。

从这个角度看,真正“和畅”的雅乐,应以使用纯八度和纯五度和声为主——《明心之章》和《宣德之章》就是本着这个原则来写的。

但是,和谐与否,在音程变化中,并没有一个绝对的界限,而是从和谐至不和谐的一个渐变的过程。具体怎么应用,视乎乐曲的内涵和表达需要。在《力行之章》中,我谨慎的使用到了大三度和小三度。

由于《力行之章》从内涵来看,也属于雅乐风格之变体,所以在写法上也能突破规范,并用到更多的和声形式。这体现了乐曲形式与内涵的统一。

结语

以上是我对雅乐风格的一些思考和体会。

要为雅乐风格重新建立规范,这是一个很大的话题,并非这一篇随笔所能讲完的。这篇文章的作用,更多只是抛砖引玉而已,再加上我的水平有限,所以本文仅能供同修或专业人士参考与批判。不当之处,恳请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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