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24年10月27日】
尊敬的师父好!各位同修大家好!
我是新竹的大法弟子。万分感恩能借此法会,将多年的修炼体悟交流出来。
一、得法缘起
二零零四年的一天,服务的公职机关举办了一场“法律与人生”的讲座。会后,同事热心的与我分享聆听讲座的心得,及她与主讲律师是校友的因缘。隔几天,同事送给了我一本她去书店买的《转法轮》,从此种下了我得法的机缘。我将书小心翼翼的放在办公桌抽屉的最上层,每次一拉开抽屉就若有似无的看到《转法轮》闪着金光,但那时机缘未到,不知珍惜,未曾打开阅读。
过了一段时日,刚从工厂退休的父亲得了常人称为帕金森氏症的疾病,听说炼法轮功治病有奇效,能让身体变好,想着自己先学会了,就可教父亲炼,于是开始学炼五套功法。教功的学员说,法轮大法是性命双修的功法,不只要炼功,也要修心性,这时我才想起放在抽屉里的《转法轮》。
二、在工作中证实法讲真相 沐浴法光二十载
喜得大法后,和同事同修在机关里成立了法轮功社团,并得到当时单位主管的支持及认同,在每日上班前,与社团的长官同事们一起炼功,午休时则在会议室一起学法。服务台桌上备着大法的真相资料与报刋,供有缘人索取。得法后的日子充实且踏实,即便工作中面对长官严谨的要求、民众繁杂或无理的诉求,都能明白这个常人的工作环境是个魔炼人心,提高心性的大修炼场。单位里那间集体学法的会议室,就如经书上所说的“佛光普照,礼义圆明”,是个正法修炼的场,吸引着一批批同事及民众来学法炼功。
庆幸修炼路上有同事同修相伴,时时相互提醒,督促彼此言行得符合法的要求。多年来,常人长官及同事看到大法修炼人自律性高及尽责尽职的素质,多乐意并主动成为大法真相的传播者。每年神韵来台巡回演出时,同事同修总能正念的邀请到长官和贵宾们,一台又一台的游览车跨县市观赏神韵。 无求而自得,在得法后的几年间,我们都得到大法的护持,陆续升官升职或调离原单位,接着开启了另一面向讲真相的众生社群,也代表着法对弟子的要求更高、责任更重大了。
三、姻婚路上摔跟头 理悟修心去执获重生
在心喜自己工作升官职等,转换服务单位的同一年,来了巨大考验。转换职务后的专业法规增修重整,长官、民代对业务的要求与责难,紧凑的工作步调让人窒息,以及父亲身体疾病加剧,进出医院照护,常让我分不清白天黑夜。不知不觉中,下班后的学法时间,逐渐被即时要处理的公务及照顾老者等常人事务取代。
一日,无意间发现孩子的父亲有了外遇,对象是我们的朋友。我来不及震惊与愤怒。他们忏悔请求我原谅,并保证不再来往。那时我还不明白修炼人遇事应向内找,只一昧认为这事是他们不对,既然他们自知理亏,我就原谅他们并不再追究,唯考验来时没有预告,不触及人的心灵不算数。
半年后,那位女士时而来到住家大楼楼下、时而以简讯、时而以通讯软体,要求我出让婚姻女主人的位置。其喧宾夺主的高调模样,让我不知该如何处理这自以为已消弭的婚姻危机。这时孩子的父亲,态度也从原先的心怀愧疚到心有所属,与家庭渐行渐远,不时抛出一版又一版的离婚条件,完全不像我认识的那个敦厚的人。
那段期间,亲情、婚姻及公务的考验,身体及心性的魔炼,轮番交错而来,真所谓心力交瘁、剜心透骨!过了一关又来一难,就如 《洪吟》〈苦其心志〉中师父所说:“关关都得闯 处处都是魔 百苦一齐降 看其如何活”。虽然提醒自己对待孩子父亲要嘴上不说,心里不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像个常人似的欲站稳婚姻中女主人的位置,保留幸福婚姻的顽强观念,妒嫉不劳而获破坏婚姻的第三者,打算用法律手段对付他们,所有不好的思想念头,经常在脑海翻腾、冲击心肺。那段时间我炼功走形式,学法不能入心,忘记要向内找,完全没有了修炼人的正念。
师父在《转法轮》中说:“所有的执着心,所有的执著心,只要你有,就得在各种环境中把它磨掉。让你摔跟头,从中悟道,就是这样修炼过来的。”我忽然间明白,这不正是对我的考验吗?我以前可能有过对人家不好,而好人坏人也不只看这一生一世的表现。既然明白法理,就不能这辈子不管那辈子事。我是幸得大法的修炼者,怎还揪著名利情不放,把常人事情看得如此重,在迷中频频摔跟头呢?当我答应离婚那天,长期心里拧着的那股为名为情的劲瞬间松开。
看到孩子的父亲除了带走衣物外,只带走了一本《转法轮》,我流下了惊讶与欣喜的眼泪。众生都是师父的亲人,师父一直在我们身边!刹那间,我仿佛又看到《转法轮》闪着金光。我明白与这个众生缘起缘尽,是为消减弟子生生世世欠下的罪业,是为让弟子修去为情为私的执着,是为成就弟子的修炼所应过的关难。
师父在《各地讲法十四》〈二零一六年纽约法会讲法〉中说:“世间的一切都是有目地安排的,引起人的执著,不让你得救的东西太多了......,”那段期间,我高傲自大、自以为站在理上,得理不饶人,以及不愿放下的人心执着,成了自己修炼路上一道道黑乎乎的障碍,差点被跩回业浪滚滚的常人洪流中。当我把心彻底放下时,得到两边亲友对我信仰真、善、忍的认同与支持,他们都深切感受到大法修炼者高尚的道德修为。真的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四、救度众生贯穿在生活的每一件事中
二零二二年三月份我从公职退休。五十岁退休本是我二十五岁初任公职时的愿想。三十三岁得法后,明白原来任公职也是为法而来的安排。离开公职后,加入退休公务人员群组,兼任五个公务机关调解委员及仲裁委员职务,更因过往的职务经历,得到地方民代的信任与友谊,受邀加入了近三十个一百人至四千人不等的好友社群,是公职经历的延伸与偏得,也是另一阶段接缘众生的开始。
面对少则十位、多则百位参与调解或研习会的众生,明慧周报是最佳的讲真相素材。研习会中场休息时间,与参与研习的众生分享周报内容。一位律师读了师父发表的文章:《为什么会有人类》后,他认为这篇文章是李大师送给人类最好的礼物,很感恩,并表示文章给他的人生带来了长远和正面的影响。我也觉得这的确是人类最好的礼物,我分享周报里面的内容,看过后也可转送亲友,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福运及收获。说到这里,一般人都会很高兴、迫不及待的收下,有的会替没来参加研习的同事多拿一份,有的一听到是人类最好的礼物,会主动靠近领取。就这样上百份的明慧周报,很快的被索取一空。
遇到自己担任调解会主席的场合,可自主判断调解成功机率,也是最佳传递真相的时机。于会议中场休息时间,我会向双方说明今日与各位是第一次见面,也或许是唯一一次的见面,是有大缘份并非偶然,希望双方今日能以结善缘收场。顺势送上一人一份大纪元特刋或明慧周报。调解成立的双方,一般都会感受到收到真相资料后带来的皆大欢喜。
若调解会议一开始,双方即怒目相视、争锋相对,或从双方言语中找不到和解的交集,我会告诉双方,事情的发生或许有看不到的因缘关系,没有谁对谁错,只有立场不同。即使今天调解不成立,不代表双方之后没有和解的机会。在制作本次调解不成立的纪录同时,我会送给在场每人一份明慧周报,请他们静心读报并等待制作纪录,此时他们对阅读周报的接受度很高。也常有气呼呼的双方,突然表示他想退让,想快点解决争议。案件就在阅读明慧周报的十五分钟后,双方以和解落幕。我不禁感叹只要有救人的一念,大法的力量及超常时时鼓舞着弟子。
这几年在每周一场又一场的调解会上,处处体现了一批又一批的众生都是为法而来的。 大道无形,我体悟到在不同的社会阶层、不同的工作中,具备不同的特长,修好自己都可以证实法,救度众生就贯穿在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中。
五、正念看待并善用法器 把握与众生连结的机会
自从有了“神韵作品”网站及“干净世界”平台两座宝库后,我每天都会先挑选几则神韵作品免费节目,或干净世界视频或大纪元文章备用,依照常人的个性特质及喜闻乐见,传送节目讯息,例如早安-高山青(安可曲)、午安-龙门客栈后传、晚安-干净阅读,圣人为末世人类指明方向等。
传送前,自己必须先看过内容,并学法纯净自己,所有的物质都是有灵性的,唯有不带观念、不带有常人看不看的负面思维,用正念加持,持之以恒,常有超常的效果。偶有众生会回传“神韵作品”或“干净世界”其它内容作为反馈。有退休的长官表示,他每天都很期待隔天我会传什么节目或文章给他。也有看过几则免费“神韵作品”,而主动参加神韵茶会,进而买票带朋友进场看神韵的同事,以及今年未看神韵却主动购买“神韵作品”尊荣卡的朋友。
师父在《各地讲法四》〈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中说:“你们在偶然中碰到的人,在生活中碰到的人,工作中碰到的人,大家都要去讲真相。”大法弟子成立的媒体或网路平台,都是许多同修们的铺垫,都是弟子可善用的最佳法器,我很感恩并珍惜平台上的每一篇报导及每一则成果,更不想错过每一次与有缘众生在社群媒体上连结的机缘。
是父亲促使我开始接触大法的,即使他走到生命的尽头,也在成就着我的修炼与救人的使命。二零二三年六月,“干净世界”举办父亲节摄影奖大赛,父亲的照片,成为我在“干净世界”平台创设频道的首发参赛照片。去年九月初,父亲过世了。那段期间,我陆续接触到历年来照顾过父亲的本籍或外籍看护;好久不见的亲族长辈、堂(表)兄弟姐妹,和以前因公务接触的政界人士,他们有来探病、有来捻香、有来参加告别式的。这些与我有缘份的众生,都不约而同与我接上缘。
我告诉他们,父亲在人间首发及道别,都发表在目前最干净的网络平台上,贴文名称为“得到救度的生命已进入全新的天宇圣境,值得恭喜”,每位众生都主动与我加社群帐号,并拿了“干净世界”的推广小卡。我体悟到修炼路上发生的事,遇到的人,没有偶然的,每次的相遇,都是讲真相与救人的有序安排。
六、结语
师父在《各地讲法十二》〈二零一三年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中说:“大法弟子的圆满绝对不是个人的圆满,一定在救度众生中,带领无数的众生圆满。每个人都是!”弟子的能力都来源于法,是法中的一个粒子,不论在什么时候,都须谨记“以法为师”,把握且珍惜每一次师父给弟子开创的引导众生得救、建立威德的机会,才能更好的完成“度己救人”的历史使命。
以上是个人修炼心得与体悟,如有不足之处,敬请同修慈悲指正。
感恩师父!感谢同修!
(二零二四年台湾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发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