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24年11月03日】
我是“七二零”前得法的大法弟子。我也是六十年代医学系六年制本科毕业在某重点大学校医院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生。
从九十年代初开始,除了我的本职工作外,在我校还兼搞心理健康工作(心理咨询及上心理健康选修课)。(注:我系统的学习并通过了心理咨询函大所有课程。2002年我获得了由劳动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的 “心理咨询师师资合格证书”;2005年被聘为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专家库成员并发了聘书。)退休后我仍定期在校心理咨询室义务服务,咨询老师都在咨询室留有办公室电话,我退休后就留了家里的电话。在心理咨询过程中,我尽可能用大法真善忍的法理指导咨询,并借机讲真相。下面仅举一个实例:
在一个寒冷冬天的晚上半夜一点左右,床边的电话铃声把我和我的先生吵醒了。接电话后,一个女同学带着哭腔说:“老师,这么晚了,本不该打扰你,但是今晚不找你,我就过不去了。”我说:“不用着急,有什么事慢慢说”。她说:“老师,我没法活下去了!我不顾父母的反对与他好了,我的身子也交给他了,现在他却与别的女生好了,你说我怎么活呀!?……。” 最后她又强调说:“我没有活路了!我没有脸面去找我父母,只有找你了。”我说:“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你做出这样的反应也是正常的,但是今天已经很晚了,我先生的年龄比较大了,工作又忙,晚上他需要休息,我们明天再谈好吗?”这时她的情绪已得到了一定的宣泄,稍微理智一些了,也就同意了我的建议。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她与班上这个男生谈恋爱已有较长一段时间了,同宿舍的同学都知道,但是她家里的父母及亲友都反对。因这个男生家是农村的,经济状况比较差,认为他又不太会为人处事说话,觉得他儍乎乎的。而她家是城市的,家庭环境比较好,父母也有一定的文化,给女儿介绍的对象认为比这个男生强多了。这个女生性格比较倔强,父母越反对她越要与这个男生好,在这种反作用力的推动下,她与这个男生发生了关系。但是最近她发现他的男朋友与另一个女生接触比较密切,通过了解,这个女生是外校的,是他的家乡人。那天晚上她又发现他们在一起,与男朋友吵了一架,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而且闹得更僵。
在以后的咨询中我与她一起讨论,理清她的思路,摆出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及如何看待、如何对待的几种方法让其选择作出决定。首先让她弄清楚,你的男朋友是不是真的不与你好了,而要与校外的这个女同学好?他明确向你说过吗?“没有。但是我看见他们单独在一起。”他们是老乡也许有什么事需要找他谈谈,以获得帮助或支持,但并不是在谈恋爱。若是这样,你的心胸要开朗一些,待人要宽容一些。若他们确有谈恋爱的意思,但他还没有明确提出与你分手,起码他还在犹豫并没有做出决定;还有一种可能说不定是校外的那个女生单方面有那个意思……。不管哪种情况,现在关键的是你自己要拿定主意是不是还要与你的男朋友好,要拿定主意就不能感情用事,你得重新认真地审视评价一下你的男朋友,他的优点有哪些?你喜欢他什么?他的缺点有哪些?他的缺点你能不能接受?或通过你善意提醒使他改变。通过重新审视全面考虑后,你仍觉得喜欢他,可以心平气和地与他谈谈。在谈话中多站在他人的角度上想想,他的老乡若遇到困难、麻烦,在远离家乡的外地,没有亲人和其他熟人,来找到他,以求帮助。若你要是他,你该怎么办?我们待人处事,应心存善意,尽可能去帮助别人渡过难关。其实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这样的人生才活得充实有意义。遇到矛盾不可以只是去怪责别人,而是要先找自己的原因,也就是向内找,看看自己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的地方。你与男朋友接触中你的哪些行为或思想是他不喜欢的或是不能接受的?她说:“他男朋友觉得她有一股傲气,还说自己性情急躁,脾气不好。”我建议,她发现了自己的缺点或不足就尽量克服、改正,完善自己,这样问题就容易解决了。
若通过重新审视全面考虑后你觉得他不适合你、不喜欢他,认为没有必要再与他交往,也要心平气和地与他谈,双方达成了共识,就友好地分手。分手了,就要坦然的面对,不要再牵挂曾经失去的或曾经得到的东西。因为是经过你自己慎重考虑选择的,得到的应心安理得,失去的应心甘情愿,就不应再有紧张、焦虑、沮丧、失望,甚至轻生等不良情绪造成的阴暗的心理。 同时也给她讲了自杀是有罪的法理。
这个咨询从常人心理学的角度看,用的是认知疗法。但在整个咨询过程中,它的精髓是贯串了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法理。事情是不是真的?你是不是真的喜欢他?遇事要忍让,对别人要有善心,待人要宽容,多站在他人的角度上想问题,同时也要用大法“向内找”的法宝看看自己有哪些不足……。通过咨询,真善忍的光辉照亮了她阴暗的心理,她能心平气和的与男友沟通。后来他们和好如初。“没法活下去了”的话已成为历史,这以后她活得越来越轻松、愉快、阳光、健康。
以上有不在法上的地方,望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