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24年12月13日】
清代学者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里记载了一则故事,同为官衙里的小吏,因为所为不同报应也不同。
献县刑房吏王瑾,最初在刑房吏位上时,受贿,想为一件杀人案开脱。刚拿毛笔蘸了墨汁起草文书,用来写文书的纸张忽然飞到屋顶,旋转飞舞,不落。从此他再也不敢枉法捞钱,还一直拿这件事告诫同行,一点也不隐讳。后来,他一生温饱不愁,高寿寿终。
还有一个小吏,总是收受贿赂,舞文弄墨,一生没有遇到任何灾祸。但是,他死后,三个女儿都沦为娼妓。他的第二个女儿因为犯事被判刑杖,行刑的伍长私下对手下人说:“这是某师傅的女儿(当地习俗称小吏为师傅),行刑要轻。”此女挨完刑杖,对鸨母说:“要不是我父亲曾经做过小吏,我今天就会被打死。”
纪晓岚不这样看问题,他感慨地说了一句:“嗟乎,乌知其父不为吏,今日原不受杖哉!”如果你的父亲不做小吏,不贪赃枉法,今日就没有这受杖之祸!
“身在公门好修行”,是一句古语,古人总结的很在理,符合了善恶有报的天理。同为衙门小吏,选择不同,结果就不同。对于那些做大官的,一举一念,影响会更大,福报与恶报会更不同。所以,为官者不得不引以为戒,善恶是非要以天理来衡量。顺天理者必昌,逆天理而行者必有祸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