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7年07月16日】
有个乞丐叫王希圣,他的双脚蜷曲着,只能用屁股代替双脚,用两臂支撑着走路。
一天,王希圣在路上拾到了二百两银子。他赶紧把钱袋藏在路边的草丛中,自己则坐在那里等候失主。过了一会儿,有一个叫张际飞的商人,慌慌张张的跑来寻找。王希圣询问情况,商人回答的钱数分毫不差,于是就把钱袋还给了他。商人非常感激,想拿出一部分银子表示谢意,王希圣谢绝了。商人又表示愿意把他接回家中赡养终身,王希圣再次辞谢说:“我身形残废,是老天在惩罚我。我如果违背天意去坐享其成,必将遭到更大的灾祸。”说完,他就离去了。
后来,王希圣困卧在斐圣公祠下。斐圣公不知是何时之人,书籍中的记录也不详,但是士人说祈雨时会有验。睡梦中的王希圣忽然觉的有醉汉在拉他的脚,疼痛难忍。醉汉走后,他的脚已经可以伸直,可以站立行走了。到了乾隆己卯年,王希圣去世。
王希圣做了好事,收下报酬也是应该的,但是他却安身受命,不接受额外的报酬,所以神佛就代人来报答他,这不是情理之外的理所当然吗?
(资料来源:清朝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七)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pureinsight.org/node/4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