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8年03月26日】
清朝嘉庆二十三年,平湖人徐士芬和族兄徐士芳一起去省城杭州赶赴乡试。半路在旅店里,徐士芬检得一个包裹,打开来,都是妇人的首饰,知道是过客遗失的,士芬说:“我们应当守在这里,等失主回来找,意外之财不能拿。”族兄随口答应着,说:“弟弟可以先行,我一个人守在这就可以了。”士芬就先走了。
不想士芳也不等失主,自己私藏了包裹。等到士芳赶到杭州城,士芬问他,说已经还给失主了。不久兄弟二人一起入考场,士芬因为文章写的不惬意,已经绝望了,只是为等士芳留在城里。
士芳的试卷已经被考官拟中,填榜那天,考官抄写士芳的名字,写到芳字的草头时,忽然灯烛爆了灯花,落在士芳卷面上,考官急忙去拂,已经烧去试卷一角,有人说此人一定有什么恶业,应该撤换,有人说榜中已经有了他名字了,怎么办?最后主监说:“没有关系,榜文我们可以洗补。”于是急取备卷来替换,拆开火漆封口,见到姓名是‘徐士芬’,众人喜说:“上天真是凑巧,连洗补都不用,只要在草头下添写一个分字就可以了。”
这样徐士芬中了举人,第二年又考中了進士,最后官至户部右侍郎,而他的族兄自此却默默一生,唉,人的一思一念怎么可以不慎重呢?
(资料来源:《北东园笔录初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