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课教材(高级):顾觊之顺天命(历史故事)

正见文化课教材编辑小组


【正见网2008年07月12日】

编者按:为了弘扬中国神传文化,清除邪党文化的影响,在教育领域的大法弟子用在大法中修出的正见,开始着手编写一套中国正统文化教材。因为是刚刚起步,难免有所不足,我们需要世界各地的大法弟子,尤其是教育领域的大法弟子的参与和指正。我们诚挚的希望使用这份教材的同修,能将上课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教材的优缺点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不断的修改提高,使教材更加充实完整。同时,我们也欢迎更多有意愿参与教材编辑写作的同修加入進来,共同完成教材的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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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初,上在江州,山阴戴法兴、戴明宝、蔡闲为典签;及即位,皆以为南台(1)侍御史兼中书通事舍人(2)。是岁,三典签并以初举兵预密谋,赐爵县男;闲已卒,追赐之。时上亲览朝政,不任大臣;而腹心耳目,不得无所委寄。法兴颇知古今,素见亲待。鲁郡巢尚之,人士之末,涉猎文史,为上所知,亦以为中书通事舍人。凡选授(3)诛赏大处分,上皆与法兴、尚之参怀(4);内外杂事,多委明宝。三人权重当时,而法兴、明宝大纳货贿,凡所荐达,言无不行,天下辐凑,门外成市,家产并累千金。

吏部尚书顾觊之独不降意于法兴等。蔡兴宗与觊之善,嫌其风节太峻,觊之曰:“辛毗(5)有言:“孙、刘不过使吾不为三公耳(6)。””觊之常以为:“人禀命有定分,非智力可移,唯应恭己守道;而轱者(7)不达,妄意侥幸,徒亏雅道,无关得丧(8)。”乃以其意命弟子原著《定命论》以释之(9)。

(出自《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二十八・宋纪十》)

【注释】

(1)南台:御史台。
(2)中书通事舍人:中书省的通事舍人,掌管通报章表,发布诏命。
(3)选授:迁徙。
(4)参怀:宋代凡是参与机密政务的,都叫做参怀。
(5)辛毗(音皮):三国曹魏时的人,以风操遒劲著称。
(6)孙、刘不过使吾不为三公耳:孙资、刘放,魏明帝时两位权臣,大臣都与之交好,只有辛毗不去巴结他。
(7)得丧:得失。
(8)轱(音暗)者:愚昧的人。轱,愚昧的。
(9)命弟子原著《定命论》以释之:著《定命论》以阐述立身处世之道。原,《宋书》〈顾觊之列传〉作愿。

【语译参考】

当初,孝武帝刘骏在江州时,山阴人戴法兴、戴明宝、蔡闲担任典签。等到刘骏即位之后,三人都被任命为御史台侍御史兼中书省通事舍人。这一年,三位典签都因举兵时参与密谋,赐给县男的爵位,蔡闲已死,追加赐爵。当时孝武帝刘骏亲自处理朝廷政务,不交给大臣,而心腹耳目之人,又不能不加以委任。戴法兴颇熟悉古今中外之事,一向受到孝武帝亲近宠信;鲁郡人巢尚之,是出身低微的士人,对文史有所涉猎,孝武帝知道了,也任命他为中书通事舍人。凡是选派调迁诛罚赏赐的重大决定,孝武帝都与戴法兴、巢尚之共同商议决定;朝廷内外的杂事,大多委托戴明宝。三人在当时权势最重,而戴法兴、戴明宝大肆接受贿赂,凡是他俩所推荐的人选,只要说了没有不允许的,天下的人都集中到他们门下,家门之外如同市场一般,家产都积蓄了千金。

唯独宋朝吏部尚书顾觊之不向戴法兴等人低头巴结。蔡兴宗与顾觊之关系友善,嫌顾觊之风骨节操太峻直,顾觊(音计)之说:“辛毗曾说过一句话:“孙资、刘放不过让我不当三公罢了。””顾觊之常认为:“一个人禀受的命运是一定的,不是人的智力可改变的,人应该严谨自己的言行遵守道义,而愚昧的人不明白这个道理,妄图侥幸得到福分,只会白白损害正道,对个人得失没有帮助。”于是命弟弟的儿子顾原把这种思想写成《定命论》来阐释立身处世之道。

【研析】

一个人出生时命运早已安排好了,可是偏偏人喜欢强出头,总以为人定胜天,殊不知人是何等渺小,只能顺天,岂能胜天?顾觊之深谙此道理,所以当别人都去攀附权贵时,他选择辛毗的风骨,不去巴结戴法兴、戴明宝,认为命中若无此福分,强求也求不来,对个人得失也没有帮助;若有福分毋须求,届时时机一到自然来临。毕竟当大官发大财,与你的能力没有绝对关系,完全是生生世世业力轮报所致,目前只要谨言慎行,多积德行善,为以后累积福分才是首要之务。至于汲汲营营去追求名利,转眼间也是昨日黄花,如昙花一现之事物,何须用尽心机去追求呢?

【延伸思考】

1、立身处世之道已逐渐式微,需道德重整,方能拯救日益衰落的文化,请你想一想,可以从哪些方面做起?
2、人常是盲目的,跟随潮流及变异的价值观起舞。能坚信自己理想、信念的,在当今社会似乎是寥寥无几。如果是你,怎样去做抉择?从众抑或不随波逐流?为什么?
3、顺天命,谨守分寸,谨言慎行。严格说起来,实在是知易行难,我们当如何才能逐渐做到?请提出来大家互相勉励。

【参考数据】
1.资治通鉴(30) 顾志华 陈蔚松主编 台湾古籍 2001年二月出版
2.资治通鉴今译注(七) 李宗侗 夏德仪校注 台湾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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