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百种酷刑(图)(二)

唐恩


【正见网2009年07月03日】

< 六 > 各种吊刑

“倒挂” :此刑使人血液倒控,长时间用刑可致人昏厥,出现生命危险。有时恶警用此刑折磨被野蛮灌食后的法轮功学员,如指使牢头狱霸对失禁要拉肚子的学员强制不让上厕所并将人倒挂在牢房铁门上折磨以取乐。

“倒挂”

吊背铐:此酷刑极其残忍,长时间吊铐后会导致双臂残废。遭受此刑的同时,学员还常遭到棍、棒、皮鞭的拷打。


“吊背铐”

河南省南阳市恶警于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将山东菏泽学员王怀英用“吊大秤”的酷刑折磨致死“单手铐吊和双手铐吊” :学员被吊在监狱的铁门上、暖气管上、房柱上、篮球架上、单贡上、不让脚着地歇息,农村有用绳子紧捆学员双手吊着过夜的。

“树上悬吊”:河北省第一劳教所的酷刑。百余棵树上,白天、晚上都用各种姿势吊着人,冬天有的被冻得失去知觉;夏天被晒得晕倒在树上。张家口市宣化县学员朱有荣被吊几天几夜后死在劳教所。

“门框悬吊” :用绳子长期吊在门框上。几个人将学员抱起,让其踩在凳子上吊好,然后突然抽去凳子,为了不让学员发出惨叫声,事先用脏东西塞住嘴巴。

“铁丝吊铐” :把学员铐吊在铁丝上,并让吸毒犯来回拉动取乐数小时。

“上绳 ” : 是逼供和迫使人屈服的酷刑之一。此刑是将很细的尼龙绳用力套住脖子,然后再把两只胳膊一道一道的勒紧,一只胳膊用力往后背,另一只手从肩上往后背,绑在一 起用木棒和啤酒瓶用力挤压,绳子陷進肉中,时间长了胳膊都能残废。紧缚的双臂吊至肩高处,脚尖刚好沾地支撑全身重量。绳子有时还打上刺,用力捆缚时使绳子紧紧勒進肉里,使人痛苦万分。吊一次叫一绳,恶警对待逃跑的犯人,最多只上两绳(吊两次),而学员竟被上过八绳、九绳,令人发指。

“上绳 ”

“吊铁环” :学员的两手两脚分别插入铁吊环中三天三夜,不放下来。最多吊铐时间长达十八天之久,放下来时已被折磨得不成人样,骨瘦如柴,双手由于长期被铐手腕呈紫黑色,腰部以下严重水肿变形,双脚由于长期站立呈粉红色,连鞋子都穿不進去了,行走困难,惨不忍睹。 ( 长林子劳教所 )

< 七 > 各种铐刑

压床板:此酷刑极残忍。恶徒把学员的脚和腿紧紧地捆绑起来,还将两只胳膊捆到背后,再把脖子和腿紧紧地捆在一起,使人几乎窒息,然后塞到床底下,并在床板上坐上人,使劲往下压人的背,使人骨头几近断裂。长时间遭此刑,会致人严重伤残。

压床板

“单人铐” :单人双手铐在腹前,有的铐在背后并锁在床脚上、桌子脚上,使学员站不起来、坐不直、睡不下。

二零零一年重庆学员邱翠香被吊铐一直持续一百一十九天。后来,邱翠香获释出狱后,到重庆第三军医院检查,发现腰脊椎已经压缩弯曲裂断。

“燕儿飞” :人的双脚被分别铐在病床下端的左右,为了让人双臂没有活动余量,故意将左右手以伸展的极限位置左上右下(或左下右上)的铐上,以达到不让人动的目地。法轮功学员经常被这样铐在床上长达一周或数周,甚至长达四个月。

这样的刑罚使人只能长时间保持变形而固定的姿势,无法改变一点姿式,更不用说翻身了,大小便无法自理。长此以往会产生严重的肌肉损伤,精神烦躁,疥疮湿疹,极难忍受。见过此刑的人,无不为其残忍程度而震惊。

“燕儿飞”

“双人铐” :两人背靠背双手双铐交叉锁锁在一起,一人打盹儿弄动手铐就会嵌進肉里。

“苏秦背剑” :一只手从肩上拉向后背,另一只手从腋下向上拉向后背铐一起,恶警还不时拉起手铐让学员快速转转动,并猛力上提手铐痛到学员休克为止。一北京学员被手铐夹断手筋生命垂危。

“苏秦背剑”

“穿针”:人的双脚被戴上重型脚镣并锁定在固定的地钩上不让人动,然后以双手搂抱过一条大腿后再铐上死铐(一种间隙极小的手铐)。这样的刑罚使人只能长时间保持佝偻的姿势,生活无法自理。时间一长会产生严重的肌肉劳损,手脚浮肿,失眠烦燥,精神异常,极其难忍。凡受过此刑的人,无不闻之生畏。这是在目前中国大陆的公安、司法系统中主要用于已被判死刑的犯人的酷刑。然而邪恶的中共却将此酷刑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长期折磨他们以达到令其放弃信仰的邪恶目地。

“穿针”

“双人镣铐” :一人左手与另一人右手、一人左脚与另一人右脚用手铐与镣铐连在一起。

“超时床上铐” :恶警把有的学员手脚绑或铐在床上,整月不让你起来,最后就是生褥疮,任何一块沾床的皮肤都痛苦无比。胳膊保持张开的姿势被铐在床上时间长了也是痛苦不堪。

“上大挂” :用手铐将两手分别铐在两张床上,脚刚刚着地,一挂就是三天三夜。

链铐游监:恶警将人双手背铐、双膝下跪、双脚戴脚镣,同时将手铐、脚镣用铁丝最短距离串起来,让人身体根本无法改变姿式以造成极大的痛楚。此刑除肉体上的造成的折磨外,更为恶毒的则是对人尊严的践踏和人格的污辱。此刑过去仅对男性犯人施行,而现在为了迫害法轮功,则根本毫无顾忌的不分男女一律進行加害。更令人发指的是,他们还以暴力胁迫受刑者跪行游监,即从一个监室跪行至另一个监室,以污辱人格的方式对整个筒道内的犯人做反面宣传。

链铐游监

< 八 > 各种死囚刑

“穿恐怖约束衣” :将此衣给法轮功学员穿上,将学员手臂拉至后背双臂交叉绑住,然后再将双臂过肩拉至胸前,再绑住双腿,腾空吊在铁窗上,耳朵里塞上耳机不停地播放诬蔑法轮功之词,嘴里再用布塞住。一用此刑者,双臂立即残废,首先是从肩、肘、腕处筋断骨裂,用刑时间长者,背骨全断裂,被活活痛死。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约束衣”残害致死。

“约束衣”

“地牢” :是一种将受刑人的手脚用交叉十字的铁链铐在一起的铁刑具。双手双脚锁在一起,寸步难行,戴上“地牢”几天手脚溃烂。使人不能移动又不能坐下。有的学员双脚被戴上生锈的“地牢”的刑具后,还被强迫快步行走,致使刑具上的铁片不停地割伤她们的脚。

“上十字架” :把学员紧绑在床板上或木板上呈十字形,不准吃喝拉撒活动。淄博学员任军被像钉十字架一样铐在椅子上长达十八天。

“上十字架”

“睡死人床” :把学员双手双脚分开绑在床的四角,不让吃喝或大小便。死人床用来摧残绝食抗议和不屈从无理要求的学员。绝食的学员被缚上死人床后,手脚动弹不得,被管教和犯人打手围上進行“鼻饲”灌食,很多学员在这种酷刑和摧残下失去了生命。

“上大镣” :给学员戴上特重的大镣,有的镣上拖很长很重的铁链子,根本无法行动。

“坐水牢” :水牢内部是水泥制成的池子,旁边有个铁架子,是专门吊人用的,上边是水泥制的盖子,人在其中分不清昼夜,地上水很深更无法休息。现代医学实验证明,人五至七天得不到休息就会有生命危险。水牢就是这样一个杀人不见血的魔窟。

水牢

< 九> 惨绝人寰的酷刑

死刑?:“ 死刑?”(jue),是由铁管子自制成的长方形铁架子,四个角各有一个厚铁板做成的铐子,上边小的铐手,下边大的铐脚。这种刑具使人特别痛苦,不分昼夜,手脚被紧紧固定在四个铐子里,因为是一体的,所以只要有一只手或脚动一下,就会扭动另外三个,脚脖、手脖的肉立刻撕肉般的痛苦。特别是提审和被拉去灌食要走很远一段路,一步能走二寸多,其痛苦无法用语言表达。一般不修炼的常人戴此刑具一、二天就受不了,而很多学员被强迫一戴就是十几天,手脚肿得像大馒头似的。看守所内有时关押学员众多,死刑?不够用,恶毒的管教便将两人铐在一起,这样就更痛苦了:一个人可以慢慢动,尽量使自己 减轻疼痛;两人则不同了,因为双方无法沟通,本来想使对方减轻疼痛,可是一行动反而加剧了痛苦,挣扎时使双方都陷入剧痛中。

死刑?

锥刑:恶警用螺丝刀刺穿学员的手背,以强迫学员放弃信仰。受刑者当场痛至昏厥,血流如注。此类酷刑都是极为凶残、狠毒的,包括:往指甲缝里钉竹签、用手钳钳夹手指尖、握子弹(类似于古代给手指上刑用的排夹刑具)、用塑胶底的鞋立着砍手背、用重锤击打手背,甚至用电钻等,酷刑之毒,古今少有。

锥刑

钉大头钉:渖阳恶警在学员身上钉了一百多个大头钉

钉大头钉

喂小咬 :在夏天,尤其是入夜时,恶警们将学员的衣服脱光后,长时间铐在露天处暴露肌肤以利用蚊虫、小咬等肆虐叮咬来折磨学员,有时一连几天,使学员遍体红肿、痛痒不堪,甚至连眼皮都肿得睁不开。

这种酷刑折磨在过去是土匪一类人用来惩戒犯了规矩的人而用的恶法,甚至直接就是让毒虫将人叮咬至死的虐杀方法,可现在却被中国劳教所的恶警们用来折磨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无辜民众。

喂小咬

活埋人:施刑时,因为见不得人,所以通常在深夜时分,恶警以七、八个为一组,将学员拉到野外,点着柴火照明,在地里挖坑,把人埋進坑里,用手电直照其眼,不让看清恶人。活埋土到胸口,头上还不断進行电击,以达到肉体上的折磨和精神上的恐吓。

活埋人

浇冰水:在滴水成冰的冬天,恶警指使在押囚犯对学员用刺骨的冰水长时间连续浇灌,导致人全身冻僵、冻伤、神经麻痹,甚至局部肌肉坏死。更甚者会导致全身瘫痪,失语失忆。

浇冰水

二零零二年一月,公安局长崔玉中和派出所所长王维指使警察,从火炉上拿起热水壶往洗脸盆倒热水,把黑龙江伊春市法轮功学员王新春冻成冰的双脚放入热水中(按照常识,这样做会造成严重的冻伤、肢体残废)。经过几个月的溃烂,到该年十一月,王新春的双脚完全脱落,造成终生残疾。

王新春被迫害致残,双脚脱落

灌大粪:恶警恶人强行往学员嘴里灌,还把大便往学员身上、脸上抹。

灌大粪

人为窒息:恶警用塑胶袋套头使人不能呼吸,拳打脚踢,用电警棍电击,手段极其残忍。受害严重者窒息身亡。

人为窒息

吊水桶:恶人拿捕鱼用的粗尼龙绳挂在屋顶的暖气管子上,把学员的双手绑上吊起来,又弄来两个装满水的塑胶桶,一个桶大约能装五十斤水。用长布条,两头系在水桶的把上,把两只装了水的水桶挂在学员的肩膀上。恶警把系桶的绳用水打湿,绳子就贴在肉皮上,两个恶人一个人拉一个水桶,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就这样拉来拉去没几下肩膀和脖子上的皮肤就磨破了。两个桶吊在身上又累又疼,脖子上的筋都勒得生疼的,过了一会儿手就开始发胀。过了半个多小时,学员的两只手臂就失去知觉了。受过酷刑后,整个胳膊任何知觉都没有了,东西拿不起来,过了半个月手才能拿东西,半年之后才渐渐恢复。

学员许志斌、苗俊杰曾遭吊水桶酷刑,连一位女学员也遭此酷刑。
开车拖拽:恶警把学员用绳索绑在警车或摩托车的后面,开起车来狂奔,拖得学员遍体鳞伤、血肉模糊,触地处白骨磨透、惨不忍睹。(待续)

开车拖拽

北京昌平区回龙观派出所的酷刑:跪竹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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