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9年07月02日】
前一段时间,我在外地支持与我们合作的企业。
当时的工作强度比较大,比较辛苦。然而我按照老师告诉我的,要做一个好人,要做好自己的工作。这种认真的、兢兢业业的对待工作的态度,产生了比较大的作用。在短短的半个月,我为合作的企业创造了几百万元的效益。
一个下午,当我来到在这个企业的总经理办公室时,这个企业的总经理为了表示对我的感谢,送给我一笔钱,是用信封装好的,根据信封的厚度,起码有几千元。这一切来的很突然。她一边往我手里塞,一边说一些感谢的话,我不肯收。她又塞过来,我还是没收。她说,“你为什么不收,你的同事都收下了……”一边说一边把装钱的信封往我的包里塞,我说,“我是修炼者!这钱我决不能收。”我把钱放在她的办公桌上。由于紧接着要开会了,她也没再坚持。
后来,那位同事问我,“你收了某总经理的钱了吗?”我说,“没有。”他说,“我刚开始也不肯要,后来在众目睽睽下她一定要塞给我,我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推脱就收了。”
我笑了笑说:“你收不收,你自己斟酌。我是法轮大法修炼者,要守德。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短’。收了这种钱,我是不会心安的。下次她要是要求我办个什么违背原则的事,你说办不办呢?我不愿做一些受制于人的事。当然,她倒是好意,想感谢我们!但在我眼里,这种‘灰色’收入还是不要为好!
另外,人家不会因为我们拒绝了不该收的钱财而生气,反而会觉的这个人品质好,不为利益所动!
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万万不要收取。作为一个‘身在红尘,心在方外’的法轮功修炼者,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做一个好人,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无意于名利……”
当时他若有所思。说,“我原来也不想要。要不我改天再给她退回去。”
……
看来我的所言所行对这位同事有所触动。
那位企业总经理对我也是高度评价:“很少遇到象你这样的人。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还有这么好的品质的人。金子总是会发光的!”
“金子总是会发光的”,是的。法轮大法修炼者,不就是浪淘沙尽的金子吗?!不为名不为利,修心向善做好人。虽然今天蒙冤受难,但还是在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在向世人讲清真相,通过自己的言行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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